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各县区地名的由来


自1988年梅县地区改为梅州市以来,共辖7县1区。1994年兴宁撤县设市(县级),2013年梅县结束县治设立梅县区,梅州市辖2个市辖区、5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在这些县市里面,有些名字是皇帝取的,有些名字是根据地形环境起的。

丰顺县

丰顺县始建于清乾隆二年(1738年)。当时,两广总督鄂尔达巡查潮州府海阳县丰政都通判府(在今丰良镇)后,上表具奏户部,应请丰政一都,并割嘉应、大埔、揭阳各附近田粮户口,于通判府城处所开设县治。

乾隆三年,准析海阳丰政都,大埔县清远都白芒社和嘉应州程乡县万安都的径心、环清、建桥三堡等田粮户设置新县。钦定县名丰顺。县署驻丰政都汤田(今丰良镇)。

“丰顺”之名,由来已久,据县志载:明崇祯初(1628年)已有丰顺营设置;又据丰良东关坳石刻:清顺治九年(1652年),里人吴六奇立的“金汤巩固”碑中的一方石印,有丰顺吴府4字。

建县后,始属广东省巡抚、两广总督潮州府惠潮嘉兵备道。 辛亥革命后,属广东省政府潮循道。

民国廿五年(1936年)属广东省政府第五行政区督察专署。

解放后属兴梅专区专员公署,县治由丰良迁汤坑。

1953年属粤东行政公署。

1956年属汕头专署。

1958年撤销丰顺县,将全县8个公社中汤坑、八乡、丰良、潘田划入揭阳县,大龙华、留隍、黄金、潭江划进大埔县。

1961年恢复原建制的丰顺县,县城仍驻汤坑镇,属汕头专区。

1976年属梅县地域,今属梅州市。

平远县

因其界于武平、安远之间,故名“平远”,亦含平定远方之义,隶属江西赣州府。《读史方舆纪要》卷103:“县以接壤于武平、安远,因名。”

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5月,析福建武平、上杭,江西安远,广东兴宁等四县所辖之部分地域,设置平远县,县治设豪居都。因其界于武平、安远之间,故名“平远”,亦含平定远方之义,隶属江西赣州府。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改隶广东潮州府,县治仍设豪居都。

崇祯七年(1634年)增置镇平县(今蕉岭县)。

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程乡县升格为嘉应州,平远改隶之。

1911年后,先后隶属潮循道、东区绥靖公署、第六第九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9年5月后先后隶属兴梅专区、粤东行政区、汕头专区、梅县专区。

1951年,大信乡划归兴宁县辖;

1956年1月,梅县石扇乡黄竹坪村划入平远热柘乡辖,此后县属地域未变。

1952年5月,平远并入蕉岭县,县治设蕉城镇。

1954年,平远与蕉岭分治,平远县治由仁居(原豪居)迁大柘镇。

1959年,平远县并入兴宁县,县治设兴城镇。

1961年恢复平远县。

1988年隶属梅州市。

蕉岭县

蕉岭建县以来,曾有过镇平、蕉岭两个县名,另有蕉阳、桂岭之别称。

镇平:

明崇祯六年 (1633)建县初,赐名镇平。称镇平的来历,有两种说法:一说为"镇压升平"之意。此说认为,县境地处闽粤赣三省交界边区,崇山峻岭,向为"盗贼"盘踞。

明代经官兵多次镇压平乱,设县时命名镇平县,盖以纪叙平"土寇"后置县,以示 "镇压升平"之意。第二种说法认为,昔县衙两侧有“镇抚”、“粘疆”横眉,“镇抚”者,是“镇抚而平”之意,“粘疆”者,指原为平远地,析程乡县地益之。两广总督熊文灿在 《建城疏》中说:"......石窟、平远两地相距二百余里,遥治为难。......建县在石窟,则平远之盗弭;而割松源、蓝坊诸处属之,则程乡之盗亦弭,一举两得,翕然称便,新县拟名镇平...... "这种说法认为,建县为塞乱源,是"镇抚而平’之意。

蕉岭

中华民国成立后,于民国3年 (1914)将镇平县改名蕉岭县,因河南省先有同名县,为避免县名雷同而改。据《辞源》蕉岭条记:“城跨蕉岭之上,县以岭名。”这就是说,蕉 岭县名的由来,是因城北那座小山岗称为“蕉岭”。那座小山岗为何称蕉岭?相传古时这一带多植蕉树,蕉林密布而得名。

