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民间婚嫁习俗


海口民间婚嫁习俗

提亲

解放前,海口子女的婚嫁,多凭媒人说合,后由父母决定。提亲称合婚,也称“纳采”。市郊农村子女10岁左右就可定亲,男家对某女有意,就请媒人提亲,媒人取回女方生辰八字交男方家请人算命,如果命不相冲相克者,男家就备大米、酒肉送与女家,把女方庚贴悄悄地放在米缸里。如果13天之内平安无事,就说明双方命合。如有喜事临门,那就更佳。就可以择日订婚。

订婚

订婚就是送聘礼“定命”,称“送命书”或“送花乾坤帖”,也称“下聘”。“乾坤帖”左边填上主婚父母姓名和儿子的姓名、八字,同时准备订婚礼金礼物,择吉日把帖、礼金、礼物送与女方。女家接到“乾坤帖”后,就在右边填上主婚父母姓名和女儿姓名、八字返还,此称“回贴”。同时送回约十分之一的礼金作为“回礼”。男家接到回帖之日,即请亲戚小宴,告之以喜事。

订亲

在市区,订亲礼物一般是现金,市郊农村除现金以外,还要槟榔、猪肉、一担米等实物。因槟榔可避腥、消食、清瘴,是古代交际的崇尚之物。不少地方婚姻均以槟榔定礼,故女子受聘称“已领某家槟榔”。解放前,订婚聘礼多则300银元~400银元,少则100多银元,还有金银首饰、衣物等。贫苦男家无钱订婚,无钱娶妻的现象比较普遍。下聘送礼,多由媒人用箩筐挑去。钱银要双数,要用红纸分包成双。“乾坤帖”只备一份,由男方保存。

过礼

解放前,男女17岁~18岁便可完婚。完婚前,男家择定婚期,备礼告知女家,求其同意。女方如答应,再由男方择定吉日良辰,办理婚事。海口习俗,三月、八月青黄未接,谓之“穷月”,五月、七月系“鬼节”,均不宜婚嫁。婚期多选在秋收之后的冬季。婚前一个月左右,男家就要“过礼”给女家办嫁妆。礼金多少根据男家的经济条件而定,也有女家贪财,与男家因礼金的事发生争吵。

送嫁妆

婚期3天。第一天男方张灯结彩,祭祀祖先,女方送嫁妆。是日上午,女方请亲戚、姐妹看过嫁妆后,用“木格”(送嫁妆的专用器具)抬送至男家,嫁妆多的往往用10台“木格”抬送,以显荣光。嫁妆有两个有脚的大木箱组合的圆柜,可当床用;有洗脸盆、脚盆、尿盆、脸盆架、梳妆台、棉被、毡、褥、枕头等。女方要“修头钉角”,请吉利妇人用男方送来新买的面粉和纱线,象征性地往未婚新娘脸上绞绞几次脸毛,说几句训示的话,俗谓“拾面”,雅称“开面”。

当晚,新娘的姐妹朋友伴新娘住宿一宵,互叙离别之情,新娘唱哭嫁歌。姑娘出阁哭嫁之风,市郊农村较市内更盛行,一般哭1夜至3夜不等。花轿上路,“哭嫁”便止。长流地区哭嫁则于婚日新郎堂中“谒祖时”,嫁者束腰坐在神龛下,隔屏面向夫婿放声大哭,杂以鄙韵俚语,借题发挥倾吐心中之事,俗称“哭龛”。这种哭,有“哭曲”。有的女子年轻不懂世故,不会哭“哭曲”,所以有的在出嫁前就先请人来授教。此俗一直相延至解放前夕。

迎亲前,男方请家境发达有儿有女的夫妇帮助“安床”,新床定位后,安床夫妇再在床上齐躺一下,表示新婚夫妻如此“白首偕老”。新郎在灯前接受训示。接着请二男童来“开便桶”,就是事先用红纸包好食物(多为花生)和“花红”(红包)放在新便桶里,让其男童掀起桶盖,装作向桶里小便状,意在婚后将生男孩。

迎亲

婚礼的第二天为迎亲之日,女方上午办嫁酒,让亲戚、朋友欢送新娘出家门。男方下午备仪仗队,吹八音,4人扛着大红花轿,组成迎亲队,敲敲打打,放鞭炮到女家娶新娘。伴娘帮新娘梳妆打扮。新娘身着红衣服、红鞋、红袜子,头披红纱巾,由人扶携进厅堂,拜完祖先后上花轿,女家还派一名小女孩随坐花轿同往男家。起轿时,女家将事先放在轿杠上的一件衣衫拉下来,否则,就认为会将女方家财抬走。新娘上轿后,双手按着轿沿,左右摇摆,叫“摇橹”。有的一路摇到男家门口,不允许轿夫半途停歇。一路上女家备茶果热情招待迎亲队伍。

