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于都民间传统禁忌


于都历史悠久,地域相对辽阔,加上人口众多(全球客家人口大县排名第四、赣南排名第一),因而民间传统禁忌内容特别丰富。以下将从岁时禁忌、饮食禁忌、服饰禁忌、婚嫁禁忌、生育禁忌、丧葬禁忌、起居禁忌、数字禁忌、事物禁忌、身体禁忌、语言禁忌、行业禁忌等十二个方面加以展示。

一、于都传统岁时禁忌

农历无立春之年为“瞎目年”,俗称“孤鸾年”、“寡妇年”,不宜“破蒙”(首次入学读书,也称作开蒙、破学),不宜婚嫁。一个农历年内有两个立春的则为“双春”,同样不怎么吉利。俗谚云:“双春夹一冬,十只牛栏九只空”,意味着双春年五谷不丰,且多灾病。旧时,适逢无立春、双立春之年入学的,应提前一年举行拜孔夫子“破蒙”仪式。

整个正月尤其是年初一,要说“好话致”,切忌信口开河乱说不吉利的话。如酒壶、酒瓶明明没有酒了,却不能直接说带有“没有”、“冇”等字眼的实话,而要说“蛮多嘞”;亲友劝你酒,你又不想喝了,不能说“嫑”(不要),而要一口推说“有啲,有啲——”(意思是好了)。(其余参见语言禁忌)

正月初一忌扫地、洗衣服、煮米。正月初二可扫地,但不得倒垃圾,且忌向屋外扫,而要向里面扫,将垃圾暂时堆在门角或用袋子装好,否则就意味着扫走了财气、倒掉了财富。又忌讳打骂小孩,年初一小孩啼哭是凶兆,意味着年内必有长辈患重病甚至过世。忌睡懒觉,俗传年初一晏起要“崩田墈”。忌食粥,否则一出门便遇雨。忌打烂碗,认为是断财路之兆。

正月初三俗称“三重日”,又讹为“生虫日”,是“送穷”之日,家家户户秉烛焚香将垃圾送到大路边,把垃圾当作“穷神”送走。这一天,不能进菜园摘菜,否则菜蔬、农作物就容易“生虫”。同时年初三不担水,尤其忌讳挑井水,认为“生虫日”担水要催生井水里的虫子,使井水不再干净。又忌出门访友,忌用针线,尤其忌在厅堂做针线活。

正月初五是五谷神(又俗称“米谷神”)生日,忌煮米、捞饭,因此这天多吃旧饭。

正月初一至正月十五,忌借债,忌催债。

正月十九“天穿日”,忌田间劳作,妇女不得做针线活,否则会把天刺穿。

农历二月春社日,忌推磨、犁田、用针,民间传说是日推磨、犁田会掸破社公的头,用针会刺破蛇的胆,病“蛇头子”(手指头)。

每逢惊蛰至春社之间和农历六月最后一天至七月十四,于都人忌走亲戚、探访朋友,因上述期间是人们已给故人“拦社”、“悬衣”的日子。

二月十五为百花生日,俗称“花朝节”,不宜做针线活,以免刺伤花仙的花苞。

正月、农历五月、农历九月忌“过火”(迁新居)。

农历五月二十前后逢辰日为分龙节,忌河边洗衫裤,更忌挑尿桶、倒粪桶,否则便触犯龙王。

农历六月中旬前后“尝新米”时,忌讳提起远离家门未归的亲人,避“尝唔到新米”之讳。

七月十五为鬼节,忌吹口哨,否则会招引来孤魂野鬼。忌直呼他人姓名,否则游荡的鬼魂会趁机取走他的三魂六魄;路上听见别人喊自己的名字时,千万不要立刻回头或回应。忌拍打肩膀,以免熄掉肩膀上的命火。(俗传人有三把命火,分别在脑袋和两个肩膀上)忌晒出去的衣物不收回家。忌捡起街头、路边的钱,认为是鬼丢掉的,捡了便从此病痛不断。忌小孩晚上外出,恐被野鬼缠身。忌水中游泳,容易被“水浸鬼”拖走。

