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的宗教及宗教礼仪


彝族地区是唯一没有佛教和寺庙的地方,直到基督教传入之前,他们一直都只拥有自己的原始宗教;这种有着长期传统的彝族原始宗教,似乎有点像中国土生土长的道教,但又不是;彝族的原始宗教是他们自己独有的、传统而又神秘的宗教,而彝族的毕摩在这原始宗教活动中扮演着极重要的脚色。

一、彝族的数理与原始宗教

彝族的数理为研究现实世界空间形式和数量关系,彝语称之为“乍数”。包括天文观测、实践量度、推算、占星、历法、人寿、及生命理学和未来学等。彝族所有的数理推算大多记载于彝文古籍《啃数》和《彝候巴》中。

凡彝族古籍中所记载之数,其数以九为大,最小数则一,根据古人的运算法则,以一而九,反本归一,以生倍数。从而可知其三六九的原理,即是产生于天南,地北和中央的三重互为含量关系,即数之起于一,则天一,地二,人三是为一个阶段;天四,地五,人六是为第二个阶段;天七,地八,人九是为第三个阶段。所以天之数为一四七,地之数为二五八,人之数为三六九,故以三六九为表示天人、地人和仙人(指术数框架),此三重互为含量之数。

彝族数理是头顶晴天,脚踏赤地的斯阿哺以天地之数,即数之始于一而终于九,一天二地三者为人,因而三之,三三得九,以应九宫的自身即天九地一,左三右七,二四为肩,六八为足,五唇中央之躯体。划之为三部,每部均为三侯而求得24节气、72候及360度周天的科学术算传播于人间,从而开拓了彝族文化的天地。

所谓三部,即二九四是上部、三五七中部、六一八下部,而各有天,各有地,各有人。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合则成九,九分九宫,九宫化九野,九野应九藏,九藏而合于天度,天度则合于人体。……肾(脏)属水为黑,与壬癸同位于北主冬;肝属木为青,与甲乙同位于东主春;心属火为赤,与丙丁同位于南主夏;脾属土为黄,与戊己同位于居中央主四季(四季之月);肺属金为白,与庚辛同位于西主秋。五行通人体,撑掌天和地。自古迄今,彝族无论是大小祭祀的仪式设立,都是基于这个原理,并以杀牲于祭之。

有古卷记载:“夷(彝)中有桀黠能言议屈服种人者,谓之耆老,便为主。论议好譬喻物,谓之夷(彝)经。今南人言论,虽学者亦半引夷(彝)经。”(《华阳国志·南中志》)《史记集解》引黄甫的话说:“孟子称:禹生于石纽,西夷之人也。”《水经注·若水》说:“(广袤)县有石纽乡,禹所生也,今夷人供营之。地放百里,不敢居牧。有罪逃野,捕之者不逼,能藏三年,不为人得,则共原之,言大禹之神所佑也。”《楚庭稗珠录》载:“昔轩辕、大禹玉帛万国,非碎裂九州之土而万之,盖总计四海八荒之外,来朝贡者而合盈数也。武王伐纣,且丛蜀、庸、羌、髦、微、泸、彭、濮、则川、蜀、滇、黔之国也。”章太炎《么些文字序》说:“汉出自西羌,达禹一出,而定九州之疆土,吾今所以为中夏者,实西羌之俊释然。”张澎翠集补注本《世本·帝系篇》说:“颛顼生鲧,鲧生高密,是为禹。”以上史料足以证明:彝族的礼俗文化,即是从夏禹王的时代就传承至今天的,今彝族就是古夷人的后裔,为夏代文化的保存者是无疑的。彝族的数理就是基于夏代的先天八卦,长期生存于彝族原始宗教的祭祀领域延续至今。[1]

