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哲族的鱼皮衣服多用胖头、赶条、草根、鲩鱼、鲟、大马哈、鲤鱼等鱼皮制成,长衣居多,主要是妇女穿用。式样如同旗袍,袖子短肥、腰身窄瘦,身长过膝,下身肥大。领边、衣边、袖口、前后襟等处都绣有云纹或用染色的鹿皮剪贴成云纹或动物图案,风格淳朴浑厚、粗犷遒劲。早年衣下边往往还要缝缀海贝壳、铜铃和缨络珠琉绣穗之类的装饰品,更加别致美观。
赫哲族的鱼皮袍等鱼皮服饰,不仅面料为鱼皮,缝衣服的线也是鱼皮的。鱼皮线是将胖头鱼皮(因其皮薄,做出的线细)的鳞刮掉熟好,涂抹上具有油性的狗鱼肝,使之保持柔软干燥,然后将其叠好压平、切成细丝即可,使用时再勒一勒,就更细而柔滑流利了。
鱼皮袍等鱼皮服饰具有轻便、保暖、耐磨、防水、抗湿、易染色等特性。特别是在严寒的冬季不硬化、不会蒙上冰。俄罗斯远东沿海地区的那乃人、乌尔其人、基立亚克人及欧洲北部的沿海居民、日本的阿依努人等也曾有过穿着鱼皮服饰的历史,但赫哲族的鱼皮服饰文化是比较丰富而典型的。这充分反映出了赫哲族人民在当时的社会环境和生产力水平下适应自然、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聪明才智。近几十年来,随着赫哲民族经济文化的发展进步和纺织、化纤等各种现代服装面料的大量输入,鱼皮服饰在现实生活中已不见了。
那么这个初夜权是怎么来的?谢彬的《云南游记》说,云南有请宗教人士为少女“开窟窿”的习俗。又据周达观的《真腊风土记》载,“室女应于每岁四月内由僧道为之去童身。”又如“……印度的某种族,到近时为止,把由僧侣行使初夜权一事看做荣誉,特别是僧侣年纪老的,愈受尊敬,以由那些秃头的僧侣去施行这个初夜权为感激呢。”僧道为什么享有这种“权利”?他这种“权利”是谁赋予的呢?既然让他享用“初夜权”,让他尝了新,为什么还要“感激他?”
原来僧侣、土王的“初夜权”并不是他固有权利,是神对人拥有的权利,他们只是代表神来行使权利的。既然僧侣土王是神灵的代表,那么人们把女子最珍贵的东西敬献给神当然会得到神的保佑了。得到了神的赐福献贞的女子当然要感恩戴德了。
只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外面的时代早已进入封建时代,土司地区还处在原始氏族统治时代,氏族统治的土王依靠自己的绝对王权对自己的属民任意统治包括“初夜权”,因而“初夜权”的最初意义献贞于神来祈福的方式变成了氏族土王的所有权了。土家族新郎眼看着忠贞于自己的新妇要无端地让给土王去“尝新”,当然心生怨恨和反抗,自然就有了前面故事中反抗“初夜权”的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