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宋代始终处在激烈的民族矛盾中,但北宋初期,励精图治,政权稳定,政治、经济、文化得到发展。南宋政权也有一段稳定期,经济也得到一定的恢复和发展。
宋朝的酿酒工业,是在唐朝普及和发展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的普及和发展。一方面,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使得汴京和临安等大都市空前的繁荣起来,人们对酒的消费,需求量大增。另一方面,粮食的丰足,酿酒业技术的成熟,使酒类品种增多,酒的质量提高,酒业的生产范围扩大。宋代的酿酒业,上至宫廷,下至村寨,酿酒作坊,星罗棋布。分布之广,数量之众,都是空前的。
黄酒是中华民族传统的酒种。宋朝的黄酒酿造,不但有丰富的实践,而且有系统的理论。我国现代的黄酒酿造,继承和发展了宋朝的理论和传统。在我国古代酿酒著作中,最系统最完整,最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酿酒著作是北宋末期成书的《北山酒经》。
《北山酒经》的作者,是北宋时期浙江吴兴人朱肱。该书的成书年代没有准确记载。在朱肱之后,李保曾经作《续北山酒经》。李保在《续北山酒经》中写道:朱肱先生壮年勇退,著书酿酒,侨居西湖而老焉。《续北山酒经》写于1117年,所以《北山酒经》当在此之前。北山即杭州西湖旁的北山,说明此书的材料取自于当时浙江杭州一带。由于当时朝廷对酿酒极为重视,浙江一带正是我国黄酒酿造的主要产地,酿酒作坊比比皆是。兴旺发达的酿酒业,使《北山酒经》成为当时实践的总结和理论的概括。
至今浙江一带也是我国黄酒生产和消费的主要地区,与宋朝时打下的基础是分不开的。
《北山酒经》共分三卷,上卷为“经”,总结了历代酿酒的重要理论,对全书酿酒、制曲作了全面系统的阐述。中卷论述制曲技术,收集了十几种酒曲的配方和制法。下卷论述酿酒技术。《北山酒经》对我国黄酒酿造业的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北宋初年实行禁酒的政策,不许私人酿酒。私自制曲5斤即应判处死刑。以后放宽到私自制曲15斤判极刑。随着经济的恢复,生产的发展,对酒的政策越来越放宽。
不论北宋还是南宋,酒税都是政府重要的财源。为了收到足够的酒税,宋朝时对酒的生产和销售管理还是很严格的。
北宋的酒政主要有三种形式:酒的专卖、曲的专卖和税酒。即对不同的地方,分别实行三种不同的政策:三京地区实行酒曲专卖;州城内则实行酒的专卖;县以下的地方或实行纳税,或实行酒的专卖。这种区别对待的政策,考虑到地方的特点,有利于国家获取更大的酒利。
酒的专卖,其做法是酒坊归官府所有,生产资料、生产费用、生产原料由官府解决,酒户从官府租来酒坊组织生产,酿成的酒由官府包销。酒价自然由官府定。当时的开封,有两种类型的酒店负责推销官酒。一种叫正店,一种叫脚店。据《东京梦华录》记载,“在京正店七十二户,此外不能遍数,其余皆谓之脚店。”还有酒楼,是官府开办的饮酒吃饭的地方。酒库是官府酒的批发场所,还有被称为“拍户”、“泊户”的零售店。 酒曲是酿造黄酒必须的糖化剂和发酵酒母。酒曲比较稳定。可以长期存放,所以实行酒曲专卖,官府也能有效地控制酒的税收。酒曲的专卖主要在三京(开封、洛阳、商丘)。榷曲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种:官定曲价、划定范围、限额发销等。
北宋时期,官府对酿酒的管理,对酒税的控制,工作很细,在某些方面比现在管得都严。
公元1127年宋高宗赵构即位,他实行投降妥协政策,害怕英勇抗金的群众和将领,节节败退,最后迁都杭州,建立南宋政权。军费的筹措是头等大事。南宋政权一开始,就是在内外交困的情况下,经费紧张,酒税是重要的财政来源。据《宋史·食货志》记载:“渡江后,屈于养兵,随时增课,名目杂出。”
南宋的酒政是多样化的,酒的专卖仍是城市的主要形式。
为了有效地控制酒税,官府采取从用米酿酒开始计征酒税。民众自带米到官府酿酒,但必须交纳酿造费,另外还需要缴纳头子钱(附加税)。这种方法,官府无须采购原料,也不必承担酒的销售,只需要出面管理一下,就坐收酒利。酿造场在官府规定的场所,便于集中管理,是一种较好的方式。官府按所用之米计收酒税,也预防了逃税。
南宋也实行酒类专卖的政策,集中体现在酒库的设立及运营。酒库,是官府控制下酿造酒和批发酒的市场,是官府酒课的主要来源之一。因此,谁掌握了酒库,谁就掌握了酒的丰厚利润。在南宋,对酒库管理权的争夺便成为焦点。
南宋酒库名目繁多,隶属关系复杂。有归属中央政权的酒库,有军队的酒库,还有地方上的酒库。
军队所属的酒库,是为军队筹资而设立的,所以就有“瞻军库”“犒军库”“缴赏库”等名称。当南宋政权基本稳定下来以后,政府机构逐渐把归属军队的酒库,收归为政府所属。
宋朝为了促进酒的销售,曾经组织所属酒库,进行声势浩大的酒类评比和宣传促销活动。这种活动类似近几年召开的糖酒大会。
南宋的酒价与北宋相比,有几个特点:涨价频繁、涨幅大,各地自主定价。南宋的酒价比北宋要高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