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火”是陕西民间一种广泛、传统性的群众娱乐活动。
“社火”来历源远流长,史料称:“社火,在节日扮演的各种杂戏”;又称:“民间鼓乐谓之社火,不可悉记,大抵以滑稽取笑。”(南宋·范成大《上元纪吴中节物俳谐体三十二韵》)。原始社会中,人类为战胜野兽而生存,常在猎兽之后庆贺,或聚会扮兽庆贺,教育后代,树立智、勇、谋各方本领。这是最早的扮兽戏和“村傩”活动。中国自古为农业大国,陕西地处中部地带,农、牧、副、渔等各业尤盛,人民希冀安居乐业,风调雨顺,盼求五谷丰登、鱼肉丰盛,所以,驱疫祈福、迎春迎喜、迎神报赛、乞福求佑的祀社风俗便应运而生。在这五花八门的祀社活动中,社火是必不可少的项目。
农家以户族设“堂”,以村、堡设“社”,“社”即成为陕西乡村民众有组织的自然单位,一种其它组织无法替代的群众性自发组织;与“社”有关的事称“社事”,诸如“香火朝山会社”、“社火会”、“孝义会”、“自乐班会”、“曲子会”、“吃割食”(有地方称吃合食,也有的县乡称‘吃割四’,买卖土地写契约,让四邻同意、最后划押写契,四邻不找麻烦)等等,把各种不同爱好的人组织起来,设会头,订会章,收会(社)员,交会费,有一定的感召力量和威望,遇有不规行为,也有权力处理。这种会社,每逢迎神报赛、庆贺集会,必然举行游艺活动,锣鼓火把助威,狮子龙灯游行,人群相随,显然是“人威”助长了“神威”,就形成了“社火”风俗,它与民间的“香火”还愿风俗(庙会风俗),如同挛生姊妹,正像民俗所述:“社火娱神,香火娱人”。其含意深邃而味长。
陕西社火活动,据史载,西汉、隋、唐及宋明时代,以“灯节”、“龙舞”、“狮舞”为主要形式的社火杂耍,发展到历史上的兴盛时期。那时,每逢皇帝登基或年节,兵事稍息,京城长安以及边陲重镇,都要张灯结彩,官社民间均有社火盛会。仅元宵灯节、灯会,游艺日期多延到五至七日。南宋到明初,由于战事连绵,社火活动略逊于前代,但民间各种分散的戏剧、杂曲、说书、小说却兴盛一时。
现今,陕西各地流传下来的众多社火脸谱、曲调、词目、扮演模式,多属明清两代传袭后世的;特别是社火中一些有特技特艺的狮子、龙舞、龙灯、竹马、芯子等,艺术生命力旺盛,不以时代变化而被磨灭,代代沿袭相传。辛亥革命以后的民国时代,社火活动基本沿袭前代,多以各种庙会、节日盛会保留下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在共产党的“百花齐放,推陈出新”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政策指引下,各地不断挖掘整理旧的传统社火节目,举办各种赛演、会演、文化节、民间文艺献演,社火活动和其它文娱活动,犹如雨后春笋,茁壮发展壮大,其数量、质量兼优,千姿百态,千奇百艳,五花八门,壮丽可观,达到历史上社火艺术发展的最兴盛时期。
陕西民间社火活动习俗,在近、现代,多和节日盛会、庙会伴随,特别是香火庙会或一般商贸节日盛会,往往藉社火、戏剧活动来迎神报赛、招徕四方民众,而百业也藉以兴旺,社火杂艺竞相献技,并藉以生存、发展。
活动盛况
陕西各地社火,尤以省城之西安及城隍庙会、华阴之东岳庙会、三原之腊八会、凤翔之春秋赛会等为最兴盛可观,而各县城镇在一些社火杂艺和特技上,也有“各地一绝”或“陕西一绝”的美誉,唯其规模不如省城及中等城市而已。这些盛会的特点,都是依据各地的所谓“神仙显灵”时间,或春季,或夏初,或秋末,或冬季以及年关时,绝没有夏收“龙口夺食”时或“秋谷登场”期问,俗称:“娘娘婆过会讲时月”;但大中城市及一些“药王会”,似乎不在此列,一年四季可办,而总的说,过会总得农民和市民参与,故民俗称:“过会是过人”,商贸交流、祈禳驱病、乞福求子等均藉以兴盛、繁华。
社火特点
陕西民间社火,因地域不同,其称谓、形式等特点随各地风俗而异。
在陕北一些县,如佳县、洛川、榆林等地,经常在春节、过庙会、祀社活动时,演出一种秧歌(当地称老秧歌,和建国后的新秧歌不同),其组成队形长,人员广,声势大,歌舞同唱,锣鼓相助,群众把这种老秧歌叫“打社火”;同时,伴演高跷、芯子、狮舞、龙灯,故又把秧歌队叫“地摊子”,属于传统社火中的一种形式。
在陕南一些县,如商南、洛南、商县等一些县市,称社火为“花灯会”。花灯指仪仗灯与狮舞、旱船、竹马、踩云、小车、地蹦子等各项杂耍艺术形式的总称。如果加上玩“龙”,再配上龙灯的各种灯具,则统称为“龙灯”。“花灯”不包含“龙灯”,“龙灯”则包含全部“花灯”。大场玩花灯时,有的龙灯在前,狮子第二;有的把狮子排在第一,龙灯在后压轴。