清时,蕉岭又名桂岭。郝通志记:"桂岭在城内北隅,旧名蕉岭。

清乾隆四十五年 (1780),知县周克达建书院于镇山之麓,名称桂岭书院。"后人因称镇山为桂岭。

据《石窟一征》记:"邑号蕉岭书院,独名曰桂岭。按《参鸾录》‘桂林有八桂堂,未至八桂,二三里间有小坡横道,高丈余,上有石碑曰桂岭。’今以此为名,盖以书院据岭之阳,坡厄起伏,隐然如八桂之桂岭,且以桂林一枝,昆山片玉为多士颂也。"

清时又有“蕉阳”之称。清乾隆四十五年(1780),嘉应州守赵康在《移建桂岭书院碑记》中说:"......戊戌冬,余奉命来嘉,蕉阳隶嘉属。"是年,县令周克达在碑记中亦说:"己亥秋九月,署蕉阳。"《镇平县志》记:"县城建于桂岭之阳,即古怀仁里。"可见,清乾隆年间就有"蕉阳"之称。

民国10年(1921)设蕉阳镇。阳,山之南,水之北也。蕉阳,是指其位置在蕉岭山的南面。

局部称县治所在地蕉城镇为蕉阳,泛指蕉岭县,故又有“蕉阳十二乡”之说。先人为诗为文,习惯以县治所在地的山川名胜为县名别取雅号。“桂岭”、“蕉阳”之说实属此类。诗文流传久了,群众也就接受了。

大埔县

明嘉靖五年置大埔县。因明置大埔县时,设治于大埔村。据《大埔县志》:“大埔,盖俗称,平旷高原,仅宣果瓜蔬麻者曰埔;自茶山(旧县治)之麓,弥望平原,无虑数百顷地,总呼为埔。”

大埔县属山区县,“地无三里坪”,故有“山中山”之称。这里是客家人结庐聚居的密集地方。据清乾隆年间通进士杨赞烈《邑名音义考》释:“邑曷为大埔名。盖俗呼水宜稻者曰田;呼平旷高原宜瓜果蔬麻者曰埔。埔者俗单俗字。字书尚未收者也……茶山之麓,弥望平原。无虑数十百顷地。总呼曰埔;埔固块莽矣哉。大埔之名,俗所由称也。”其意是以江河两岸冲积的坝地和山地、旱地之广取名。

大埔县名的来历,在旧志记载中有两种说法:

第一种是以大埔村得名 。 清乾隆四年(1739)张廷玉撰的《明史地理》记载:“大埔,嘉靖五年以饶平县大埔村置析滦洲、清远二都益之。”

民国二十年(1931),吕世斌撰、柯昌泗检署的全国《今县释名》载:“明嘉靖五年,以饶平之大埔村置县因以得名。”

第二种说法是乾隆九年(1744)《大埔县志》载杨缵烈《邑名音义考》云:“邑曷为以大埔名?盖俗称有水宜稻者曰田;呼平旷高原仅宜瓜果疏麻者曰埔……埔者俗音俗字,字书尚为补收者也……。茶山之麓,弥望平原,无虑数十百顷地,总呼曰埔。埔固坱莽矣哉。大埔之名,俗所由称也。当时建斯邑者即以斯名名邑云。”

大埔的得名,还有个来由,据县志记载:当时,有位乡贤宋大布先生,乐善好施,爱民如子,崇文尚武,平等待人,其道德风范,皆为群伦表率。他在乡数十年,按封建时代,富豪之家,食必猪鱼酒肉,衣必绫罗绸缎;但他却与平民一样,身穿布衣,素食饮淡。在他的长期影响下,乡里土淳民朴,俭约为乐。许多富人,亦弃艳就素,改穿粗布衣裳,乡里仁风日盛,誉播邻里。宋大布去世后,乡人即把其出生地改名“宋公塘”。

嘉靖五年(公元1526年),划地置县,乡人为纪念大布先生的仁举美德,联合呈请上头,命名为“大布县”。后因朝中有争议,为讨好两方,改名为谐音的大埔县。

兴宁市(县级)

古代属龙川县地。东晋置兴宁县,以境内宁江而得名,一说县内兴旺无内患而得名。此后这里逐渐发展成广东、江西、福建交界处的地区性重贸中心,曾有“小南京”之称。

1994年撤县设市,由地级梅州市代管。

宋末元初,文天祥曾在兴宁组军抵抗元军。明代才子祝枝山55岁时授广东兴宁县知县,63岁任京兆应天府通判。由于不满官场腐败之风,一年后他就借故辞官,回故里度残年。

兴宁建县于东晋咸和六年(331年),由古龙川分治而立,县辖区有今五华、兴宁全境以及龙川县东部和紫金县东北部。

南朝齐永明元年(483年)至宋天禧三年(1019年),数次析古兴宁置齐昌县(府),辖境多次变迁。

自宋熙宁四年(1071年)分设长乐县(今五华县)后,县境相对稳定。

1958年冬,平远县并入兴宁,两年后复置平远县。

1985年实行市管县体制,兴宁隶属梅州市。

1994年6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兴宁撤县设市,为县级市,由梅州市代管。从此,兴宁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拉开了农村经济向城市经济迈进的序幕,为建成“经济繁荣、科教领先、社会安定、生活小康、中等发达”的粤东商贸新城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华县