八月十五中秋节,忌用手指指着月亮,否则就会烂耳朵。

逢寅日不祭祖。逢丁日不剃头。逢丙日不作灶。

忌下午、晚上去病人家看病人。喜事送礼宜在上午,尤其是做寿者,忌下午送礼。

每月初一、十五不宜出远门,忌探望病人。

二、于都传统饮食禁忌

忌食用祭拜过孤魂野鬼的东西,尤其不允许小孩染指,认为吃了会得病。敬神、祭祖用过的祭品则大吉大利,吃了能得到神明、祖先的保佑,身体健康,长命百岁。忌吃“下惊”(喊夜)用过的米、鸡蛋等物,要丢到大路边或倒在墙角。

年初一要食斋,忌吃荤,否则对神明不敬。

梓山镇蓝姓畲族忌吃狗肉、牛肉。畲家以狗为图腾,且有“牛栏祖地”之说,特别尊牛,认为“牛肉不好筛酒”,不用牛肉招待客人。

忌吃饭时撒米粒或吃完饭碗内残留米粒,认为这是浪费粮食的行为,会遭雷劈。

忌小孩吃孵过小鸡的“鸡婆肉”,否则容易得病,且变得愚钝。忌小孩吃蛋黄,认为吃了“不会读书”、脑子不聪明。

忌把筷子插在米饭上,认为那是祭死人的方式,非常不吉祥。吃饭时忌敲碗筷,认为此举是告化(乞丐)所为。吃完饭后,筷子要放在桌上以表示吃饱了,忌将筷子搁在碗上,认为那是“穿笃肚”,总也吃不饱,遭人厌嫌。用饭时,忌用筷子指人,认为此举非常失礼。分筷子忌一长一短,有“三长两短”之嫌。分筷子忌一左一右摆在饭碗两侧,有亲人分离之嫌。忌孩童拿筷子太下端,认为将来“讨老婆”对象太近,没有出息。又忌孩童拿筷子太顶端,认为将来工作离家太远,不能照顾到年迈的父母。忌筷子在菜碗中挑着吃,认为“冇食相”,失礼他人。忌用餐时筷子掉落地,过去认为筷子落地会惊动祖先,是为不孝;捡起时要在地面上比划一个十字作为破解。忌用餐时将筷子头尾颠倒使用,有饥不择食之嫌。

忌在饭桌上将碗碟倒扣,倒扣碗碟乃祭祀鬼神的举措,表示与之一刀两断。忌在酒宴中收走空碗,忌还有人没吃完饭便开始收碗筷,否则有“赶客”之嫌。

“雷公唔打食饭人”,忌在饭桌上吵口、打骂小孩,否则有跟雷公过不去的嫌疑。忌吃饭咀嚼时发出哒哒声,认为只有猪、狗吃东西时才会如此。忌用手抓饭,认为是“饿鬼”、“饿佬”之举。吃饭时忌脱衣服、松裤带,认为“唔晓饱足”,前世欠债太多今生都还在归还。
忌食彼此相克的食物,如蜜糖与葱、黄鳝与红枣、芹菜与甲鱼、冬瓜与鲫鱼、狗肉与绿豆、桃子与白酒、番薯与石榴、柿子与螃蟹、蚕豆与田螺、鱼蛋与猪肝等。

忌晚上吃姜,认为“燥火”,对身体不利。

红白喜事两种宴席,都忌讳吃完一道菜便将碗碟重迭一起,认为有重婚、重丧的不祥之兆。

六人共席,忌二人对面,四人对席,因这种坐法谓之“龟桌”,不吉。父子同桌宴饮,忌面对面对坐,有“对头”之讳。请客吃饭忌用八碗菜,因为于都人办丧事吃八碗,且于都还有“七胜八败”一说。旧时,各种宴席男女不同桌,尤其忌讳儿媳与家公(丈夫的父亲)同桌。

忌饮用“隔夜茶”,俗云:“隔夜茶,毒过蛇”。

忌用鼻子嗅药味,认为此举会丧失药效。忌端着汤药过门槛服用,否则没有药效,因为药渣必须倒在屋外、路边,表示此后病症由别人带走。

三、于都传统服饰禁忌

民国以前,忌穿黄色衣服。封建帝王时代,黄色乃皇家之色,百姓着黄衫有谋反、篡位之嫌。忌穿着绿色、碧色、青色服装,过去这三种颜色是贱色,只有娼妓(板婆子)、优伶(戏子)等贱业中人才使用。今不再有上述禁忌。

