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谈中国的酒令文化


喝酒不能没有助兴,而酒令是一种社会上比较盛行的助酒兴的形式。

酒令是中国所特有的一种形式多样,雅俗共乐的酒文化,大约肇始于唐代,经历宋、元、明、清几朝而逐渐积淀。

酒令是中国特有的一种酒文化,酒令起源儒家“礼”,为喝酒时助兴娱乐的方式。

大约从唐代开始酒令开始在社会上盛行,此后经由宋、元、明、清几代得以发展。

酒令的形式多样,随饮者的身份、文化水平和趣味的不同而不同,大致可分为游戏令、赌赛令和文字令三种,都可以即兴创造和自由发挥。

游戏令

1、传花

用花一朵.或可用其他小物件如手帕等代替。令官蒙上眼,将花传给旁座一人,依次顺递,迅速传给旁座.令官喊停,持花未传出的一人罚酒。这个罚酒者就有权充当下一轮的令官。也有用鼓声伴奏的,称“击鼓传花令”。令官拿花枝在手,使人于屏后击鼓,座客以次传递花枝,鼓声止而花枝在手者罚酒。

2、拍七

进行时要求速度快,使行令者忙中有错受罚。从令官报数,1234顺报,至明7(7、17……)和暗7(7的倍数14、21……)时,应报者拍桌而不出声,失口出声报数的罚酒。下一轮即从罚酒人从头报起。

3、猜谜

是群众性的智力游戏。行令时通常可以和传花、拍七结合进行。如由罚酒人出谜面,由下一轮传花、拍七的输家猜谜底。猜不中者罚酒,如猜中则出谜人罚酒,猜中者并有下一轮出谜权。猜谜还可以限定范围、加限于席上所有物或室内所有物之类.由令官行令前宣布。

4、说笑话

可由令官开始或上一轮行令受罚者开始、依次轮流说一个。如能逗引全席或多数人发笑,说笑话者算是成功.全席各饮一杯;倘若无人被逗笑。说笑话者认罚;如仅有一人或少数人笑,则罚笑者饮酒。

5、汤匙令

着一汤匙于空盘中心.用手拨动匙柄使其转动,转动停止时匙柄所指之人饮酒。

6、酒牌令

以牌的形式,上刻所行酒令的内容。使用时,只抽取其中的一张牌,牌面上的上写“寿者欢”,即在席年龄大的人饮;上写”有著述饮一杯”.即对有著作的人做一杯酒,等等。

7、筹令

竹制筹令,始于唐代盛行于明清、用时不必费脑筋而又颇有趣味.因此文人聚饮和闺房集宴多用之。他们常在酒筹上铭刻经书或诗、词、曲成句,或《两厢》、《水浒》、《红楼梦》中人名、并由此引申出敬酒、劝酒、罚酒等名目。1982年,在江苏丹阳县丁卯桥出土的金龟背负《论语》玉烛筒一种.酒今筹五十枚。这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最古筹令。

赌赛令

1、投壶

投壶用的壶.是一个小口径的瓶子。酒宴时。宾主依次取箭在同样的距离向壶中投掷、中者为胜,可以罚不中者饮酒。按照《礼记》介绍,投壶的礼节很繁琐。投壶之前,主客之间要请让三次才能进行。投壶时,专有管计数的人面东而立,如果主人投中一次,就从装着记数的竹签的器皿里抽出一支,去在南面,如果客人投中一次,就把竹签丢在北面、最后由记数的人根据双方在南、北两地面上得竹签的多少来计算胜负。两签叫“纯,一签叫“奇”。

举例说,如果主人打得十支签.报数时称“五纯”;如果客人共得九支签.报数时称“九奇”;结果,主人胜客人“一奇”、如果双方得签数相等;叫作“均”。报数时称“左右钧”。

投壶是从”六艺”中的“射”演变过来的。因为宴会的场所狭小.不可能设靶射箭,所以,用壶替代靶.用短矢代替长箭。可见,投壶之戏,还是源于儒家的“礼”。参加投壶的宾主.包括侍从,都要受礼的约束;“毋怃、毋敖、母俏立、母锦言”,是指不能怠慢、不可傲慢、不得背立、不准谈论他事;否则,也要受到惩罚。

流传至今的(南阳汉代画像石刻)中,有一幅投壶图。它生动地再现广古代投壶场面。图中左侧第二人执朴(木棒),就是司射(相当于酒监)。他除了指挥投壶之外,还负责处罚投壶时犯规之人。倘若投壶之时,他的失误中旁观者或侍从,司射也要用木棒教训他。图中左侧第一人,想必是犯过之八.所以他的头部画得特别大,脸部线条扭曲,嘴巴歪斜.露出一副受责前的尴尬相。

投壶贿酒,两汉六朝,极为普遍。是当时最常行的酒令;唐宋以后才逐渐衰歇,只有少数人使用了。

2、赌棋

赌棋饮酒,三国两晋时尤为盛行。

《世说新语·任诞》“阮籍当葬母”条刘孝标注引邓粲《晋纪》,记述阮籍与人饮酒赌棋.连有人来报告其母病危将死.他仍人肯放手.要赌赛到底,直到胜负已决,才“饮酒三升.举声一号,吐血数升。”到唐代.玩模之风不减。连大周天子武则天晚年,夜间经常做梦.梦中与人打双马(一种棋名),每次都输。为此,曾请宰臣狄仁杰详梦。

