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地处滇中高原北部,隶属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地处东经101°35′-102°06′、北纬25°23′-26°06′之间,东倚武定,南接禄丰,西邻大姚,北接四川会理,西南与牟定接壤,西北与永仁毗连。县城距省会昆明189公里,距四川省攀枝花市143公里,距楚雄州府134公里。全县国土面积2021.69平方公里。是中国境内发最早的人类“元谋猿人”发现地,是“东方人类故乡”。
元谋是云南省重要的蔬菜产地,元谋蔬菜产业成为云南最大的冬早蔬菜主产区之一,产品不仅畅销国内157个大中城市,每年还有3万多吨洋葱、番茄、菜豆、牛蒡、香葱等,通过成昆铁路转口贸易等方式出口到韩国、日本、俄罗斯、美国、欧盟及东南亚各国,蔬菜外销量占云南省冬春蔬菜出省外销总量的四分之一。
境内的主要民族有汉族、彝族、僳僳族、苗族、回族、傣族等21种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33.6%。
境内河流属金沙江水系,常流河15条、季节河23条。主要河流有金沙江、龙川江。金沙江自西北进入本境,转东北部出境,呈“U”字状,在境长度46.5公里。龙川江由县境西南入境,北流汇入金沙江,在境长度63公里。三山起伏,二水奔流,形成山区、半山区、坝区3个地域。
元谋一年一度的“火把节”、“花山节”是彝族、苗族人民的传统节日,最为有名的是元谋花灯,明末以来,正二三月闹花灯的传统习俗一直流传。传统花灯剧《谷顿子接妹》、《打样》、《好当家》等,曾获省州文艺汇演多项奖。元谋花灯曲调经音乐工作者不断改编付诸舞台演唱,广为流传。
彝族赛衣节
每年农历三月二十八日,是大姚彝族的赛衣节,又叫服装节。传说是纪念一位叫米波龙的彝族姑娘。她舍身除霸,死后变为美丽的小鸟。节日期间,当地彝族姑娘们身带数套花衣,齐聚在三台区跳歌场,围成圆圈,撒上松毛在小伙子的月琴、唢呐伴奏下挽手起舞。跳一会,退出跳舞场,换套新装,又来跳。
彝族插花节
农历二月初八,是(大姚)昙华山彝族人民一年一度的传统节日。每逢农历二月初八,人们采来朝列若用血泪染红的马樱花,插在门头上,拴在牛羊角上,别有农具上;把马樱花视为吉祥、幸福的象征。这天,人们穿上色彩鲜艳的盛装,头上插着鲜花,带上美味佳肴,来山顶团聚。未婚青年男女,在围着篝火欢歌起舞中,选定自己的情侣,互送鲜花,作为定情礼物。
花山节
每年农历五月初五为花山节,人们盛装前往既定山坡汇集。设祭台、竖花杆、挂彩条,用牛血供奉纪念屈原,还以芦笙、唢呐伴奏,举行火药枪射击、挥舞大刀、耍板凳龙、爬花杆、斗牛等活动。青年男女对歌叙情,择偶求爱,欢度节日。
习俗
苗族
1、饮食:苗族过去一般以打猎为主,现多食马铃薯、包谷、荞子、杂豆,喜欢一锅煮。
2、住:多为茅草房、土窖房、垛木房,现有部分为新瓦房。
3、服饰:花苗男性穿麻布长衫,黑宽腰带。节日披绣几何图案的皮披肩。妇女穿白麻布对襟无领短衣,蜡染白摺过膝裙,缠绑腿。姑娘编发辫旋绕于头顶,插红花,已婚则挽髻于顶,呈圆锥状,髻上插木梳。白苗男子穿对襟衣,宽腿裤;女穿满襟无领长袖衣,面料粉蓝色,绣花纹图案,于胸、肩、背、袖口、绣花腰带,带黑布裹成的帽圈,帽外檐绣花并饰以彩色丝绒或贝花,下穿布料长裤,过去不论男女均穿草鞋,现多穿解放鞋、运动鞋。