忌将衣服反穿(着翻衫),因为只有办丧事时,孝子孝孙才需要披麻带孝“着翻衫”,平时反穿有诅咒亲人去死之嫌。

居丧期间忌穿着红色衫裤,恐冲犯鬼魅、神灵。

做寿衣忌用绸缎,因绸缎俗称“缎子”,恐“断(缎)子绝孙”。寿衣袖子要长,忌袖子太短露手出来,否则将来儿孙要讨饭。

忌将晾晒在竹竿的衣服不叠好就直接穿在身上,俗传这样会变成“竹篙鬼”。男人忌从晾晒着女人衫裤的下面走过,这样等同女人从男人的头上跨过。忌讳女人的衫裤晾晒在经常过路的地方。忌讳女人的衫裤晾晒得太高。

忌把帽子戴歪,俗云:“戴歪帽,食东道”,告化子(乞丐)去做东道(办喜事)人家乞讨,必须把帽子戴歪。

忌浓妆艳抹、穿着华丽。旧时,女人过分打扮被视为轻浮、下贱,男人穿着鲜亮过头被视为浪荡、不务正业。

忌从衣物、帽子上直接跨过或踏踩,或坐在上面,不详。

忌衣服穿在身上进行缝补。过去有一种恶毒的巫术,用木头做成人偶,然后穿上衣服,写上仇人的名字,再用针刺在人偶的心窝或头上。据说这样一来,仇人就会得病甚至死亡。不脱衣服缝补,被缝补者必须嘴里衔一根筷子或其他长条形物作为破解。

忌佩戴白色、绿色、紫色头饰,过去家中有丧事,女孩头饰第一年要用白色,第二年用绿色,第三年用紫色。

四、于都传统婚嫁禁忌

男方“亲迎”的人数忌双数,表示男家“单”去“双”回,添丁添口,因而显得喜庆。而女方送嫁的人数却要逢双,因为双数表示“双双对对”,寓意着白头偕老。

忌新娘出嫁日身上带钱,认为这样会把娘家的财运带走。娘家、夫家“打发”的“利是”,要由送嫁的弟弟(或堂弟,或媒人)用袋子装着。

新娘出娘家大门时忌眼皮向上或翻白眼,更忌讳一路上回头。如若回头、翻白眼,则寓示日后婚姻会发生变故,甚至可能离婚,以至于当初的新娘要再回到娘家长住。正因为如此,也就忌新娘父母为自己送行。

出嫁日忌新娘吃夫家饭。俗云“食郎饭,打郎声”,新娘吃了婆家饭即意味着是婆家的人,一切都必须听从家婆、新郎的意愿,今后新娘婆媳有矛盾、受委屈也只能强忍。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新娘便只吃菜而不吃饭。出嫁日忌接过夫家人送来的“面帕”(毛巾)、“手帕”(手绢),因“帕”与“怕”谐音,接了就意味着新娘往后会害怕夫家,在夫家抬不起头来。

新娘下轿进大门时,忌碰见家公、家婆、小姑子,否则意味着日后要经常吵闹,难得安宁,因而此时家公、家婆、小姑子早就躲避开来了。

忌正月、五月、七月举办婚嫁。正月属“新年新头”,是月婚嫁喜气相冲;五月、七月则属于“恶月”,强行婚嫁则容易婚后夫妻失和,因而婚姻不圆满、不长久。

婚嫁日忌小妾、孤寡、再婚妇女、穿白衣服者进入洞房,均属不详之兆。忌孕妇摸新娘的嫁妆,恐喜气相冲。

忌女方大男方一岁,却喜欢女方大男方三岁,俗云“女大三,抱金砖;女大一,惨凄凄”。又忌讳男女同年,认为会八字相冲。

忌新娘出大门时双脚踏地,认为鞋子沾了娘家的泥土,就意味着带走了娘家的财气,所以新娘出门要由新娘的兄弟背出去(县城则多由新郎自己背出去)。忌新娘入夫家大门时踩踏门槛,否则夫家可能遭遇丧病之灾。新娘出娘家门忌见天,需以米筛遮掩新娘。

