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肆即人们常说的酒店、酒楼。《汉书·食货志》:“酒家开肆待客设酒坊,故以垆名肆。”
唐代经济发达、文化繁荣,城市仍实行坊市制度,而且市区之内酒肆遍布。史载,当时名气最大的是《酉阳杂俎》中提及的长安长乐坊安国寺的“红楼”和《广舆记》写到的宝鸡县陈仓城内的“卖酒楼”。多姿多彩的酒肆及其在社会中的作用,也反映在脍炙人口、历久不衰的唐诗中。
韦应物在《酒肆行》中极力铺陈长安新建酒楼的豪华富丽:“豪家沽酒长安陌,一旦起楼高百尺。碧琉玲珑含春风,银题彩帜缴上客……”当时的酒肆常以飘扬的酒旗作为醒目的标志。皮日休《酒旗》云:“青帜阔数尺,悬于往来道。多为风所扬,时见酒名号。”刘禹锡、陆龟蒙等都写了形容酒旗的名句:“酒旗相望大堤头,堤下连樯堤上楼”;“唯有日斜溪上思,酒旗风影落春流”。
唐代出现了繁华的夜市,生意兴旺的酒肆使夜市充满了欢快、热闹的气氛。如王建诗日:“水门向晚茶商闹,桥市通宵酒客行。”白居易、温庭筠的诗:“皋桥夜沽酒,灯火是谁家”;“酒酣夜别淮阴市,日照高楼一曲歌”。
当时还有不少的酒肆由女子做掌柜。如李白的诗《金陵酒肆留别》:“风吹柳花满店香,吴姬压酒唤客尝”;《送裴十八图南归嵩山》:“胡姬招素手,延客醉金樽。”李商隐的诗:“美酒成都堪送老,当垆仍是卓文君。”以上都是描写女子做酒肆掌柜的佳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