在关中各地,由于大多数县份山地、平原兼有,聚散容易,走村游村方便,故在统称“社火”的前提下,各地又有不同的称谓。在泾县、三原、高陵、临潼、华县、咸阳、礼泉、乾县一带,其社火习俗是,扮演社火统称“耍社火”,其它称“耍狮子”、“耍龙灯”、“耍竹马”,秧歌也有称“耍秧歌”、“唱秧歌”的。“耍”,包涵伴演者为民众自乐自娱,有休闲玩闹之意。在长武、永寿、彬县一带,流行一种别具特色的舞剧式的“地摊社火”,它只在晚上“耍”,比舞龙灯、耍狮子、跑旱船、踩高跷、装芯子等社火更为普遍。在关中许多县市,凡耍社火,不一定拘泥于晚上,且有白天游乡转场耍的,也有转村分户进户耍的。这种白昼耍的社火,多是锣鼓队、竹马、高跷、芯子等,他们有的跑村转户,有的逐户表演庆贺;昼夜连耍的社火,多是龙灯、竹马、狮子、高跷、秧歌、旱船相配,其区别不仅是化妆、灯光的区别,主要是烟火、锣鼓固定敲打、表演时导具顺手以及夜间险景、险场的配合。同样的竹马、狮子,白昼与夜晚游艺演出,其效果迥然不同。
陕西各地的社火伴奏习俗,都采用一套牛皮大鼓,构成一套的称“社鼓”、“社锣”、“社钗”,最少各一件,也有一套配六套铜器的,搭配成一套打击乐;但在乾县、周至、户县等地,演出的“牛拉鼓”、“蛟龙转鼓”、“板火对”等,锣鼓钗铙等多至百面,因而称“百面锣鼓”。这种锣鼓,敲打起来,如雷震耳,威震山川河谷,响彻平原村庄,听到这种如雷贯耳的锣鼓声,人人精神振奋,大地为之苏醒。每逢春节来临(或遇吉庆、集会),这耍社火的锣鼓声,如报春的惊雷,宣告严冬的过去,迎接新春的到来。不论男女老幼,听见这报春的锣鼓声,都争先恐后地赶来,为社火队帮忙助威,兴高采烈地观看社火队的表演。锣鼓的敲打法,各村各庄都有一套祖传的乐谱,大多数热心的青壮年,都会跟老辈子人操练演习,无论谁拿到手里,都按传统的乐谱敲打,配合默契,丝毫不乱。社火队转点行进,敲锣打鼓的作前导;摆场表演时,将锣鼓摆在一个半圆形的弧段中点,锣鼓一响,立即开始表演。锣鼓点的快慢节奏,可根据表演节目的情节而调节,人催鼓点,点随人步,相互配合,和谐自然。每场表演完毕,锣鼓即止;转场移点,重开锣鼓。一般表演场点,每年都照例进行。首、末两场都要在本村的庙院或大场子内举行。
建国后,拆除了庙宇,便改在村委会或较大的厂子举行,也有在本村或被邀请的村子一些农户的家庭院落里举行的。每到一家大门口,主人要燃放鞭炮表示欢迎;进入院内,主人要端上一席事先准备好的菜肴,放到院子里的桌子上,拿出黄、烧二酒,请耍社火的、敲锣鼓的,轮流吃菜喝酒,有的还分给香烟,表示欢迎和酬谢。经过短时间吃喝寒喧之后,社火头便下令:“敲打起来!”随着锣鼓的敲打,耍社火的便在排演好的节目中,抽演3—5个节目,就算完成了任务,给入户者带进了吉祥的福音。然后,社火头传令,向另一家转移。这样,每晚演七八家,从正月初三到元宵节,直到全村演完为止。有一个风俗:在新生儿的家里演出,若主人有意,第一个节目,总要演《关公出五关》,当关公的耍到登桥(上到桌子上)后,主人家便抱着小孩,扮演关公的角色,用他的红脸在小孩额前一摸按,小孩额前则留下一个“红记”,并从小孩的脖子上拿去主人准备的一个用红线绳结成的锁带,锁带上一般拴着几个“零钱”,作为“封喜钱”。这些表演称其俗行为“过关”,表示收小孩为“义子”,藉“关老爷洪福”,保佑孩子元灾无难,长命百岁。
各种社火节目,也有走村互相串演的。有时,几个村子,或一个县城,在春节、元宵节期间,也有组织会演、赛演的。这种会演、赛演事先都有通知,由有权威的、懂行的或文艺尖子人物,组成评比委员会,边观摩边评,最后评出等级或优胜者。建国以后,陕西省文化行政领导部门,曾举办过多次民间艺术会演,一些社火节目也参与其中,评为省级优秀节目,由电台、电视台拍摄播放,一些节目还选送至北京演出。这对传统的社火艺术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进作用。
社火的内容和表演形式,各地略显不同。就表演的时间说,分“白社火”和“夜社火”。“白社火”多在平原地区,专在白天耍;“夜社火”多在一些原区、山区,即晚上在麦场或庭院点起柴草照明而耍的社火,所以也叫“黑社火”。
“黑社火”一般不用交通工具,而是轻装简载进村串户,十人左右就可以开场;演出时,先化妆好的某些角色先上场,其他依次化妆、表演,边舞边唱,中有道白、快板,并以锣鼓乐器配合;也有演出一个完整故事的,因而,有些地方把这种社火演出叫作“笑谈”、“曲子”、“跑场”。就交通工具而言,有些地方把社火分成“跷腿社火”、“马社火”(包括“牛社火”、“背宝”)、车社火、抬社火、地摊社火(包括狮子、龙灯、竹马、早船)等。就表演形式而言,可分为抬扮型社火、表演型社火和杂耍。这些,都往往由各地的民间社火习俗,以及拥有的耍技水平所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