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虎通义》云:丧(sàng)者,亡也。人死谓之丧。何言其丧?亡不可复得见也。
儒家讲究事死如事生,既然人活着要遵循礼制,那么人死后也应当遵循礼制,即使现世的人是再也见不到死去的人了。人死之后的礼制,就称为丧(sāng)礼。
丧礼又大体分为三种,丧礼、葬礼以及祭礼。
丧礼讲求的是下葬前的仪式和居丧(居丧是一种旧俗。尊亲死后,在家守丧,不办理外事。在服丧期满之前停止娱乐和交际,表示哀悼。)。
葬礼讲求的是葬式,葬法,墓葬规格以及陪葬等等。
祭礼讲求的是对死者的供奉。
在此我们就主要来讲讲丧礼中下葬前的仪式。
丧礼的步骤是这样的:
初丧 → 复 → 设奠立帷堂 → 讣告,为位,为铭 → 吊丧赠禭 → 沐浴 → 饭含 → 袭 → 设重 → 小敛 → 大敛 → 成服
当人初丧以后,死者家属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复”。复,即招魂。古时人们认为人是有灵魂的,人死之后,其灵魂就被称为鬼。《韩诗外传》曰:鬼者,归也。因此,在人初丧后,为了验证死者是否真正死去,也为了安慰未亡人,会进行招魂仪式。
招魂仪式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拿着死者最重要的衣服(若死者生前为官员,就拿朝服),站在最高的屋顶(方便鬼魂看到)的西北角(西北方是一个很特殊的方位,也是易学中主宰命卦的首卦,所以建筑风水学中,西北这个方位为乾,为天),连呼三声死者的名字(内容大约为:XXX,回来吧。,然后将衣服扔入院中,此时院中有人用箱接衣,再将衣铺在尸体之上。若死者并非真正死去,而是暂时魂魄离体,成为生魂,那么他就会因为受到惊吓从而回归。【《仪礼·士丧礼》是这样记载的:死于适室,用殓衾。复者一人,以爵弁服簪裳于衣,左何之,扱领于带;升自前东荣、中屋,北面招以衣,曰:“皋——某复!”三。降衣于前,受用箧,升自阼阶,以衣尸。复者降自后西荣。】
若是死者没有回魂,那么就进行下一步,设奠帷。这一步骤和现代的葬礼相似,就是布置灵堂,立奠。
再之后就是讣告。讣,也同赴,就是由死者家人告诉旁人死者已逝,并告知凭吊的日期,让他们做好前来吊丧的准备。同时,也要做好死者的牌位,这就是为位。铭是一种文体,最初是刻在器物,碑碣上用来警戒自己或者称述功德的文字,为铭就是做好墓碑。
下一步就是吊丧赠禭。宋代诗人元绛《挽赠太常少卿封川曹使君观》中就写道“朝廷赠禭哀荣极,青骨千金合有神。”《华阳国志》中写道:蜀人“送葬必高坟瓦椁,祭典而羊豕夕姓,赠禭兼加,赗赙过礼,此其所失。” 赠禭是向死者赠送衣衾的意思。
第六步是沐浴,此步不难理解,就是将死者清理干净。不过有些地方会增加洗口愿环节。人生在世,难免恶口,说人是非,怕死后被阎王割舌头,因此死后要请法师替死者诵经,用湿纸替死者擦拭嘴唇,这就是洗口愿。
第七步是饭含。饭含就是把珠、玉、谷物或钱币放入死者口中。饭含有两个原因,一是不忍死者虚其口,不能再吃到美食,《公羊传·文公五年》(何休注)认为是“孝子所以实亲口也,缘生以事死,不忍露其口”;二是让脸颊丰满,显得好看:人死后脸颊会逐渐消瘦,而饭含可以让人脸颊充实。根据死者的身份地位,饭含有不同的材质。《说苑·修文》:“天子含实以珠,诸侯以玉,大夫以玑,士以贝,庶人以谷实”。
第八步是袭。看字形我们也可以知道,这一步是给死者穿内衣、裹脚布等。总共要穿三套衣服,内衣不算在其中。(语出《仪礼·士丧礼》:“乃袭三称,明衣不在算”)
第九步是设重。设重在事实上等于为铭,在此就不解释了。