根据古人的推求原理,我们即可知道,万物皆始生于太极。所谓太极,彝语称之为“撒爱”,其指在宇宙的中央太室里正行交媾的一对神物。所谓神物,不是说有光辉的物体存在于那里,而是指能大有能小、能粗又能细、能上又能下以及千变万化的一种结合现象,彝语称他们为“弭铺弭沽鲁,弥蒙弥阿哪。”既以白体的神物称作天父,名叫弭沽鲁;黑体神物称地母,号作弥阿哪。彝文古籍中所常见的哎哺(影形)、尼能(青赤)、弭弥(天地)、铺蒙(父母)、恒特(乾坤)、毕默(夫妇)等皆为此神物演变后的别称。所以说,万物都是由他们的结合而产生。所谓神物,也就是清浊二气的结合现象,是影与形的匹配关系。影,指阳气,形,指阴气。所谓的阳与阴,根据太阳与月亮整天形影不离的配合现象而得名。日月二气的结合,彝语称作“哎哺撒爱。”他们的结合现象,彝族先民把它拟作万物的父母,称之为“沽鲁”即指太极。所以白体的神物也称阳父,名叫几(日)仆楼;黑体之神物又称她阴母,名叫洪(月)咪嫩。日父与月母,宇屋是其室,彝语叫之为恒特,所谓恒特,也即是乾坤之象,即乾坤配天地,阴阳配日月,男女配夫妻。故而乾一交于坤,以生长男,取名为鲁(震),乾二交于坤,以生中男,取名为且(坎),乾三交于坤,以生三男,取名为亨;坤一交于乾,以生长女,取名为朵,坤二交于前,以生中女,取名为舍(粒),坤三交于乾,以生三女,取名为哈(兑)。父母儿女各霸一方,掌管天和地。卦象的出现,既显示了宇宙的四角八方,从而测定宇体的经纬及其中的纬度,即产生了彝族数学的八卦框架。此宇体的八卦架子,一组先民给他取名叫“告阿楼”,汉意为艺术太圆体,神话中拟作艺祖,也称“恒以”即太室的意思。《酒礼歌》中所说的“阿楼有三男,恒以有三女”就是这个道理。定就了八卦的方位,日月就有其归宿的地方,其子星也有了炫耀的机会。[2]

另外,彝族先民是根据日月的运转规律来测定天球的经纬度:以定北纬作太阳的终始点,南纬作月亮的终始点,当月亮自起始点渐明,满月而又渐缺行至终点的时刻,刚好是三十个日头数,每一个日头数就是一天。太阳自起始点行至东经点,就是月亮的三次周期,太阳的一次周天是月亮的十二次周期,即30×12=360节(度)为一年的周天力度数,周而复始。

“火把节”是彝族全民性的盛大节日,其规模和内容远比中国传统的春节隆重和丰富,可以说其形式和内容并不亚于欧洲和南美洲的“狂欢节”。如今,每当火把节来临之际,五湖四海的朋友都会云集彝区欢度欣赏。按《彝族天文史》记载,这个节日的准确称谓应该是“天地汇合节”或“阴阳交替节”,而“火把节”一词是汉学者根据节日活动的“彝人以火炬度节”来命名的。火把节也有很多传说,如“星回节,即六月二十四日点火炬。相传汉时有彝妇阿南,其夫为人所杀,南誓不从贼,以是日赴火死节,国人哀之,因为此会一云南诏皮罗阁欲并五诏,即设宴,会五诏于松明楼,将焚杀之。……一云孔明以是日擒孟获,侵夜入城,父老设燎以迎。后遂相沿成俗,未知孰是。” (雍正《临安府志》卷七)但传说有其丰富的色彩却始终让人无法识真谛。

彝族每年分阴阳两截为四季的十兽历法,阳年年尾的“天地汇合节”即为“星回节”或“火把节”,每到节期,并以杀牛祭天(太阳神),载歌载舞。阴年年尾“十一年尾上下联节”,以祭祖狩猎为主。每年两个过年日按太阳回北或到遇端,但星柄还没有正上指或正下指的间隔时间来确定。每个过年日一般三至五天,十月历的每月36天,分上中下三旬,一旬十二天。“六月二十四”中的6、2、4三个数,可以通过以下不同组合方式来看其相等的数:

6×3×4-6×2=6×2+2×4+4×2

=2×6+4×6=6×(2+4)

=24+2×6=(24-6)×2

=6×6

各项数都为36,恰好是一个月的月数;而24-6=18,又是半个月,6+2+4=12又为一旬;6+4=10又是与一年的月数相等。在前面的等式中,7个36的积减去6×2×4为204,按彝历来计算,“六月二十四”刚好过了204天;在204天的当日深夜,太阳自转了8周连6天,与彝族八卦“清浊、阴阳、红绿、些戈”相连,6与六气相通。火把节是彝历秋季的开始,因此,“六月二十四”的节日来源于每月36天的彝族十月兽历,并有深奥的哲学含义。它用历法固定节日,同时又可以通过节日推算历法,其中“6、2、4”三个数,6是指阴年的起点(六月开始),2是一年的阴阳两截,4与四季相关。[3]

