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体育器材、场馆保管制度


    一、添置体育器材需报告领导,批准后方能购进。并要把好质量关。
    二、所有体育器材必须登记注册、编号、分类,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三、体育器材必须于课前按教学进度要求领出、布置,课后及时如数归还器材室。
    四、在体育教学中应教育学生爱护和保管好体育器材,如遇自然损坏应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如是人为的损坏应予以赔偿。
    五、运动队训练应由教练填写借领单领取器材。但必须妥善保管,注意安全,待学期结束前必须归还器材室。
    六、每位教师应主动支持、配合器材管理员保管好、使用好各种器材。没办理手续不得私自将器材取出、带出校外。
    七、外单位借用本校运动场馆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