据史书记载:西汉初,赵佗(河北真定人)为龙川县令,汉高祖十二年(公元前195年),赵佗一次为狩猎率行部到五华山下(即今华城北门外),恰巧高祖派遣汉使陆贾奉旨封赵佗为南越王,赵佗为了朝拜汉室及授封南越王,遂筑台于五华山下,名为长乐台。以后以人口繁衍,设为长乐镇。在北宋熙宁四年置县时,因县治所在取名为长乐县。

孙中山查阅有关资料时发现"一国三长乐"的情况,县名字相同,会有弊端。因此,孙中山决定:"县名相同者,按历史时间长者保留。"经国民政府官员查询,县名相同者进行历史时间比较论证,广东省长乐县名历史时间使用短几年。孙中山指示""尊重历史事实,广东长乐另赐县名。"即派国民政府官员来广东长乐调查核实。在长乐镇县府驻地(今华城镇)会同当地官员一起研赐县名字,经磋商按地形地貌起赐县名字,走上华山峰(今华城镇内)望远山脚下有一串珠弓状形的五座小山丘形,像“五朵金花”。由地理条件反射下产生灵感,一致认为,就叫她"五花县"好了。

最后,国民政府官员回府向孙中山汇报初起赐县名字。孙中山批示:"广东长乐改五花县与广州的花县有相似,按古人日:花者华也,叫她五华县好了。"从此长乐改为五华。这年是一九一四年。

梅江区

梅江区,广东省梅州市辖区,设立于1988年3月,位于广东省东北部,北纬24度,东经116度附近,东边、北边和西边与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环接,南边与广东省丰顺县相邻。

梅江区是梅州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是梅州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梅州市的“首善之区”。

梅江区:别名 、梅城

行政区类别:市辖区

所属地区: 中国广东省梅州市

下辖地区 :3个街道,4个镇 政府驻地:仲元东路51号

地理位置: 广东省东北部 面 积: 570.9平方公里

人 口: 常住人口42.1万人(2012年)

方 言:客家语-嘉应小片-梅县话(梅州话)

气候条件: 亚热带季风气候

建制沿革: 梅州城区原是梅县县城,向称梅城。南朝齐析海阳县置程乡县至宋

梅江区

梅江区初设梅州500多年间,州、县皆无城。945年(南汉乾和三年)于程乡设敬州,领程乡一县。971年(北宋开宝四年)改称梅州。宋皇祐四年(1052)始在今梅城江北筑土城,周围长450.3丈(约1499米)。明代撤梅州复设程乡县,洪武十八年(1385)拆西城垣,扩辟县城,周围长985丈(约3250米)。

1733年(清雍正十一年)升为嘉应直隶州。清末,嘉应州城区扩大。辖东街、西街2堡。东街辖一甲至十甲及金山甲、攀桂坊;西街辖一甲至十甲及曾井甲、红杏坊、社甸甲、百果围和乌蓼沙。

民国元年(1912),嘉应州改为梅县后,县城仍辖东街、西街2堡。民国20年,由堡改为区乡,县城辖地有附城镇、城内、忠孝里、百果围、黄坭墩、红杏坊、下圣母、乌蓼沙乡。民国26年(1937),梅县整编区乡,县城称为梅城镇。

1949年5月,梅县解放后设置新政区时,县城仍称梅城,但政区则称城内区。1950年3月,复称梅城镇。

1958年9月至11月,实行公社化期间,梅城镇改称梅城卫星人民公社。1959年1月改名梅城人民公社。 1975年8月,梅城镇改为梅州镇(仍隶属梅县)。1978年12月,梅州镇从梅县分出,由区级升格为县级改称梅州市,隶属梅县地区管辖。

1982年梅州市基层政区设东区、中区、西区、南区4个办事处和东郊、西郊、江南、梅江4个公社,下辖32个居民委员会、29个生产大队、395个生产队。

1983年6月,梅县和梅州市合并,初称梅州市,同年9月改称梅县市。县市合并后,江南公社撤销,并入南区,在城区设南区、东区、中区、西区。

1983年11月,基层政权撤销人民公社建制,恢复区乡村建制,取消人民公社名称,以原有公社改为区,设区公所。生产大队或联队改为乡,设乡人民政府;按农民居住聚落点和自然村建立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梅县市共设31个农村区、4个市区街道办事处、1个直辖区级镇;区以下设271个乡、10个乡级镇、34个居委会;乡以下设849个村。

