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民风民俗


韶关各地习俗有浓郁的岭南客家汉族色彩,瑶、畲两族也各具民族特色。

汉族地区在农业生产方面,依照二十四节令的规律安排生产,成为习惯。从事农活早出晚归、请亲朋帮工成为传统,山区还有春种田基豆、冬放野牛、打横塘、检油茶等等各种习俗。

经商贸易讲究择吉开张、注重招牌,有赶墟日(定期集市)、赊销等习俗。

在居住方面,农村多以姓族聚居,讲究风水择地而居,有姓族大屋(檐街屋)、围龙屋、“四点金”住宅、骑楼式住宅、围楼、“小康房”等住宅类型。

饮食方面,注重节日饮食,讲究吃“团年饭”、“团圆饭”,有炒米饼、米糕、油糍、灰水糍、艾糍等十数种有特色的年节食品。

民间普遍重视传统节日,除春节、元霄、清明、端午、中元、中秋、重阳外,还有尝新节、冬至节等。每年端午赛龙舟已逐渐成为韶城的传统风俗,也是韶关市推动全民健身,丰富韶城人民文体生活而每年举行的三项重大活动之一。每年初夏的端午节龙舟比赛,武江河段便人山人海,欢声雷动,人们从四面八方汇集这里,观看一年一度的龙舟比赛。

婚俗方面,农村仍有哭嫁、送嫁、迎亲、拜堂、闹洞房等古俗遗风。民间重视传宗接代和靠子女养老送终,还有修族谱家谱、春节清明祭祖以及订立族规、奖励读书等传统。

瑶、畲两族有各自独特的风情习俗,在姓名称呼、起居饮食、衣冠服饰、喜庆禁忌、社会风尚等各方面富有当地民族特色。

韶关宗教历史久远,宗教文化源远流长,有佛教、道教、基督教和天主教。佛教、道教信徒较多。一些宗教庙会如南华诞等影响至今,信徒在饮食、服装等方面有一些宗教色彩。

韶关方言以客家方言为主,广大城乡普遍使用,并成为瑶族与当地汉族进行语言交流的工具。

韶关市区、乐昌市区和仁化县城则普遍使用粤方言(广州话),普通话在市区、县城及工矿区也普遍使用。此外,还有少量农村地区使用湘方言、闽南方言、北江船话和粤北土话。韶关瑶族群众使用瑶语,畲族群众则已放弃本民族语言转用汉语。韶关民间文化艺术种类丰富,包括采茶戏、花鼓戏、花灯戏、山歌剧、山歌、说书、快板、粤曲、舞龙、舞狮等民间歌舞以及木雕、编织、刺绣、剪纸等民间工艺。

居住在粤北山区的排瑶同胞,逢年过节,都喜欢跳长鼓舞。起舞时,舞者身穿节日盛装,腰扎红绸,脚裹白色绑腿,挂着1米多长的花鼓,时而腾空急转,时而如猛虎扑地,特别是双人表演时,犹如两虎相斗,又象双龙戏珠,真是妙趣横生。整套动作刚劲有力,粗犷洒脱,把瑶族人民勤劳勇敢的精神和雄劲刚强的性格,表现得维妙维肖。其中“斗鸡”、“射箭”、“虎跳龙门”等动作,舞姿优美奇特,但难度也很高,需要娴熟的表演技巧。

长鼓瑶语叫“汪嘟”,约4尺长,两头大,中间小,呈喇叭形。鼓身用沙桐木制成。两端蒙上牛皮或羊皮,作为鼓面。舞时横挂在腰间,右手五指并拢,以掌拍鼓。发出“比”声;左手持一竹片,敲打鼓面,发出“冬”音。这样有节奏地连续击拍,便发出“冬比冬比冬冬比”的声音。表演者随着舞蹈动作,变换节拍,表现不同的内容和情绪,来达到其艺术效果。在表演形式上,长鼓舞分为单人舞、双人舞和多人舞(有4人、6人、8人的),共36套表演程式,内容十分丰富。

瑶胞的“跳王”风俗

散居在粤北连山、乳源各县的过山瑶同胞,有一种“跳王”的风俗。

“跳王”又叫起歌堂,或称“调旺”,即一调就旺,越跳越旺盛的意思。实际上它是一种叩神还愿的仪式。瑶胞非常崇拜盘古王、唐王和狗头王,把他们奉为瑶族的祖先。

盘古王就是传说中“开天地”的那位英雄,他不但是瑶胞的始祖,也是汉族的始祖,是中华民族的共同祖先。唐王是指唐朝盛世的圣明君主,实际上也是借唐来泛指我们民族的先圣。狗头王即宋代的开国之君赵匡胤。瑶族有两首民歌反映这一事实,现录于下:番帮过人十二姓,过到海中既不行;大哥船头急许愿,唐王相救正太平。番帮过人十二姓,过到海中船不游;大哥船头急许愿,大船悠悠州过州。

这两首民歌,虽然语言比较粗糙,但朴实无华。歌中大意说瑶族有十二姓,从外番过海而来,遇险许愿,才为唐王相救,平安抵岸。现在瑶胞的确还有盘、房、邓、李、沈、唐六大姓,罗、龙、王、冯、赵、钱六小姓,共十二姓。这十二姓瑶胞,不忘救命之恩,叩神还愿,唱跳一番,这就是“跳王”的起源。后来,凡是叩过盘古王和许过愿的,应验后都要“跳王”还愿。比如遇到几年禾谷不丰熟,或家人小孩有个三灾六难,就叩盘古王许愿,以后年成转好,病去灾消,就要“跳王”还愿。“跳王”自1958年停止,1980年后陆续有所恢复。从民俗的角度看,它不是单纯的迷信活动,还有纪念、祭祀和契约的性质,反映了瑶胞格守诺言的美德。

瑶胞的婚俗

曲江、乳源等县,散居有部分瑶胞,称为“过山瑶”。瑶族社会的家庭组织,实行父系小家庭制,子女结婚后多数分居,另行组织新家庭。其家庭成员一般包括夫妻及未婚子女。夫妻之间比较平等,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普遍早婚,离婚和再婚现象亦较普遍,但一般不受歧视。

“过山瑶”的婚姻大部分是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结合的,女方还要接受一定的聘金。结婚那天,要宴请亲友,婚后多数和父母同住,不另立家庭。按照“过山瑶”的规矩,有子娶媳,无子招赘。招赘不用礼金,双方订个婚约即可。婚后所生子女,第一个用父母两姓,第二个随母姓,第三个随父姓。现在提倡计划生育,瑶胞也有自觉响应者,生一个的多随母姓,也有随父姓的。入赘者并不受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