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元节习俗


七月十五为中元节。主要是祭祀祖先,所以又叫鬼节。供品中西瓜必不可少,因而又称瓜节。佛教传说,目连(目连为佛教人物,释迦十大弟子之一)的母亲坠入饿鬼道中,食物入口化为烈火,目连求救于佛,佛为他念《盂兰盆经》,嘱咐他七月十五作盂兰盆以祭其母。
近代献瓜果、陈禾麻以祭先祖,固然有尝新的含义,也是盆祭的遗风。旧时,中元节为目连救母做盂兰盆会,后来逐渐演变为放河灯,祭祀无主孤魂和意外死亡者。

德州的中元河灯场面十分壮观。人们用瓜皮、面碗、纸张制成灯具,并以街巷为单位,制作特大纸船,纸扎目连站在船上,手持九环禅杖。中元之夜,人们把灯具和纸船放入河内,顺流而下,河上顿时灯火通明,摇曳摆动,如同天上点点繁星。胶东沿海地区,由道士乘小船在海中放灯,并奏丝竹乐。德州运河两岸的百姓,纷纷拥到河堤观灯。

滕州也有放河灯的习俗,形式与德州大体相同,不同的是,放河灯前,摆香案,念佛经,佛师一边念经,一边朝台下撒小馍馍,小孩子蜂拥而上,一抢而光,据说吃了能消灾。

长岛渔民为了祭祀溺海而亡的亲人,用木板秫秸制成小船,船上供溺海者的牌位和祭品,如糖果、糕点,有的甚至装上棉衣、鞋帽及死者生前喜爱的生活用品,然后点燃蜡烛,由已经结婚的同辈男子将小船放入海中。

中元节祭祖的习俗在山东较为普遍,一般都在午后带着祭品上坟祭祖。单县的祭品尤为丰盛,有竹子做的盂兰盆、纸做的衣帽和一桌素食等。淄川则把祖先请到家里祭祀,家家都在大门顶上插上五谷穗子,据说以五谷为马,祭祀完毕后,好让祖先跨着马回去。

中元节的饮食一般是包子、水饺、馒头,饭后吃苹果、梨等时令水果。唯独陵县例外地称中元节为掐嘴节,吃粗茶淡饭。

长岛渔民以木板秫稽制成小船,上贴一纸条「供××使用」,或供溺海者的牌位,再装上食物、衣帽、鞋袜等用具,然后点燃蜡烛,由已婚的男子将小船放入海中。沾化县各各家采麻柯及新鲜草叶搭棚子,称为「麻屋」,请祖先牌位于其中祭祀。独陵县称中元节为掐嘴节,家家吃粗茶淡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