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叫法的忌讳,叫错了关乎人的祸福休戚


在古代社会,皇帝自认为可以千秋万岁,所以皇帝的生日那叫万寿,太后的生日叫圣寿,皇后、亲王、郡王的生日叫千秋,其他的嫔妃等大约同级别的就只能称之为生辰。在一些豪门大族的家庭里,对于那些身份尊贵的人,也会把生日称作为千秋。当然,对于那些佛、菩萨、各路神仙的生日,一般都应该叫做“寿诞”、“诞辰”。

例如在《红楼梦》里,平儿就很尊敬地称王熙凤的生日为千秋。但哪怕是亲王、郡王,是绝对不敢称作万寿的,否则就是僭jiàn,超越本分越,这在礼法一体的古代社会可是大罪,估计没有人会为了讨好长辈或者主子而冒如此大的风险。

以上这些对于生日的叫法都是上层社会、富贵人家的,或者说是官家的。众所周知,古代社会把人奉为三六九等,是有着森严的等级制度的,上下层之间不但社会地位有有着天壤之别,就连日常时候里的物品使用,乃至词语的使用都是有着严格界限的,一点都不容乱套。

但根本地讲,人生来是平等的,皇亲国戚、豪门望族有生日,那么平民百姓也是有生日的。平民百姓自然是不能千秋、万寿地叫自己的生日的,那么在民间的老百姓又该如何称呼那个属于自己的节日呢?这里头学问大了去了。

今天的普通话里的通行用语,都习惯直接叫过生日,很是直白简练。但在普通话没有成为通行语言之前,不同地方的人都是使用方言来交流的。从更大范围的社会交往的需要来看,推广普通话,消灭地方语是很有必要的。但方言使用的时间比起普通话更加悠久,所以方言里也就潜藏、残存着更多关于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的信息。从这个意义上说,方言在某种程度上是具有“民俗记录仪”功能的。

南方的很多地方的方言,比如广东话,把过生日叫做“庆生”,就是庆祝出生日的意思,仅仅叫法就很是热闹喜庆。而在北方的一些地区,例如陇东地区、陕甘两省交界的部分区域,一些方言就把过生日叫做“过最”。“最”和“罪”在这些地方的方言里发音大体一致,所以对过生日的这个叫法就显得比较凄凉,甚至有一些肃杀之气。

从民俗和地方文化的特点看,其实北方这些地区所说的“过最”就是“过罪”。就这个生日的名称,北方这些方言区是很讲究的,并不是“一词通”。12岁以下的孩子,被认为是人生还没有走完一圈(属相见了属相,也就是经历了一次本命年),所以过生日就叫“过罪罪”或“做罪罪”。“过罪罪”的叫法,叠加了一个词,显得可爱了一些,也更符合孩子的年龄特征。

年满十二岁,不满六十岁的人过生日,才能叫做“过罪”。而六十岁以上的人,过生日才能叫“过生”,七十岁以上古稀之年的老年人过生日,才能叫做“过寿”。

南方的“庆生”与北方的“过罪”,从文化生态学的观点看,反映着两种不同的人文特色,这与两个地域的生存环境有着密切关系。南方气候温湿,土地平坦,水源充沛,物产相对丰饶,所以生活在这个区域的人很容易获取生存物资,属于易于满足的地方,所以这个区域的人就相对而言形成了一种乐观派的文化趋势,凡事容易看到好处,看到希望。所以,即便是一个生日,也会用“庆生”一词来表达那种热闹、欢快、喜庆的内心体验。

而北方的大部分区域气候严寒干燥,土地瘠薄,环境严酷,灾害频繁,人们要填饱肚子、养家糊口,就必须时时刻刻和严苛的生存环境做斗争。所以,从很久远之前就体验到生活之苦的北方人,逐渐就把这种苦的感觉融入到了区域情感和地域文化之中,代代相传,形成了一种趋向于悲观情绪的人文风格。

活着就是受苦受累、辛苦劳碌,每经历一年就好像是多受了一年的罪一样,所以北方人的方言才会把过生日叫做“过罪”,就是这种人文风格的折射。这种叫法也似乎隐含着某些宗教里的“原罪”思想,认为每个人生来都是带着罪孽的,每过完一年,就意味着自身的罪孽消除了一些。一个人将自己所有的罪孽消除完了,苦尽甘来,好日子也就到来了。或者这辈子没有机会享福,也能在下辈子托生一个好出身。

即便是“过罪”这么一个蕴藏着悲观意味的词语,也不能乱用,人们深深地认为这些叫法事关当事人的祸福休戚。比如,六十岁以下的人,是绝不能称生日为“过生”的;长辈对于小辈,哪怕这个小辈年纪有多大、头发有多白,长辈提起小辈的生日,只能叫做“过罪”。如果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对家人说:“某天我过寿呢”,那么长辈则会立即训斥他:“活了狗大的年龄,过什么寿”。小孩、年轻人,包括一些六十岁以下的人,人们认为这些人的年岁距离“寿”是有着相当远的距离的,贸然使用就有可能折福折寿。这些禁忌或者忌讳也与民间流传的一些宗教思想有关。

在北方的民间很多老年人流传下来的思想里,每个人生来的寿数和福分,都是一个额定的数字,享用完了就意味着当告别阳世了。虽说人生苦楚,但是好死不如赖活着,蝼蚁尚且偷生,生的欲望也是一种生物本能,所以人们会想方设法珍惜生的希望、节约寿命和享用的余额。

如果一个人把堂而皇之地自己的生日叫做“过生”或“过寿”,据说会被身边看不见的神明或者鬼怪听到,如果是神明,就会记住这个人的年龄和生日,更有可能从此而对这个人特别关注,倘若这个人有浪费物用、作奸犯科乃至一点点口舌之错,都会被神明当作削减寿数、福分的依据。如果被鬼怪听到,则很容易激发他们的妒恨之心,要么给人制造麻烦障碍,让人遭灾生病,要么就从中作梗、多方捣乱,让这个人的人生平添许多波折和磨难。

所以,使用“过罪”这样一个近乎卑微甚至凄惨的词汇,就不容易引起神明和鬼怪的关注,叫法虽然“苟且”一些,但却是有利于“偷生”的。至于六十岁以上和七十岁以上的人,敢于把“过生”、“过寿”大胆地叫出来,则是因为“人过六十,不算夭折”,活到这个岁数,对于人生百态也就坦然处之了,不会担心什么神明怪罪、鬼怪捣乱了。而且活到六十、七十岁以上,岁数也堪配一个“寿”字了。

民俗悠悠,意味深长;文化灿烂,宝藏丰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