1987年4月,区、小乡建制撤销,改设乡(镇)制。全县共设10个乡、22个镇、4个市区街道办事处(8月增设北区,共5个市区)。下辖451个村、61个居民委员会、5395个村民小组。

1988年1月,广东实行市管县体制,梅县地区改为梅州市;3月,梅县市建制撤消,原梅县市的行政区分设为梅县和县级梅江区,梅江区由原梅县市城区和城郊5个乡镇组建而成,为梅州市直辖县级区。

2013年10月,梅州市撤销梅县,从此结束县治,设立梅州市梅县区。梅江区与梅县区同属梅州市区。

行政区划

1999年,梅江区辖5个街道、2个镇、3个乡:金山街道、五洲街道、东山街道、江南街道、城西街道、三角镇、长沙镇、东郊乡、城北乡、西郊乡。

梅州市政府

梅州市,广东省省辖地级市,位于广东省东北部,地处闽、粤、赣三省交界处 ,东部与福建省龙岩市和漳州市接壤,南部与潮州市、揭阳市、汕尾市毗邻,西部与河源市接壤,北部与江西省赣州市相连。

下辖地区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平远县、蕉岭县 。

地理位置:广东省东北部

政府驻地:梅江区江南新中路

面 积: 1.5925万平方公里

方 言:客家语、梅州话

市 花:梅花

隶属: 古代属海阳县,南齐永明元年(483年)析海阳县设程乡县,隋唐属潮阳郡。

五代十国南汉乾和三年(945),亦即后晋开运二年,程乡升为敬州,领程乡县。这是梅州州治设立的起始。”

宋开宝四年(971),因避宋太祖祖父赵敬之讳,改“敬州”为“梅州”,“梅州”的名称即始于此。

宋熙宁六年(1073),废梅州,以程乡县隶潮州;元丰五年(1082),梅州复置,仍理程乡县,属广南东路;绍兴六年(1136),废梅州复设程乡县隶潮州;绍兴十四年又复置梅州,仍理程乡县,属广南路。

元至元十六年(1279),改梅州为“梅州路”,置总管府;至元二十三年,复为梅州,属江西行中书省广东道宣慰使司;元贞元年(1295),隶属潮州路;延佑五年(1318),改直隶广东道宣慰使司,均只领一程乡县。

明洪武二年(1369),废州为程乡县,隶潮州。

清雍正十一年(1733),程乡升为“嘉应州”,隶属广东省。辖地包括程乡、平远、镇平及以前为惠州府所统的兴宁、长乐五县,称为“嘉应五属”。嘉庆十二年(1807),升嘉应州为嘉应府。嘉庆十七年,复为嘉应州,仍领兴宁、长乐、平远、镇平四县。宣统三年(1911),嘉应州复名梅州。

民国3年(1914),废州府制,梅州改名梅县。

1949年10月设置兴梅专区;

1950年1月26日,设置兴梅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梅县、兴宁、大埔、丰顺、五华、平远、蕉岭7县;

1952年底,撤销兴梅专区,兴梅7县改隶粤东行政区;

1956年2月,粤东行政区划分为惠阳、汕头专区,兴梅7县属汕头专区;

1965年7月,设立梅县专区,原兴梅7县从汕头专区分出,归属梅县专区,后改为梅县地区;

1979年3月,原梅县所辖之梅州镇由区级升格为县级称梅州市,梅县地区辖7县1市;

1983年6月,梅州市与梅县合并改为梅县市,梅县地区由所辖7县1市改为6县1市;

1988年1月,广东实行市管县体制,梅县地区改为梅州市(现在代码:441400),辖原兴梅7县及新划县级区梅江区,共7县1区;

1994年6月,兴宁县撤县设市(县级),梅州市辖梅江区、梅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平远县、蕉岭县,代管兴宁市(县级) 。

2013年10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同意梅州市撤销梅县,从此梅县结束了县治,设立梅州市梅县区。

境域: 梅州市位于广东省粤东北部地区,东部与福建省武平县、上杭县、永定县、平和县交界,南部与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和饶平县、揭阳市揭东区和揭西县、汕尾市陆河县毗邻,西部与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和紫金县接壤,北部与江西省寻乌县相连。介于东经115°18 ′至116°56′,北纬23°23′至24°56′之间。

市中心为于东经116度6分,北纬24度33分。全市行政面积1.5925万平方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