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的宗教信仰有着悠久的历史。在新石器时期,甄皮岩遗址中的骨骸就撒有红粉末,说明有了灵魂观念。另外一些地方又发现陶祖、石祖等崇拜物。但壮族宗教的起源显然要早得多,它从自然崇拜开始,经历了动植物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至多神崇拜的过程。壮族师公经文所保存下来的远古神话《□(女+米)六甲》、《布洛陀》等叙述的神的谱系,是壮族先民对这一历程的原始记忆。
在现今壮族的生活中,还可以看到对于天神、雷神、树神、蛙神、花婆神以及祖先神灵等的祭拜,这些都是壮族多神崇拜的历史遗迹。壮族属古越族人后裔之一。古越人有信鬼之俗,并由此而形成了壮民族特有的鸡卜等巫术和鬼神信仰。
随着与中原民族的交往,汉族道教于东晋后期开始传入岭南地区,以后在壮族中形成了以本民族传统宗教为主,兼蓄道教内容的“中教”,并出现了半职业性神职人员——师公。师公有较完整的教规和组织,但无道教那样严格的修行仪轨,其职能是为民间祈福禳灾,驱鬼事神;所行法事兼具巫、道、释特点。
师公的教义主要是以古壮字(土俗字)记录传世的师公唱本。与此同时,中原道教的正一道和太一道在壮族地区也有所流行,其神职人员壮语称道公,因其专事念经符咒而少解经文,故民间又称“喃□(口+莫)先生”。道公对道教的教义和教规虽有遵从,但也已经过壮族本土宗教文化的改造而具有方士性质。道公无固定寺院,多以设坛组班的形式进行临时性的法事活动,其祀奉神祗除道教所特有者外,已加进了佛教和壮族土著神。
佛教于东晋时就传入广西,至唐时在桂林一带有较大影响,宋明间逐渐扩大到桂南、桂西一带壮族聚居地,但由于经济上的原因和教旨与壮族价值观念的牴牾,影响并不大。虽有零星佛寺,但规模及住持僧尼人数均远在中原一般寺庙之下。壮族地区的僧人称“花僧”,多为半僧半俗,少解佛事,所行佛事及所祀神祗多兼巫道释于一体。
十八世纪中叶以后,基督教、天主教等相继传入壮族地区,但均未能形成影响。十八世纪末至二十世纪初,西林、梧州、崇左、蒙山等地壮族人民甚至掀起过打击外国教会、捣毁其教堂的活动。
壮族于新石器早期就出现了以稻作为主的农业生产,长期的稻作农耕和特定的历史条件,以及生产力的低下,形成了壮民族对于自然力、生产对象的依赖关系,并由此而产生出在他们心目中支配着自身的生产和生存的各种超自然力的神化观念。因此,崇拜多神,并企望通过各种事神巫术行为以祈求这些神力的佑护,始终是壮民族宗教信仰的主导内容,其遗风至今时有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