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人伦礼节,以情义待人,是长沙民俗的重要组成部分。
家庭
幼对长,自古用尊称,忌直呼其名,曾祖父,叫太公,老公,老公唧;曾祖母叫太婆,老阿婆,老;父亲叫爸爸,爷老倌,爷老子;母亲叫妈妈,娘老子。媳妇称公婆为家爷、家娘。夫妻称两公婆,夫叫妻为婆婆子,某(姓)婆婆,堂客,或直呼其名;妻称夫为当家的,老倌子,他(你)爸爸,或直呼其名。
兄妹之间,长称幼可直呼其名,也可叫某伢子、某妹子、老弟、老妹;幼称长为老姐、老兄,或在哥、姐之前冠以排行次序;如大姐、三哥等。姑嫂之间,幼称长为嫂,前冠以排行次序;长尊称幼为婶,如“三婶”、“四婶”,或直呼其名。对儿孙辈,叫伢子、妹子或直呼其名。
家庭通常以辈份最高的成年男子为长。同辈之间,以兄为长。父母不在,“长兄当父,长嫂当母”,凡事长房位尊。有妻妄的家庭,以嫡为长。社会推崇兄弟多而不分家的家庭,对于五世同堂的给予旌表。
晚辈对长辈必孝顺,否则受谴责。无论年龄大小,凡有忤逆行为,均应受杖斥。有时鲜美食,必先送父母尝新。晚辈每天须向长辈请安,晚上到最高长辈处聚集,冬日围炉共话,有的还尽温席之孝。夏日则为长辈驱蚊打扇,与之共炎凉。晚辈外出,要禀告父母;归家时,先到长辈房中问安,然后再回自己居处。正如陶承《我的一家》所述,欧阳梅生每天教书回来,必先到祖母房中坐一会,再回到妻子房中,尽管他很疲劳,很爱自己年轻的妻子,但传统的伦理教育促使他必须这样做。
家族
今日长沙人之先辈,多数系宋元以来由外省迁入,以明朝时的江西移民最多。故无论大小家族,民国前均建有族祠。族祠以下又有支祠,支祠以下分房,或称堂。无子继承者被讥为“绝代”、“断香火”,必纳妾再嗣或收继子,一般以侄辈中的一人承继,称“过继”,或叫“过房”,以求其所在的“一房”后继有人。
俗话说:“家有家法,族有族规”,如偷盗打劫、忤逆不孝、伤风败俗等,祠堂就是法庭,可给当事人以具悔过、鞭杖、革族(开除)甚至沉潭等处罚。姓氏之间,宗族观念浓厚,少数人多势大的家族雄霸一方,如河西有“靖港的猴(谐音侯)耍不得”、“乔口的流(谐刘)断不得”、“新康的钟(钟姓)敲不得”之言传。这种封建宗法势力解放后才得以扫除。
亲戚
联姻叫结亲家,双方父母互称亲家公,亲家母、亲家婆。婿呼岳父为丈人公、岳老子,呼岳母为丈人婆、丈母娘。连襟称姨夫。岳父母对女婿一般直呼其名,他称为郎、郎崽子。俗语“郎顶半子”。
各种亲戚以外家最重,所谓“娘亲舅大”、“除开郎舅无好亲”。遇红喜事,舅家人必坐首席,由主家毕恭毕敬陪酒。办白喜事,母党(舅家)地位至尊。但对嫁出的女,却视如泼出的水,有祖传绝技,传媳不传女。走亲戚,礼品喜用花篮提着,说“一点薄礼,不成敬意”,或说“拿不出手”。受者则说“劳咯多神”,“承破费”。回赠礼物叫“回篮”、“打发”。
邻里朋友
谚云:“远亲不如近邻”。邻里称谓,多在辈份前冠以姓氏或排行次序,如张三爹、李满爹,柳、四婶等。很多女性喜欢以儿女辈称呼长辈或同辈,即把自己降低一辈。
邻里有困难,多自动热情相助,如遇起屋、乔迁、中考、荣升、远出、荣归等,亲友邻里都来鸣炮道贺,馈赠钱物。当然也有因鸡鸭蝇头小事而闹得老死不相往来的,故有“若要邻里和,少养鸡鸭鹅”之说。长沙人热情好客,熟人见面必问“贵体好”,答曰:“占福”、“托福”。遇见长者,说“您老健旺”。遇见妇女,多问“毛毛乖”。生人见面,先问“贵姓““台甫”、“尊住”。
客进屋,主人必起立迎坐递烟,少不得泡一碗热茶招待,特别是农家,殷勤的主妇会一碗接一碗地上茶。客人如不推辞,可连喝几碗。有的还尽其所有,待以鸡蛋、旱茶、面条等。留客吃饭,尊客人坐上。如厅中仅摆一桌,则上方为正席,下方为陪席;若并排两席,则以东西两方为首席。筛酒时,以先左后右、先东后西为敬。客人告辞,必说“少陪”,主人起立相送,说“请从容走”,或说“慢走”。乡下人还喜欢坐人家,天南地北,海阔天空,总有说不完的话,有的一个晚上连坐几家,深夜才归。
师长
民国以前,很多民居堂屋都立有“天地君亲师”的牌位,教书先生倍受尊敬。如徐特立1904年在宁乡师范学习4个月,当时朱剑凡任教。日后几十年,徐一直以“受业徐特立”敬待朱先生,尽管徐位尊且长朱6岁。先生打学生的手板、屁股,家长不加干涉,认为“不打不成才”。拜师学艺,对师父师娘毕恭毕敬,有“三代不忘媒,九代不忘师”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