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频繁的人类活动,致使物种灭绝加剧,遗传多样性减少,以及生态系统特别是热带森林和湿地大规模破坏,引起了国际社会对生物多样性问题的极大关注。
1992年6月5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了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大会期间《生物多样性公约》开放签字。153个国家在会议期间签署了《生物多样性公约》,它是批准国家最多的国际环境公约之一,这在联合国历史上亦是史无前例的。同年11月,中国全国七届人大第28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此公约,使我国成为这个公约的最早的缔约国之一,在国际上产生了积极影响。
《生物多样性公约》签字后于1993年12月29日生效。缔约国第一次会议于1994年11月在巴哈马召开,会议建议12月29日即《公约》生效的日子为“国际生物多样性日”。1994年12月19日联合国大会49/119号决议案宣布12月29日为“国际生物多样性日”。
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的诞生,说明人类已经省悟到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这个国际纪念日的确立,还说明生物多样性问题已经引起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的广泛关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持续利用已成为人类与环境领域的中心议题。
2000年12月20日,大会宣布5月22日,即《生物多样性公约》通过之日为生物多样性国际日(第55/201号决议)。该国际日原设在12月29日(1994年12月19日第49/119号决议)。2000年,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五次会议建议改动日期以突出该国际日。
2000年5月15-26日,156个国家政府代表团和数十个相关国际组织的1500多位官员、专家和观察员出席了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总部所在地)召开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五次缔约国会议(COP5)。会议的核心内容是签署《生物多样性公约》下的《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这是一份为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人体健康而控制和管理生物技术改性活生物体(LMOs)越境转移、过境、装卸和使用的国际法律文件。COP5会议期间有64个国家和欧共体签署了这份文件,文件将继续于2000年6月5日至2001年6月4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开放供各国和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签署。至2003年1月底,已有103个国家签署了本《议定书》,至2003年5月初,48个国家已批准加入该《议定书》,日本有望近期成为第49国,而《议定书》正式生效需要50个国家批准加入,由此,《议定书》生效已在“一步之遥”,但第50个国家是谁、何时加入都是极其关键的问题。
生物多样性指的是地球上生物圈中所有的生物,即动物、植物、微生物,以及它们所拥有的基因和生存环境。它包含三个层次: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
简单地说,生物多样性表现的是千千万万的生物种类。在地球上热带雨林中生活着全世界半数以上的物种(约500万种),因此,那里的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
生物多样性具有很高的价值,它不仅可以为工业提供原料,如胶、油脂、芳香油、纤维等,还可以为人类提供各种特殊的基因,如耐寒抗病基因,使培育动植物新品种成为可能。许多野生动植物还是珍贵的药材,为治疗疑难病症提供了可能。
随着环境的污染与破坏,比如森林砍伐、植被破坏、滥捕乱猎等,目前世界上的生物物种正在以每天几十种的速度消失。这是地球资源的巨大损失,因为物种一旦消失,就永不再生。消失的物种不仅会使人类失去一种自然资源,还会通过食物链引起其他物种的消失。如今,人类都在呼吁保护生物多样性并为之付诸行动。
随着全球环境的不断恶化,生物资源日益变得宝贵,因为她是整个人类精神和物质生活的最主要的源泉;随着生物技术的迅速发展,生物资源对于各国社会和经济发展日益变得重要,因为她是新的发明创造产生和新的市场价值形成的最重要的基础。因此,今天生物资源正在被世界各国视为重要的战略资源而严加保护和管理。
为了保护生物资源,国际社会于1992年缔结了生物多样性公约。该公约的划时代的意义在于提出了生物资源保护的三项重要原则:各国对于其生物资源的主权原则,利用别国的生物资源需经资源所属国事先知情同意的原则,以及与资源提供国公平分享生物资源利用所得惠益的原则(以下简称CBD三原则)。
生物资源的保护需要大量的投入,这其中包括环境污染的治理、老产业的改造、新技术的研发和引进、社会文明的提高、生态环境的建设、过度开发的限制等许多环节,这对于生物资源丰富的许多发展中国家来说是非常巨大的社会和经济压力。与此同时,由于在国际和国内层面对生物资源的获取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与措施,普遍存在着生物技术发达国家无偿利用发展中国家的生物资源获得丰厚的市场利润的不当利用现象,世界两极分化也由此在不断加剧。
因此,落实CBD三原则是保护全球生物资源,实现世界各国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CBD缔约15年以来,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舞台上为建立一种落实CBD三原则的国际机制一直在进行不懈地努力。我国作为一个生物资源丰富的发展中国家,从封闭的计划经济体制进入开放的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使得我们国家的资源管理体制、国民的权益保护意识尚处于薄弱的地位,加强对生物资源(包括传统知识资源)获取和利用的管理,防止资源被外国不当利用,为国家社会和经济发展赢得应有的利益,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紧迫而重大的课题。值此生物多样性知识产权信息节点改版之际,我们希望国内各界同仁能够积极来稿,将你们结合运用知识产权保护生物资源和传统知识、落实CBD三原则的实践成果通过我们这片园地进行交流,将你们遇到的问题在一起进行探讨,推动我国的生物资源和传统知识保护工作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