“快餐文化”“快餐爱情”并不是现代的产物,中国的“快餐文化”可不止如此,“立办”酒席文化从古代便有,且相当常见。
古时酒席“立办”便当餐饮已很常见
清人李光庭的《乡言解颐》里有言:“河北林亭有红、白事家,日至数十席,惟王姓厨父子兄弟三四人,同力合作,绰有余裕。其时席面用四个大碗、四个七寸盘、四个中碗,四大八小,所用的鸡猪鱼蔬,必整必熟,没有生吞活剥的毛病,真是置办快餐的能手。”由此可知,快餐并非现代人发明,在古代也有快餐。
早在唐朝时,市场上就有一种叫“立办”的酒席,据李肇的《国史补》记载:唐德宗临时召见吴凑,任命他为“京兆尹”,且要立即赴任。时间很是紧迫,为庆贺自己的升迁,吴凑还是邀请了亲友来家中聚餐。当亲友赶到时,酒宴也已摆好。客人不解,问何以能这般迅速?吴府的人回答道:“两市日有礼席,举铛釜而取之,故三五百人之馔,可立办也。”由此可见,这“立办”,可算是唐代的快餐。
到宋代时,在东京、杭城等地,市场上随处可见一种叫“逐时施行索唤”和“咄嗟可办”的餐饮,也如现今一样,若繁忙无暇做饭,可叫快餐解决肚皮温饱问题。
《都城纪胜》记载当时宋朝市场上已有供应众人四时点心的“荤素从食店”,它的宗旨亦是“任便索唤,不误主顾”。而且饮食花样繁多,各式馒头、饼、小食品、糕、裹蒸米食、炙鸭熟食应有尽有,多达百余种。宋话本《宋四公大闹禁魂张》对其“熬肉”的吃法曾有描写:“解开熬肉裹儿,擘开一个蒸饼,把四五块肥底熬肉多蘸些椒盐,卷做一卷,嚼得两口。”这种“熬肉”是一种无盐熟肉,可合蒸饼吃,随处可买得,也是专为旅行、有急事之人制作的方便快食,《梦粱录》说其“可以应仓卒之需”。
宋代时,古人制作快餐的条件就已较成熟。单从厨师的刀工精细以及烹饪炊具、燃料先进的程度就可明了,可见如今普遍、大众化的快餐,也是有坚实的历史基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