第十步是小敛。小敛亦作小殓,就是为死者穿上一层又一层的衣服。再用布将死者裹上。据《礼记·丧大记》载:“小敛布绞,缩者一,横者三。”清朝沉赤水 《寒夜丛谈·谈礼》中云:“古所谓小敛者,尸沐浴著衣毕,乃韬之以冒,不使人见其尸形,再用布绞束之,缩者一,横者三,裹以复衾。”
然后是大敛。大敛是在人死之后的第三天,给死者栓绳结,防止衣服散开,再将死者放入棺中。
最后就是成服。成服也是在第三日,死者的亲属换上丧服,此前衣服发饰等并不改变。《仪礼·士丧礼》载“三日,成服,杖,拜君命及众宾,不拜棺中之赐”。
说到这里,我们来讲一讲丧服。丧服有五种,将丧服按衣料从粗到细可以排列为:斩衰(cuī),齐(zī)衰,大功,小功,缌(sī)麻。五等丧服是按照血缘关系的远近来穿戴的,也象征着死者家属的哀痛程度。
斩衰的衣料最差,用生麻布制作,胸口有“哀”(哀,一小块四边形的布),肩上有“适”(适,辟领,古丧服之领),背后有“负”(负,一大块四边形的布)。男性死者之子女,穿此丧服。
齐衰的衣料次差,用粗疏的麻布制作,形制与斩衰差不多。女性死者之子女穿此丧服。
大功的衣料第三,用熟麻布做成,较齐衰稍细。死者的兄弟姐妹,姑姑叔叔伯伯等穿此丧服。
小功的衣料第四,也用熟麻布做成,较大功细。也是死者的兄弟姐妹等所穿。《唐律疏议·名例》:“小功之亲有三:祖之兄弟、父之从父兄弟、身之再从兄弟是也。此数之外,据《礼》,内外诸亲,有服同者,并准此。我想穿大功还是穿小功就在于与死者的感情程度吧。
缌麻的衣料最好,用比较细的熟麻布做成,较小功细。与死者血缘关系较远的,比如岳父岳母、女婿、外甥等穿此丧服。注:死者亲属头上以及腰间的麻绳叫做首绖(dié)和腰绖; 帽子上有褶皱,褶皱向右(古时左代表阳,表示吉;右代表阴,表示凶)
哭丧
灵堂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就是哭丧。哭丧也是有一定的阶段的: 哭无时 → 朝夕哭 → 反哭 → 三虞后卒哭。
哭无时:在三日成服之前可以随时哭,象征着与死者关系甚好,内心悲痛不已。
朝夕哭:三日成服后,只能也必须在早上和傍晚哭。这是硬性规定,有其深层含义。如果死者亲属不孝, 没有眼泪,那么这规定迫使他哭;如果死者亲属孝顺,则让他不要随时哭,以免伤身。
反哭:反,同返。将死者埋葬以后,回到家中,感叹物是人非,因为感怀落泪。
三虞:三次祭拜安魂;
卒哭:停止哭泣,以免伤身;同时距逝者逝去时日渐久,内心伤痛逐渐减少。
居丧
上文已说过,丧礼除了葬前礼,还有居丧。在死者下葬以后,亲属要居丧,也就是守丧,但守丧与守孝不同。守孝,亦称丁忧。只有父母死后,子女需守孝三年,其间不得婚嫁,不得参加庆典,且为官者并须离职,但儒家的实际守孝时间为27个月,因为母亲用母乳哺育孩子要27个月。而守丧的时间按与死者关系而定。
另,《礼记·丧大记》载:期之丧,三不食食,疏食水饮,不食菜果。三月既葬,食肉饮酒。期,终丧不食肉,不饮酒。父在,为母,为妻,九月之丧,食饮犹期之丧也。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五月三月之丧,壹不食,再不食,可也。比葬,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叔母,世母故主,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羹之以菜可也。有疾,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由此可见居丧的严肃性、制度性与正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