3、掷骰

骰子.正方形.六面体。一开始是双陆棋中必不可少的博具。后来由于酒徒们的偏爱.骰子从双陆博戏中游离出来,成为唐代酒令的三人组成部分之一。以骰子来行令,有用一枚,有时用多枚,最多的可达六枚。此令简便快速,带有很大的偶然性,不需要什么技巧,特别受豪饮者欢迎。骰令名目繁多,方法多样。

如“猜点令”:令官用骰筒以两枚骰子摇.摇毕置于桌上,秘而不宣。全席间一人猜所得之点数。猜毕,当众开启摇筒数点,不中.猜者自饮一杯;中,则令官饮一杯。“六顺令”:合席用一枚骰子轮摇,每人每次摇六回,边摇边说令辞,曰:一摇自饮幺,无幺两邻挑;二摇自饮两,无两敬席长;二摇自饮川。无川对面端;四摇自饮红,无红奉主翁;五摇自饮梅,无梅任我为;六摇自饮全,非全饮少年。

“事事如意取十六令”:合席用四枚骰子轻掷。以总点数计得十六点者免饮,少于十六点自饮,多于十六点对家饮,所饮杯数,以多于或少于十六点数为准。

4、猜物

把某物藏起来,使在席之人猜测其所藏之处。猜中者胜,猜错者饮。

文字令

文字酒令比较文雅.需要具有相当高的文化水准方可操作使用。它们大多是争奇斗巧的文字游戏,也是斗机智、逞才华、比试思维敏捷与否的智力比赛。当然,文人雅令也和其它酒令一样,目的是为了活跃饮酒气氛.求得宾主尽欢。

古代文人宴集行酒令,虽无一定不变的规则,但也有一些约定俗成的习惯。虽不一定都要推定明府(相当于酒宴的主席)、录事(纠察席上秩序及行酒令)等职司,但掌管行酒令的令官是非设不可的。令官通常由三种人担任。一是主人,二是推席中地位最高的人,三是公推一位有饮材的座客。所谓“饮材”,就是要精通各种酒令,知识渊博,符合人意,并且酒量宏大的人。决定了令官人选以后,由他宣布行令的规则,并由令官出酒令后第一个应令。

文字令有捷令、限时分之分。捷令要在令官出令后斟酒至某人(依座次顺行)处时即刻应令,或掷骰子以数字指定应令人即时应令。限时令如作诗赋之类,通常点香限定时刻,如半柱香燃尽不完令就要罚酒;也有以奏乐催令的.一曲终了即须缴令;也有用刻烛和击鼓的方法来限时的。

令官行令前,须先饮干自己的“门杯”,即门前杯;行令时用一公杯罚酒,通常用较大的杯子,公杯中先斟满酒备用,称”酒面”。每行完令,又须就门杯饮干一杯,或稍稍沾唇示意,称为”酒底”。

1、字词令

汉语言独特的字形结构为文人们在字词令上争奇斗巧提供了广阔的天空。“字令”有拆析离合、移字换形、交易增报、音义异同、象形指事等项。

“一字藏六字令”:每人举出一个字,要求能将该字分剖成包括本字在内共六个字,合席轮说,不成辄罚。如“章”字,剖五“六”、“立”、”日、“十”、“早”及“章”。

“一字中有反义词令”:每人举出一个字,要求这个字是由两个反义词或对义词构成的,合席轮说.不成罚酒。如“俄”,“人”与“我”,义相对;“捉”,“手”与“足”义相对:“斌”、”文“与“武”义相对;“傀”,“人”与“鬼”义相反。

“一字五行偏旁皆成字令”:每人举出一字,要求在这个字的左右上下加上“五行”即”金”、“木”、“水”、“火”、“土”字后,都能成另外一个字,合席轮说,不成罚酒一环。如“佳”可变为“锥”、“椎”、“淮”、“帷”、“堆”等。

2、诗语令

酒宴中以诗为令,起源很早。春秋时期,诸侯会盟,必须“酒以成礼”,在樽俎之间与会者人人要赋《诗》,大夫有不能诵《诗》者,不得参加朝享之礼。这种在宴会中必须诵《诗》的不成立法,可说是最早的诗令。到了后来,演变成即席赋诗和联句。酒宴间分韵作诗或联句的形式一直流传至近代不衰。

“天字头古诗令”;要求每人吟诗一首.第一句的第一字必须是“天”字,合席诸人依次轮说,不能吟或违背要求者,皆罚酒一杯。如“天风吹我上南楼,为根妲娥得旧游。宝镜莹光开玉匣,桂花沉影入金瓯”;“天为罗帐地为毡.日月星辰伴我眠。看来气象真暄赫,刨业鸿基万万年”。

“春字诗令”:每人吟诗一句,要求“春”字在句首,合席依次轻吟,如“春宵一刻值千金”、“春城无处不飞花”。也有要求每人吟诗一句,第一人所吟之诗句必须“春”字居首,第二人所吟之句春字居二,依次而降至“春”字居第七字后,再从头起。如“春城无处不飞花”,“新春莫误由人意”,“却疑春色在人家”,“草木知春不久归”,”十二街中春色遍”,”昨夜日日典春花”,“诗家情景在新春”。

“数字诗令”背诵古诗一句、四言、五言、七言不拘。句中须含数目字,多者为佳,有一数目字者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