花轿抬到男家门口停稳之后,请人摆起香案,摆上蒜头(蒜音顺)等物,杀一只红公鸡,连鸡带血从轿顶上抛过,称“祭煞”,以保新娘顺顺利利,平安无事。这时,事先选定的一位家道发达的吉利老人铺着二张新草席,并在中堂门口摆一炉炭火后,新郎打开轿门,领着由“陪嫁妈”(临时雇请的老婢女)携引新娘,从草席上徐徐走到家门(草席前后轮铺)。这时,新郎先走一步,用一只手按着门槛,新娘跨过炉火“净身”后,从新郎腋下低头而过,新郎则手执折扇,往新娘头上轻轻几敲,再进洞房。新娘在房间坐着等候时辰拜堂,俗称“拜家堂”,也称拜“花堂”。吉时一到,新娘由伴娘引出大厅,同新郎双双举行拜堂仪式。堂上花烛高照,庭前礼炮齐鸣,琐呐奏起乐曲,礼生放声高喊:一拜天地,二拜祖宗、公婆,夫妻接着跪拜堂中之长辈,并敬献槟榔(榔音郎,取早生贵子之意),被拜者要回敬“花红”,钱银多少不拘,但必为双数。拜堂仪式结束,新娘才摘下“礼冠”,换上首饰外出“献席”(即到各酒席敬酒),其他宾客可以不献,但由“兄弟”就座的“十友”席却免不了。酒席散后,晚上男方朋友“逗新娘”、“闹洞房”直至深夜。此后,由“陪嫁妈”陪同度过新婚之夜。

回路

婚后翌日清晨,新娘备礼物,在“陪嫁妈”和夫妹(没有夫妹的,可请别人)做陪回到娘家。俗称“回路”。下午回来之后,又是先拜祖先,接着去拜4个墙角(即男方居屋的墙角)谓之拜“四房公婆”(指设有列进祖先的历代殇神),再去拜各亲房长辈,给婶婆伯母等送槟榔。古代女子有做鞋习惯,还要给这些长辈送礼赠鞋,长辈也得给新郎“花红”,经济条件好又慷慨者,还给金耳环或金戒指等。傍晚,新郎新娘返回男家。

站房角

婚后第三天,新娘由随来的姊妹陪伴,整天不出房门,叫“站房角”。邻里来看新娘、闹新房,“兄弟”逗“姊妹”,熙熙攘攘、十分热闹。凡是来看新娘的都吃粥。这些粥,是用结婚杀猪时留下腌好的猪脖子肉煮的。因“粥”与“足”同音,而意在“团圆食足”。虽非十分可口,却别有风味。那些俏皮的“兄弟”们;竟在新房门口,设起火锅,涮牛肉,或煮鲜鱼,边喝酒,边逗笑,一直闹到深夜,甚至通宵。度过第三个“洞房花烛”之夜后,结婚仪式完毕。

婚后俗制

旧社会市郊农村,女子婚后第四天便长住娘家,逢年过节,或者夫家有大事,新娘才返回夫家,但都要有弟妹送到半途,才由丈夫或夫妹去接。婚后尽管已有三年五载,但没有生孩子之前,如果回娘家后自己一个人返婆家时,婆家没有人接将会遭到舆论和“姊妹”的耻笑。长流一带习俗,大年除夕出嫁女儿不能在娘家过夜,有的无可奈何只能躲在田野、甘蔗园等处过夜。即使丈夫找到带回家,妻子也是不上床睡觉,终夜抱住床脚不放。婚后,夫家父母想抱孙子,常常借故叫媳妇回来帮工,以求怀孕。生了孩子后,妻子才安心与丈夫一起生活。这种陋习一直延至50年代初期。

新婚夫妇完婚第三天回娘家,女婿必备相当礼物。亲家除摆酒席款待亲友伯叔外,还要有烤猪、包子之类作为“压手”,给女儿女婿带回家,岳父岳母给新女婿封“花红”。春节回娘家拜年,一般在正月初六。

解放初期,海口民间操办婚事基本沿袭过去的做法。只废除花轿。六七十年代后,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形式程序大部分被废除,婚礼从简。60年代以自行车迎亲,80年代后以小轿车迎亲。婚宴在70年代前多设在家中,80年代后,多在宾馆设宴迎宾。八九十年代,旧时婚俗有所复燃,讲排场、铺张浪费之风日增。

疍民解放前,也是媒人说亲,父母包办。举行婚礼前,将船刷洗干净,漆以新油,贴上对联。婚日,各兄弟、朋友之船聚拢一起,摆酒宴宾,举行结婚仪式。进洞房前,要对民歌,唱四句,男女朋友唱,新郎新娘也要唱。住在海甸岛的“疍家”人,与当地陆上人的婚姻习俗的不同之处是陆上人迎亲时新娘坐花轿,他们是坐船,没有八音乐队,而是十口八口大锣,敲得震耳欲聋;从结婚的第二天起,夫家把女方的“三亲六戚”姑母姨妈等,每天清早轮流着用艇仔接去款待,晚上又用艇仔送回去。有些女方亲戚多的,半月廿日也没有款待完。新娘的彩冠,要连戴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