忌丧冲喜,家有丧事者一年内不能完婚。忌喜冲喜,两兄弟或兄妹,不宜在同一年举办婚事。兄弟姐妹中,忌年幼的比兄长先结婚。忌出嫁路上遭遇同日结婚者,认为喜气相冲,两人将来要结怨家,新娘互相交换手帕可作破解。

“共月”(同一月举办办喜事)人家,无论婚嫁、乔迁、弥月等,过去均互不相请、互不相贺,以免喜事相冲,对大家不利。

忌未完婚女子在准新郎家过夜。忌同姓结婚。忌婚礼进行中有小孩哭闹。婚日忌打破镜子。忌窥视轿中的新娘,俗传新娘身上有煞气,看了得眼病。

忌改婚期,过去认为“改日子”对夫家不利。忌女方家先提出婚期。

过去忌男嫁女家,俗称“撑门棍”、“倒插门”,是男人没出息的表现,又有“绝代”之嫌。

寡妇再嫁,出亲、迎亲均忌从大门出入,须在夜晚时分悄悄溜出村,走到半路才能坐上布轿(注意不是花轿)“归门”,因此寡妇再嫁俗称“夜轿婆”。

五、于都传统生育禁忌

孕妇俗称“四眼妇娘”,忌婴儿被“四眼妇娘”看见,更不能让她抚摸、怀抱,否则受胎气影响,容易拉肚子、受惊、夜啼。

禁孕妇吃食羊肝、鲤鱼、狗肉、兔肉、雀肉、山羊肉、虾蟆、黄蟮等,据说这类食品将引起灾、病,如吃兔肉,生出来的孩子要破相如“兔唇”(豁嘴)。禁孕妇吃狗肉,否则孩子出生后爱咬人,尤其吃奶时爱咬奶头。

忌孕妇踩踏牛、马绳,因牛、马皆怀胎12月而产,孕妇踩踏牛、马绳,将引起难产。

忌孕妇坐“木马”(木匠工作时常用的木架),否则木匠所盖的房子有秽气、不吉利,这实际上是孕妇“不洁”观念的作祟。

忌孕妇之间并排而坐,据说这样影响彼此的胎气,即“动胎”。

女子怀孕期间,忌摸果树、摘果实,据说孕妇摸、摘过的果树,今后歉收甚至不再产果。

忌孕妇乱摸男人的头,被摸者因而有晦气、霉气。

忌在孕妇房间钉钉子,忌搬动孕妇房间桌椅、床具、家具,更忌孕妇搬家、迁居,否则要动到胎神,危及胎中婴儿。忌孕妇拿针、剪刀做针线活,否则动胎气。忌孕妇看日蚀、月蚀,忌孕妇看“傀儡子”(木偶戏),以免婴儿出生残障。忌孕妇搬重物、攀高,忌拍打孕妇肩膀,以免流产。

忌孕妇参加丧事,尤其忌孕妇摸棺木或观看入殓、封棺,否则犯煞气。忌孕妇出现新房动工、上梁仪式,否则“撞煞”。

忌孕妇伸手触摸敬神物品,更忌讳孕妇入寺庙祭祀。

孕妇忌夜出,俗传夜晚有黑、白虎神,会拦路夺胎或受惊小产。

忌产妇出入别人家庭,因有污秽之嫌。

忌在娘家生产,否则将占取娘家的福份,但允许在娘家坐月子。忌别家产妇在自家分娩;也忌自家产妇在别家分娩,否则福气将被婴儿带走。

忌寡妇进入产房,否则生男将成单身汉,生女将成寡妇,此俗源于对寡妇的歧视。

产妇临盆时忌房中有红色物品(红色代表血),且不可有流水声(象征流血不止),以免产妇失血过多。

忌外人擅入“月房”(刚生过小孩的房间),否则将有血光之灾。忌家中的“读书人”频繁出入“月房”,否则前程受阻。

忌产妇洗冷水、吹风,坐月子期间宜少洗头、洗澡,否则会受风寒侵袭,将来周身体痛。

男孩出生后,要请算命先生,把小孩一生祸、福、凶、吉、忌讳统统写明,俗称“写流年”。

忌生“龙凤胎”(产一男一女),通常是女孩一出生便“送”给他人寄养,认为容易遭神明妒嫉,儿女难以养活;等其成年适婚却又嫁给同胎兄弟,谓之“天作之合”。此俗甚漏!

