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徽州妇女的节烈观念最重,仅歙县一个县,历代受旌表的贞女烈妇,唐代有2人,宋代有5人,元代有21人,明代有 710人,清代有7098人。清代休宁人徐卓曾说,徽州一府六县的贞女烈妇就占其它省的一半。徽州地区的方志文集中也经常提到女子钦慕贞节的风气。直到现在仍然矗立在徽州各地的贞节牌坊,就是这种历史现象的最好证明。
徽州多贞女烈妇有以下成因:
一、新安理学的提倡。理学家以存天理灭人欲的教条来禁锢人们的心灵,对妇女的轻视尤为突出。二程说女子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朱熹推崇夫为妻纲的伦理观念。徽州的文人们更是不惜笔墨地宣扬伦理禁欲,将妇女的节烈行为上升到理学的高度,让符合封建礼教的贞节观念渗透到男女双方的行为规范和心灵深处,导致节烈妇女的人数大幅度增长。
二、宗族的促成。徽州宗族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纲常礼教为准绳,强化了节烈风气,每个宗族都有鼓励节烈行为的规定,如在族谱中为贞女烈妇立传,以示表彰;在经济上是对孤儿寡妇予以救济,使她们“生有月粮,寒有冬衣,死有棺衾,葬有义冢”,无后顾之忧。
三、徽州社会经济特征的需要。徽州男人行走四方经商,女人则在家乡从事农耕主持家政。徽商需要一个稳定的家庭、稳固的后方,老人有人赡养服侍,幼子需要抚养教育,使他们无后顾之忧。所以徽商对于捐资抚孤恤寡、修建贞节牌坊这类公益活动从来都不吝啬。而妇女的节烈,也正符合这种社会经济特征的需要。
另外,明清两代政府鼓励节烈,建立了一套对节烈妇女的旌表制度,对推动节烈风气的形成,也有很大关系。徽州唐宋就有“女子贞洁不淫佚”的民风,明清节烈风气的形成同这一民风也有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