二、彝族文化中的鬼神观

1、影、魂、灵

在彝族毕摩的经典中,“影”与“魂”贯通始终,单一套《泥木特依》中就有“招魂”、“拽魂”、“分魂”、“赎魂”等经卷;就一卷《招魂经》中,茶、草、杉、竹、五谷、牛羊、山川、地名等无不蕴含着影与灵;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彝族原始宗教中的万物有灵论。那么,“影”与“魂”有何关系呢?因为在彝语中,“影”与“魂”同音并同形,这不是一种巧合,而是在实际的生活当中,他们往往视“影”为“魂”,或“影”与“魂”通用,或视“影”为“魂”的一部分。远古的彝人是从自己的影子首先认识到人除了本身之外,还有一个暗影与之行止相随,飘动不离,这就是最初魂的产生。而梦或幻觉是在认识影子之后,他们的思想在这个影子之上有了进一步的延伸。影的直接视觉发现比幻觉和梦的感觉要简单得多、直接得多,因此对魂的产生而言,幻觉和梦应该是对影的补充和进一步的应证。[1]

万物有灵论是从人有魂的这个角度引申发展出来的,《唤魂经》中说:“今宵我招魂,杉为竹拽魂,竹拽阴育婚,雄拽阳育魂。有牛拽牛魂,设灵拽灵魂。拽回生育魂,人世方昌盛。有茶拽茶魂,有谷拽谷魂。高山有魂云雾升,物类附魂便繁盛,草原蕴魂草葳蕤。”[5]显然,在彝族的概念中,这些杉、竹、茶、谷、牛、高山、草原也与人一样,都是蕴魂含灵的附灵物,它们也与人一样不仅有生命,还具有灵性,也是着混沌世界之后的灵物。这在我们今天看来是似乎荒唐或幼稚的事,但在远古时期却是合情合理的。在远古时期,一些动植物被人认为是与自己的氏族或部落有着血缘的关系,氏族或部落的成员甚至得到过他的保护,这便是我们今天称之为“图腾”的东西。如在彝文典籍《勒俄特依·雪子十二支》就有记载:

自从这以后,天上降下桐树来,霉烂三年后,降下三场红雪来,变成雪族的种类。雪族子孙十二种,有血的六种,无血的六种。无血的六种是:曹魏第一种,柏杨是雪子,杉树是三种,毕子是四种,铁灯草是五种,勒洪藤是第六种。有血的六种是:蛙为第一种,蛇为第二种,鹰为第三种,熊为第四种,猴为第五种,人为第六种,人类分布遍天下。[6]

以上描述是彝族原始社会图腾现象的完整遗留,而图腾崇拜是把人与动物或植物看成是由亲属关系的。既然彝人先祖认为自己与这些动物、植物有着血缘上的关系,是自己的同源,而人自己首先对影的认识具备了魂的存在,那么与人同源的这些图腾物给予相同的看待,也就理当由相应物的存在,这就是图腾灵物的诞生。图腾物灵的诞生也就使与其同类或近似类的其它花草树木、鸟兽虫鱼等也可有灵的存在,这便是灵的延伸与扩展——万物有灵论的发展。

2、鬼魂之间

由以上叙述可知,“影”与“魂”,“魂”与“灵”,是相互联系的,彝文典籍《唤魂经》就只在这样的一种基础之上被建立起来。唤魂(又称招魂)是一项彝族原始宗教仪式,至今在彝族地区仍有招魂习俗,并有大量的彝文典籍《招魂经》散藏于彝族毕摩或彝族民间;这些《招魂经》融宗教、哲学、历史、神话等内容为一体,水乳交融,错综复杂。招魂一般用于家中若有久病不愈之人,认为其灵魂游离在外或循往先祖冥园“恩木普古”,须将他的灵魂呼唤召回,使其附体;此时便请呗耄根据病人生辰八字卜卦测算后,择日唤魂。而后人在这种基础之上派生出很多——就是在家中无病人的情况下,每逢秋季收割后,为庆丰收和为来年祈福免灾而举行招魂仪式。

“送魂”:即彝族毕摩护送亡魂到祖源与祖宗永生团聚,故又称“指路”或“送魂指路”。呗耄有专门的经书《送魂经》又称《指路经》,这里的“路”是指望亡人祖宗从原始居地迁到今日亡灵者居地所经过的路线,对于每一个亡人来说,其具有一定的真实性。由于生死为阴阳两个世界,故送魂是从阳间走入阴间,又称“阴路”。彝族的原始宗教认为:其一,没有送到祖宗处的亡灵必将变成鬼,只有送到祖宗处才能进入祖宗行列,享受后人祭祀;其二,认为与祖宗团聚,生活生产皆由祖宗妥善安排,才能幸福安乐;其三,认为亡人列入祖宗后自会保佑后代,降福子孙;其四,认为人鬼属于自然精灵鬼怪之类,应与祖宗严格区分,但亡魂若不予“指路”,必将成为野鬼游荡于荒山野岭、缺衣少食、孤苦受欺,这样必然转来打扰后代,祸及生产并使子孙内疚。所以,送亡灵随祖归宗是子孙对父祖的必尽义务,也是整个丧礼的最终目的,而“指路”也就成了达到这一目的的中心任务和必要手段。[7]

