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花灯


秀山花灯是我国西南地区花灯艺术中的一支重要流派,以最具代表性的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的花灯艺术而命名,又称跳花灯、耍花灯、花灯戏。秀山花灯起源于唐宋,延续于元明,兴盛于清代,是集宗教、民俗、歌舞、杂技、纸扎艺术为一体的民间文化现象和民间表演艺术,是我国宝贵的民族民间音乐文化遗产。

秀山花灯

秀山花灯表演每年从正月初二开始,正月十五结束,十六以后叫“厚脸灯”。秀山花灯表演不限场地,院坝、堂屋、街头巷尾,只要有十多平方米的平地即可。

秀山花灯

秀山花灯演出有一套完整程序,包括:设灯堂、启灯(请灯)、跳灯、辞灯。在秀山花灯中,设灯堂是带有浓厚传统仪式的表演活动,花灯班出灯前都要设灯堂,供奉“金花小姐”、“银花二娘”神位,灯师傅点燃香烛、烧纸钱敬奉花灯神,祈求保佑跳灯人诸事顺利,平安吉祥,祭拜仪式后就在灯堂唱跳,灯师傅先领唱《安位》、《唱位》、《开光》,随后齐唱《起灯调》,并将演出的曲调唱一遍,请灯仪式结束后花灯班就可外出跳花灯了。跳灯是秀山花灯的主要演出活动,花灯班在接灯人家的堂屋、院坝跳,先唱《观灯调》、《祝贺调》,临走时唱《谢主调》。辞灯是每年正月十五晚,花灯班在河边坝子举行辞灯仪式,祭拜神灵,演唱《送灯调》,由掌调灯师傅领唱春节期间演唱的花灯曲调,焚烧花灯及神位,并将跳灯人的衣服从火上抛过,祈求跳灯人平安。

秀山花灯

经长期发展演变,秀山花灯的表演形式有:花灯二人转(两人表演的单花灯)、双花灯(四人表演的双花灯)、花灯群舞(多人表演的群花灯)、花灯戏(剧)等。

秀山花灯

除花灯戏外,表演只有一旦一丑两个角色,旦角叫幺妹子,丑角叫赖花子或别的名字。跳时幺妹子头梳长辨,身穿大襟罗裙,右手执绸边花折扇,左手拿花彩巾,伸直腰踏着丁丁步,载歌载舞表演天真活泼、诙谐泼辣的角色。赖花子把头巾扎成“半边月”,身穿对襟衣,腰系红绸带,手拿大蒲扇,踩着矮桩步,用“风摆柳”的动作围着幺妹子转,表演滑稽诙谐的角色,唱词句型灵活,可长可短,演员与观众互相交流,融为一体。

秀山花灯

在长期的表演中,秀山花灯深受广大民众喜爱,2006年5月20日,该民俗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摄影:孔令华)

除花灯戏外,表演只有一旦一丑两个角色,旦角叫幺妹子,丑角叫赖花子或别的名字。跳时幺妹子头梳长辨,身穿大襟罗裙,右手执绸边花折扇,左手拿花彩巾,伸直腰踏着丁丁步,载歌载舞表演天真活泼、诙谐泼辣的角色。赖花子把头巾扎成“半边月”,身穿对襟衣,腰系红绸带,手拿大蒲扇,踩着矮桩步,用“风摆柳”的动作围着幺妹子转,表演滑稽诙谐的角色,唱词句型灵活,可长可短,演员与观众互相交流,融为一体。

在长期的表演中,秀山花灯深受广大民众喜爱,2006年5月20日,该民俗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