诫失_酒史文化


  《周书·酒诰》曰:“文王诰教小子,有正有事,无彝酒。”

  《管辂别传》曰:诸葛景与辂别,诫以三事,言“卿性乐酒,量虽温克,然不可保,宁当节之。”辂曰:“酒不可尽吾欲。持才以愚,何患之有也”

  晋祖台之与王荆州书:愿君屏爵弃卮,焚罍毁榼,殛仪狄于羽山,放杜康于三危。古人系重,离必有赠言。仆之与君,其能已乎?

  《宋书》云:王悦,卷从弟也,诏为天门太守。悦嗜酒辄醉,及醒,则俨然端肃。卷谓悦曰:“酒虽悦性,亦所以伤生。”

  萧子显《齐书》:臧荣绪,东莞人也,以酒乱言,常为诫。

  《世说》:晋元帝过江,犹饮酒。王茂弘与帝友旧,流涕谏。帝许之,即酌一杯,从是遂断。

  《梁曲》曰:刘韶,平原人也,年二十,便断酒肉。

  梁王魏婴觞诸侯于范台,酒酣,请鲁君举觞。鲁君曰:“昔者,帝令仪狄作酒而美之,进于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而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国者。’”

  《周官》:萍氏掌几酒,谓之萍,古无其说。按《本草》述水萍之功云:“能胜酒。”名萍之意,其取于此乎?

  陶侃饮酒,必自制其量,性欢而量已满。人或以为言,侃曰:“少时常有酒失,亡亲见约,故不敢尽量耳。”

  桓公与管仲饮,掘新井而柴焉,十日斋戒,召管仲。管仲至,公执尊觞三行,管仲趋出。公怒曰:“寡人斋戒以饮仲父,以为脱于罪矣。”对曰:“吾闻湛于乐者洽于忧,厚于味者薄于行,是以走出。”公拜送之。

  又云:桓公饮大夫酒,管仲后至。公举觞以饮之,管仲弃半酒,公曰:“礼乎?”曰“臣闻酒入舌出而言失者弃身。臣计弃身不如弃酒。”公大笑曰:“仲父就座。”

  《北梦琐言》:陆康为夷陵,有士子入谒,因命之饮,曰:“天性不饮。”康曰:“已减半矣,言当寡过也。”

  萧齐刘元明政事为天下最。或问政术,答曰:“作县令,但食一升饭,而不饮酒,此第一策也。”

  长孙登好宾客,虽不饮酒而好观人酣饮,谈论古今,或继以火。常恐客去,蓄异馔以留之。

  赵襄子饮酒,五日五夜不醉而自矜。优真曰:“昔纣饮七日七夜不醉,君勉之则及矣。”襄子曰:“吾儿亡乎?”对曰:“纣遇周武,所以亡。今天下尽纣,何遽亡?然亦危矣。”

  释氏之教,尤以酒为戒。故四分律云:饮酒有十过失,一颜色恶,二少力,三眼不明,四见嗔相,五坏田业资生,六增疾病,七益斗讼,八恶名流布,九智慧减少,十身坏命终,堕诸恶道。

  《韩诗外传》:饮之礼,跣而上坐谓之宴;能饮者饮之,不能饮者已,谓之醧;齐颜色,均众寡,谓之沉;闺门不出,谓之湎。君子可以宴,可以醧,不可以沉,不可以湎。

  《魏略》曰:太祖禁酒,人或私饮,以白酒为贤人,清酒为圣人。

  《典论》云:汉灵帝末,有司榷酒,斗直千钱。

  《西京杂记》云:司马相如还成都,以鹔鹴裘就里人杨昌换酒,与文君为欢。

  宋明帝《文章志》云:王忱每醉,连日不醒,自号上顿。时人以大饮为上顿,自忱始也。

  《益部传》曰:杨子拒妻刘泰瑾贞懿达礼。子元宗醉归舍,刘十日不见。诸弟谢过,乃责之曰:“汝沉荒不敬,自倡败者,何以帅先诸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