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在东北的信仰习俗——送灯


流行在吉林、黑龙江一带的信仰习俗。在元宵节时,家家都做面灯,而灯形如碗盏,俗称灯碗。用玉米面做成的叫金灯,用白面做成的叫银灯,用荞麦面做成的叫铁灯,做成型后上锅蒸熟后,插上用棉絮缠裹的芦苇做成的灯芯,面灯碗里倒满灯油,面灯就算做成了。然后依次把这些面灯送到祖宗板上、天地板上、皂王板上,送到仓库、牛马圈、井台、碾磨房等处,送到大门旁、大路口。

然后要把这面灯送到墓地,放在已故亲人的每个坟头上。送灯时,以谁先点燃为吉利。往坟地送灯的人,点灯时必须用自己的火柴,如果借别人的火柴点灯,认为祖先看不见光明。点灯时要边点点说:“正月十五来送灯,送金灯、送银灯、送铁灯,有儿坟前一片明,无儿坟前黑洞洞。有心来偷灯,偷个大铁灯,背也背不动,天冷地滑闹个抑歪蹬,大布衫烧个大窟窿。”

元宵节晚上,因为家家送灯,所以路口、野外坟地一片通明。

送灯的习俗,在吉林、黑龙江偏远山乡至今还有遗存。

但随着社会和科技的发展,如今已很少见到手工制作的面灯,而都改用防风防雪耐用的电子灯。

社会进步了,而那种传统的送灯习俗却慢慢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