羌族瓦尔俄足节


瓦尔俄足节,汉语俗称“歌仙节”或“领歌节”。因是完全由羌族女性参加的习俗活动,又被称作“羌族妇女节”。

羌族是中国古老的民族之一,自称尔玛人,因依山而居,被称为云朵上的民族,主要聚居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茂县。地处茂县北部的曲谷乡西湖寨、河西村千百年来一直流传着这样一个习俗,每年农历五月初五都要举行“瓦尔俄足”活动,这天羌族妇女不分老幼,身着鲜艳民族服饰,佩戴银首饰前往女神梁子石塔前,参加这一古老的传统妇女节。

瓦尔俄足节由来已久。相传多年前,日麦咪补(西羌王母)在天上见下界西戎部族妇女社会地位低下,很是震怒,于是决心积善羌家,派纳斯姐下凡,降生在一户贫苦羌民家中。纳斯姐的父母晚年得子,十分高兴,视其为掌上名族。一年夏天,西王母为磨练纳斯姐意志,布下一场灾难,让其父母染上痢疾先后去世,从此纳斯姐沦为孤儿,只好弃家出走,为人牧羊,用歌声思念亡父亡母。年复一年,终有一天她的歌声感动西王母,西王母便派人接她上天。

纳斯姐临走时丢不下故去的父母,丢不下父老乡亲,更丢不下生她养她的土地。她脱下亲手绣的绣花鞋,留在羌山作纪念。她的失踪惊动整个羌寨,男女老幼不分昼夜寻找她。若干年过去了,乡亲们对她的思念没有停息,一年农历五月初五,本寨猎人在“日米柱”打猎时发现纳斯姐的绣花鞋,人们奔走呼喊:奇迹出现了!纳斯姐变仙女了!后来,羌人为纪念她,便在留下鞋子的地方修了一座祭塔,叫“酷不里”,至此就有了农历五月初五的瓦尔俄足。依照传统古规,若本寨当年有13岁至50岁妇女死亡,则当年不举办瓦尔俄足。

瓦尔俄足前夜,寨中妇女围聚在火堂边制作祭祀女神的太阳馍馍、月亮馍馍和山形馍馍,舅舅开坛、祝词,制作摆供品。瓦尔俄足当天前往女神梁子祭拜,举行敬献、祭杀山羊仪式,舅舅唱经、酬神、祈神,领歌引舞,寨中有威望的老妈妈讲述歌舞女神纳斯姐的故事,让人们明确爱情、生育、家务等传统;男人们在旁烹饪、伺候,传送歌舞。活动间歇,或有情人漫步私语、或女性间相互笑谈。妇女们三两围坐一团,相互品尝美食、畅饮咂酒,笑谈人生。整个节日活动持续三天,在三天的欢庆中,妇女们尽显其能,忘情欢跳萨朗,农事和家务事皆由男性羌民操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