忌孩子五月初五、六月初六出生,俗传是日生人将祸及父母,故民间有“忌举六月子”一说。忌孩子七月初一至七月十五出生,该月出生的孩子俗称“鬼赖子”,虽天生聪明,但难抚养。“男怕初一,女怕十五”,忌男孩正月初一出生,命大;忌女孩正月十五出生,此日出生的女孩很野性,难管教、克伤父母。

婴儿出生三天之内宜保密,以提防“阴生鬼”作恶。

忌婴儿一出生就大小便,俗称“屙爷尿娭”,这种小孩命太硬,要克父克母。忌婴儿始生即有牙齿,也属克父母之相。忌婴儿寤生(指婴儿一坠地即能睁开眼睛看人,反常),认为命克父母。

忌婴儿出生时不哭,影响呼吸。忌给婴儿留胎毛,满月前需剃胎毛。

忌产妇“月间子”吃鱼蛋、吃鸡脚爪、吃鸡肠;如吃鱼蛋,孩子将来可能不会算数,如吃鸡脚爪,孩子将来读书爱撕书本,如吃鸡肠,孩子将来多与他人纠缠不清。

忌亲吻熟睡的婴儿。忌当面夸说婴儿。忌搔婴儿脚底,否则长大后不敢过桥。

忌婴儿受惊吓,如受惊吓则夜啼不止,需给“下惊”(喊夜)方可破解。

忌婴幼儿衣物过夜不收,据说夜间多“鬼鸟”,恐污衣物,使婴幼儿易患疾病。

忌幼儿数星星,因为“天上星,数不清”,经常数星星会变得“阿笨”。又忌幼儿玩米,玩了将来不会读书。忌小孩玩火、玩水,易冲犯火神、水神,且缺乏安全。忌小儿捅破燕巢,否则要得眼病甚至瞎眼。

忌小儿模仿“结舌子”(说话结巴的人)说话,恐将来也变得口吃。

教训小孩时,忌打头、打脸,打头会“打傻了”,打脸则容易打得脸皮更厚,因而更难管教。忌用尺子教训小孩,因尺子用来量长短,用尺子打了,小孩会不长个子。

忌幼儿吃猪脑,恐长大了也变成“猪脑子”(指非常愚笨)忌幼儿吃猪尾巴,吃了会事事落后,或胆小怕事。

小孩换牙、掉牙,上牙扔床底,下牙扔屋顶,忌被人用脚踩了。忌小孩用“字纸”(写了字的纸张)擦屁股,表示对孔夫子不尊重,将来读书会笨头笨脑的。

俗信婴儿睡着时灵魂会暂时出窍,因此不能在婴儿脸上涂抹东西,否则灵魂归来时不认得自己躯体,小孩将经常患病。迫不得已要趁孩子熟睡才能涂抹药物,则必须一边柔声呼唤婴儿的名字,一边轻轻涂抹。

