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里兰卡的维达人之间流行氏族交错从表婚,亦即姑舅婚(指姑舅表兄妹三者间的通婚,这是群婚制的一种残余形式。姑舅表兄妹不属同一氏族,因此在实行亲兄妹间禁婚的群婚制时,姑舅表兄妹可以结婚,这在今天的维达人中仍然盛行)。
维达人实行一夫一妻制。女孩子十三四岁性成熟后便进入结婚年龄。
当一位维达男子看上了一位姑娘时,他不是自己去表白爱情,而是请求父母去代为提亲。女方父母也不自作主张,而是去征询女儿的意见。只有女儿点头同意,这门亲事才能进行。看起来,维达人的婚姻是自主的,但实际上却受到了他们交错从表婚制度的极大限制,有时甚至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
婚事定下后,男子要用狩猎的长弓挑上鹿肉、块根、谷物和蜂蜜等礼品到女方家去拜亲。
这时,姑娘拿出亲手编织的腰带为男子系上,男子则回赠给女子一缕头发。腰带和头发是维达男女订婚时必不可少的信物。此后,男子只能使用未婚妻制作的腰带,损坏以后,就交还给女方,再换一条。而女子也将男子赠送的头发佩戴在自己的头上或细心地保存起来,直到临死,将它烧毁或传给自己的女儿。从拜亲那天起直到举行结婚仪式,男子便留在女方家里,帮助自己未来的岳父狩猎,从事各种生产活动。
维达人不知道年月日的计算,只知道每七天为一个星期。他们认为星期四是黄道吉日,所以婚礼总是在这一天举行。维达人的婚礼由氏族长主持,氏族长为新人祈祷祝福,唱赞颂诗。赞颂诗唱完,婚礼即告结束。婚后,新郎新娘即辞别父母,另建家庭。为了他们的生计,女方父母要从自己的地域中划出一块,供女儿女婿狩猎、挖掘根茎和采集蜂蜜。他们所生子女属于女方氏族。
维达人的婚姻关系十分严格,婚后便不能再接触其他异性。但是在他们之间却流行着“转房制”,即当已婚妇女的丈夫死后,她可以和已故丈夫的弟弟结婚;同样,一个男人的妻子死后,他也可以和前妻的妹妹结婚。维达人视此为天经地义,他们认为,如果不这样,那些死去了父亲或母亲的儿童便会失去他们应该得到的照顾和爱护。当然,如果一个寡妇不愿再婚,她也可以重新回到她父母的身边去,也可以到她已故丈夫的氏族去,他们都有义务照看她及她的子女,而不会歧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