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俗禁忌之送亲禁忌


送亲是指女方亲友送新娘出嫁。送亲的人也要是“全活人”,忌寡妇、孕妇送亲。这在中原一带极为讲究。

在渤海湾一带,送亲的人有“爹送妈不送”、“姑不娶,姨不送,舅妈送一场病”的禁忌习俗。都是关于女人的禁忌。禁忌女人在迎娶中出面,一方面是对女人的蔑视,另一方面也因女人心肠软,感情脆弱。看见亲人出嫁会生出一些悲伤的情感来,说不定还会流泪失声,其与婚娶不吉,因而有些禁忌。

迎亲、送亲的人还有属相禁忌。山东流行的忌讳歌谣为:“辰子申忌蛇鸡牛;巳酉丑忌虎马狗;寅午戌忌猪兔羊;亥卯未忌龙鼠猴。”

许多地方是不亲迎的。由女方直接把新娘送往男家。也有一些地方女方不送亲到男家,只送上轿(车、马)。富贵人家还有随新娘“嫁”过去的“陪嫁丫鬟”,这样的送亲人便一送而不返了。

古代有嫁女之家三日不举火之禁忌。《礼记》有记载,说是为示伤离。

送亲禁忌中以孕妇送亲为最忌。大概是怕“触染”得新娘也有了身孕,从而成为一个不贞的新妇吧。其实,新娘的贞洁与否,与送亲的孕妇又有什么关系呢?这种联想乃是原始思维中“同类相生”观念的反映,是对“交感巫术”力量的畏惧才实施的禁忌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