为什么亡魂必须送走而不自行前往祖宗处?一般认为人死往往有怨气不肯离家或留连子女不忍离家或舍不得家产不愿离家。而儿女恋父母,只能留言,不能言送,必须有毕摩出面;祖源地千山万水亡人不识路;恶魔挡道,路又冤家,无力通过;不识祖宗住处,难以寻找等等塑造了呗耄的特殊身份——毕摩成了人神之间的中介,是祖师神(祖宗)的代表、熟悉家族谱系、掌握各种知识、知道送魂路线、有祖宗神赋予的无上法力、能以已魂送亡魂、做法事有祖宗神亲自助阵、有能力取出恶魔、保护亡灵过关、保护生魂不被亡魂带走,并在送魂的路上召回生魂。因此能承担此打人者只有毕摩,为族人指路也只是毕摩的天职,责无旁贷,无人可以代替。

3、魂灵神化及神灵崇拜

从以上的“唤魂”与“送魂”我们可以看出,实质上彝族对死人的亡灵的观念只有两条路:有毕摩护送的亡灵入了“白道”,到达祖宗的祖源之处,如同基督教的“得救”;没有毕摩护送的亡灵入了“黑道”,成为孤魂野鬼,如同基督教的“不得救”。这些入了祖宗祖源的亡魂还担负着一项非常重要的义务——保护子孙后代、降福子孙。而彝族部落中的氏族首领、勇士、英雄等死亡之后,他们的亡灵往往成了后人敬仰的对象,认为他们亡魂更有能力保护子孙后代,最后,这些亡魂逐渐被塑造成神。换言之,这是一种祖宗崇拜的仪式,实质上是氏族部落中领袖、勇士、英雄的亡魂而已。如远古时期射日射月的“支格阿鲁”,洪水时期的“居木”,开创父系制“买父”的石尔俄特以及后期的“古侯”、“曲涅”等等都是远古彝族社会中祖先崇拜与英雄崇拜的开始,已经流传、人格神化,“神”即由此而生。彝人对先祖亡灵的崇拜主要围绕血亲先辈,崇拜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祖先或对先祖王灵的崇拜是整个彝族信仰的核心。由于彝人笃信灵魂不灭,人死后有的归到祖宗处照常安居乐业,有的则变成鬼魂,故在汉文典籍中彝族的这种观念被称为“鬼教”。(司马迁《史记·西南夷传》)记载:“西南夷君长以什数,……此皆魑结,耕田,有邑聚。” 《汉书·西南夷列传》记载:“西南夷君长以十数,……自滇以北,君长以十数,……此皆椎结,耕田,有邑聚。”

《三国志·霍峻、王连、张裔传》又说:“闿(雍闿)遂趑趄不宾,假鬼教曰:张府君如瓠壶,外虽泽而内实粗,不足杀,令缚以吴。于是遂送裔于权。”《华阳国志·南中志》更进一步记载:“夷人大种曰‘昆’,小种曰‘叟’。皆曲头木耳,环铁裹结,无大侯王,……夷中有桀黠能言议屈服种人者,谓之‘耆老’,便为主。论议好譬喻物,谓之‘夷经’。……其俗徴污鬼,好诅盟,投石结草,官常以盟诅要之。” 秦汉时期,中央王朝为在彝区建立羁縻统治,就曾扶持和利用彝族的祖先崇拜,假“鬼教” 以治之。《悦氏先祖历代职官记略叙》中有记载:“遐稽我(祖),肇自汉朝……汉封神,宋封佛,祀重千秋。”所谓的“汉封神”,就是汉朝统治阶级利用彝族祖先崇拜,尊悦氏之先祖为神灵。三国时,诸葛亮又以彝族“俗征污鬼……乃为奕作图谱,先画天、地、日、月、君长、城府;次神、龙……奕甚重之。”《华阳国志·南中志》所谓的“俗征污鬼”即是彝族盛行以祖先崇拜中心的原始宗教,诸葛亮因善利用此俗而得到支持。

唐宋时期,彝族的祖先崇拜得到进一步发展,形成历史上着名的“鬼主制度”,“大部落则有大鬼主,百家二百家小部落亦有小鬼主,一切信使鬼巫,用相服制。”(樊绰《蛮书》卷一)鬼主就是主持祖先祭祀的主祭者。“夷俗尚鬼,谓主祭者曰鬼主,故其酋长号都鬼主。” 《宋史·黎州诸蛮传》即鬼主是部落的政治首领,又是部落的宗教首领。元明以后,一种称为“大西波”的祭司从奴隶主统治集团中分工出来,发展为以“作帛”为主要执事的毕摩(又称呗耄)。[8]