4、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不与外族通婚。有恋爱婚、媒人婚,择偶需女方善织麻、蜡染,男方善射猎为佳。还有少数“娃娃亲”,不论哪种,男方须请媒,女方请“保媒”二人。
回族
1、语言:相传元朝时迁入,使用阿拉伯语或波斯语。今回民相互交往尚保留极少的波斯语和阿拉伯语的词汇,但赞圣时必须使用阿拉伯语,与其他民族交往都用汉语,多数回民只懂简单的阿拉伯语的常用词汇。
2、饮食:烹调法与汉族相同,禁食猪肉、猪油、动物血及自死的家禽、凶禽猛兽。待客或馈赠必备传统食品香油,其质酥脆,色黄,清香可口。
3、住房:多为砖瓦房或砖混结构楼房,堂屋上方摆一香桌,上挂一幅“清真言”,室内外整洁,户户有浴室,用铜壶作“大净”、“小净”。
4、婚姻:尊重自择权,主张恋爱成婚。“天命”、“圣行”为夫妇之道,必遵“五典”(即孝敬父母、互敬互爱、互相体谅、患难与共、白头偕老),反对猜忌、不忠。结婚前一天下午女家要扫墓,以表示报答祖宗恩德。晚上,新娘的女友携礼品(化妆品、穿戴之类)前来做“花枝会”祝贺,次晨,男家请两位阿訇同新娘随接亲队伍到女家接亲。若与其他民族通婚则不举行宗教仪式,但必须先行入教仪式,随回族习俗,否则不成婚。
5、丧葬:为无棺土葬。
傈傈族
1、服饰:历史上傈傈族男子蓄发辫盘在头上,系花麻布腰带、裹腿、挎大刀。如今男子服饰已与汉族无异。妇女过去穿麻布衣大筒裙,头戴无顶花帽,帽檐钉贝壳,右衽大襟衣,在大襟边、袖口、裤脚各镶花边三条,如今妇女已改穿棉布、化纤布服装,并同彝族一样镶花边、绣花。但所绣之花多为手拉手的人物图案,不绣马樱花。妇女上街时喜欢挎一个花“亚衣”(挎包),过去的无顶花帽现已改成鸡冠帽。
2、婚配:以民族内婚居多,但也同彝、汉族通婚。婚配中盛行舅表婚,有“娘舅不开口,别人莫提亲”的说法,还有“叔叔配嫂”的习俗。结婚也有说媒、订亲等程序。
3、丧葬:棺木土葬。
4、饮食:和当地彝、汉族一样,但过去不吃狗肉。男女都爱喝酒,多数人都会酿造包谷酒、米酒、水酒,每逢节日爱吃“肝生”。
彝族
1、民居:凉山彝族居房主要有瓦房、草房、土掌房和垛坊为主,多数为瓦房,居住分散。
2、服饰:凉山彝族服饰分男女装,彝族男子穿对襟衣裳,外罩无袖领羊皮褂,黑布包头,身披百折羊毛毡,脚穿剪口布鞋;老年妇女头戴包高筒帽,身穿对襟窄袖短衣和着花脚边宽大筒裤;青年妇女身穿白色或粉红色衬衣和天蓝色长裤,外套色彩艳丽的对襟短衣,前胸和肩部镶嵌马樱花图案,脚穿浅帮绣花鞋,常戴耳环、手镯和戒指。
3、饮食:凉山彝族传统的饮食有“火塘酒”、“筛子酒”、“牛角酒”、“羊角酒”、“转转酒”、“松毛席”、“猪膀宴”、“羊膀宴”、“鸡头宴”、“猪头宴”、“猪肚宴”等。
4、婚俗:解放前有一夫三妻制,也有一夫一妻制的,不受限制,主要是根据家庭条件和家族势力而定;解放后统一改为一夫一妻制。凉山彝族婚俗有两大特点:一是姑舅表亲优先婚配,儿女成婚后与父母分居,另起炉灶,自立门户,喜欢独居。二是实行等级族内婚,违反这一习俗规矩,则被视为“下等人”,三亲六戚拒绝来往。
5、丧事:凉山彝族一般实行火葬。
6、祭祀崇拜:凉山彝族的原始宗教文化有其深刻的文化内涵,为自然崇拜的性质。凉山彝族对“毕摩”、“苏臬”、“马都”和“龙树”十分祟拜,他们坚信“毕摩”、“苏臬”能占卜、治病、祭祖、驱鬼祛灾;“马都”能永远代表祖先保佑全家人幸福安康;认为“龙树”是大自然中最为神圣而不可侵犯的神灵,不能砍伐,每年用酒肉、香火祟祭,凡遇有久旱不雨之年,凉山彝族则要宰羊祭祀“龙树”,以求降下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