忌小孩从女人晒着的裤子下面经过,否则长不高。

六、于都传统丧葬禁忌

忌死者逢农历初一、十一、二十一辞世。死后七天逢七之日叫“撞死”,民间认为丧家会闹“风煞”。是日,家人和共屋的邻居要一早离家出外“避煞”,午后才能回来。

忌身死异地者尸体进入“厅厦”,只能停尸于屋檐下,或在在屋外搭棚治丧,民间认为“冷尸入屋败到笃(底)”。未成年者夭折身亡,尸体棺柩忌入祠堂。

家人去世,只能说“老了嘞”、“过身嘞”、“归仙嘞”、“百年归家嘞”等,忌讳直接说“死了嘞”。

儿孙到死者外家报丧下跪时,忌外家人扶起;外家吊丧完毕回去时,忌回头跟送行的人打招呼。

居丧期间忌穿红戴绿。

忌讳直接说“棺材”,要改说成“寿材”、“寿长”等。

举丧后七七四十九天,孝子不得理发、修面,谓之“养孝”。

祭拜祖先忌用不带皮的肉、去掉鳞的鱼作为祭品,否则对祖先不恭、不孝。

行人忌讳看见、遭遇出殡的队伍,认为很晦气;如来不及躲避,可多次拍打自己的衣帽破解。

送葬者忌讳回头;葬礼完毕,忌从原路回家,必须绕路,否则有再举丧的不祥之兆。

忌适逢八十一岁死去,因为“九九”意味着数的尽头,预示子孙后代将会走下坡路;可将算盘拆散扔到窗外加以破解。

忌寡妇、产妇参加葬礼。

葬期忌以下“重葬日”:正月甲日,二月乙日,三月戊日,四月丙日,五月丁日,六月己日,七月庚日,八月辛日,九月戌日,十月壬日,十一月癸日,十二月己日。

忌婴幼儿亲眼目睹葬礼、上坟,俗传婴幼儿天灵盖尚未闭合,容易被阴气侵扰而得病。

七、于都传统起居禁忌

建新宅宜坐北向南(顺势),忌坐南向北(逆势),俗云“坐北向南,冇食都更轻闲”。

做屋不宜建在塔冢、寺庙、祠社等旧址地,是以求神佑、避鬼祟、图清静、人丁兴旺等。

建房破土动工必择吉日,忌冲犯太岁,尤其忌讳太岁头上动土。忌五月盖新房,俗传五月起新居会使得家人变“光头”(秃头)。

忌讳他家的房子、院墙高于自家,否则就有挡、压自家的“风水”、“财气”、“运气”之嫌。过去,邻里经常发生纠纷,甚至结下世仇,大抵就是因为“风水被挡”的缘故。

忌将厕所建在住宅上首边(左边),不吉利,晦气重。

俗以为各家房屋二门直接相对,双方均不吉利,认为“门户相对,必有一进一退”;尤以门小者更遭其害,谓之“大口吃小口”。

忌建房工匠、师傅在屋宇内暗藏“祟物”(诸如草人、纸人、木偶、头发、兽骨等等之类),据说若上面写上主家姓名、生辰等,或者有意按照一定方位、方式放置,则有损这家家运,甚至连遭横祸,倾家荡产,家破人亡。此乃巫术迷信观念的遗存。

忌房屋大门对街口、巷口、山坑山谷、桥梁、寺庙等,万一无法避免,则要在墙上钉一块画有虎头形像的木牌,上书“泰山石敢当”或“泰山镇邪”等字,以作破解。

灶门忌对着水流来方向和水井,否则叫“逆水灶”,因为水克火,不利家人。

做屋忌说上梁,于都客家方言中“上、丧”谐间,忌讳,故“上梁”称“升梁”。

忌睡觉时头朝窗户和门户。卧室内忌放置扫把,恐招来“扫把星”作祟。忌讳头枕窗台、门槛,否则容易遭来野鬼按住他的头,令人发病、癫痫。床的方向忌与房梁平行,谓之“驮梁”,据说会导致贫穷、凶厄。

忌双脚踩踏灶台或坐在灶台上。忌将吃剩下的食物、骨头等扔进灶膛里。

小年日(腊月二十四)之后,不宜在墙上打钉子,否则有“损丁”凶兆。

忌夜晚梳头、剪指甲、修脚趾,俗传“暗晡”(晚上)梳头会手气差,修剪指甲则令兄弟不和。

忌在路上捡到金银、钞票,可能因此而生病破财。于都民间俗称二次葬为“捡金”,故有所忌讳。

成年男子如在屋外撒尿,一定要到墙角、墙根地方,因为这些场所,神明是不会去的,否则就是大不敬。野外撒尿还有方向忌讳,“早不冲东,晚不冲西;春不冲东,夏不冲南,秋不冲西,冬不冲北”。忌直冲水道孔撒尿,俗传水道孔是“龙口”。忌对着古树、旗杆、大门、烟囱等处撒尿,容易冲犯社公、门神、火神等。

每年夏日初次挂起蚊帐时,忌喧闹和说话。大人挂蚊帐时,往往将孩子驱出屋外,然后默默挂起来。此忌缘于小孩说话声如蚊叫,又怕童言无忌,说出一些不吉利的话来。

忌每天起床后不收帐、不叠被,认为这样会致使家道慢慢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