其次,彝族的先民认为在茫茫的宇宙中间,除了以上提到的人类世界之外,还有神灵世界;而人类世界被动地屈从于神灵世界的控制与安排,神灵的喜怒哀乐决定着人们的衣食住行乃至生存与消亡。从神灵的活动范围而言可分为天神、地神、灵魂依次从属,其中最高神为“恩梯古子”,掌管宇宙间所有的一切,排名第二的是司管四方的诸神,其次是各司其职的“功能神”,如雷神、雨神等等。这一切的神灵人类均不可冒犯,否则会降灾于人类,故人们不仅不敢冒犯,而且多以“祭”之,于是,对神灵的崇拜由此而生。[9]

以上这一节全面叙述了彝族的宗教与宗教礼仪,其目的是让我们看到:彝族有着自身传统的宗教历史渊源,这种渊源并非一朝一夕所能达成,乃是经历了茫茫的历史长河,根深蒂固。因此,在第三章中,笔者会谈到外国传教士与当地彝族绅士的一场官司,这场官司,正是西方基督新教文化与黑彝族文化冲突的所在。当然,最后是外国传教士胜了这场官司,但他们的“胜”,并非是文化适应或文化融合当中的“胜”,而是在文化强权和政治高压之下的“胜”。

基督教传入彝族地区是在最近100年左右的事,而彝族文化当中的“祭天”、“敬天”、“畏天”的理念,相当于《旧约圣经》中的摩西时代,并且贯穿于整个民族每一天的生活之中。这种无形的理念从整体上引导着彝族人的生活与伦常,甚至比有形的政治体系更加有效。然而,外国传教士来了,他们认为彝族是一个未开化的民族,彝族所固有的原始宗教也是彻头彻尾的偶像宗教,于是,面对无比优越的西方文化面前,面对至高无上的基督教权威面前,彝族文化就必须得彻底的消除,才能把他们的文化理念与信仰的表达方式原封不动的移植到云南禄劝的黑彝族地区。他们既然这么想,也就这么做了。

事实上,彝族文化中的宗教及宗教礼仪与西方基督新教文化有着许多很好的对话之处,彝族文化中有许多原始的宗教理念与基督教的《圣经》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下面试举几列:

1、彝族的毕摩在原始宗教活动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与《旧约圣经》中祭司在以色列民与上帝中间的身份完全相同;同样与《新约圣经》中耶稣祭司的身份相同——凡经过毕摩护送的亡灵均可达到自己的祖源之处,并安居乐业、照顾后人(得救);凡没有毕摩护送的亡灵就变成孤魂野鬼,到处害人(不得救)。毕摩的这种身份与《新约圣经》“约14:6”耶稣所说的一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即他们共同点在于“中介”或“中保”之上,又如“提前2:5”所言:“因为只有一位上帝,在上帝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耶稣。”

2、彝族所崇拜的天神“恩梯古子”创造了宇宙间万物并掌管着这一切与《旧约圣经——创世纪》前三章上帝创造天地并掌管这一切完全相同;比起汉文化中“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故强字之曰道。” 《老子——二十五章》这样的宇宙生成之模糊概念来看,彝文化更加的直接与清晰。彝文典籍《宇宙源流》早在公元1852年就已被翻译成法文,影响中外。1889年在法国传教士保禄·维亚尔(Paul Vial)的努力之下,彝文典籍《宇宙源流》在法国以法文、彝文并排对照进行第二次出版,可见其影响力之大。[10]

3、彝族宗教强调灵魂不灭,在世时灵魂附于身体之内,死后灵魂则独立存在;而身体不过是灵魂存在的一个实体,没有灵魂的存在,体内的血、气就不会产生,身体因此也就不复存在。[11]这与《新约圣经》:“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9:27)以及“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太25:46)完全雷同。彝文化中“灵魂不灭”的这种观念是汉文化中所没有的。

4、彝族宗教强调人有灵魂与体的二分法,“始祖堵阿青、昭穆二先人,他们自然造,身体赋灵魂,血与气攸分。”(彝文典籍《说文·论人道》)与《新约圣经》“来4:12”所记载的:“……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辩明(三分法)。”以及“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二分法)。”(各2:26)和“亲爱的弟兄啊,我愿你凡是兴盛,身体健壮,正如你的灵魂兴盛一样(二分法)。”(约三:2)完全雷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