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崇明丧葬习俗


土葬

旧时盛行土葬,葬礼繁缛。人死,须向亲族报丧,并为死者揩身、整容、更衣。次日,请僧道立牌位、诵经、送西方、烧床柴,晚辈穿孝服,陪夜守灵。第三日僧道继续诵经做道场,亲友吊唁送丧礼,入殓,化库。棺材质量视经济条件而异,贫苦人家只用薄板棺材,官商大户则备黑漆厚棺。

厚棺盛尸后,一般要在家中搁置三年,然后入土。选墓地,须相风水。墓有土坟、白云葬(棺材入土时,上下四周围上熟石灰,以求干燥)、砖坑、石坑之分。土葬多年后,后代掘土破棺,捡出尸骨,装入甏中,易地重葬,叫做拾骨,也叫积骨。今火葬盛行,土葬绝迹。

火葬

清代中叶,本县曾推行拾骨火葬,骨灰收藏在乌瓶中,后遭地方绅士反对而中止。60年代中期,提倡火葬,1972年以后全面实行。火化后,骨灰由家属带回存放,或寄放,或入土。1966年以后,迫悼会代替了陈旧的繁义缛节。与会者臂缠黑纱。胸戴素花。仪式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或家属主持。

程序一般是:奏哀乐、默哀、宣读参加追悼会单位个人名单和送花圈者名单、致悼词、亲友代表讲话、绕场一周与遗体告别。仪式结束,火化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