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化简史


远古时代(约2—4万年前),通化地域已有人类生存。通化县大安镇旧石器时代洞穴遗址,发现大量的古生物化石、骨器,如尖状器、刮削器等遗物和人类用火遗迹,均证明这里是旧石器时代人类生活居住的遗址。

新石器时代(约5—6千年前)早在6000多年前,通化市浑江两岸已有新石器时代的古人类,在渔猎稼穑,繁衍生息。随着历史的发展,通化地方的古人类经过长期相互影响,逐渐形成了华夏、肃慎、濊貊三大语族先世居住的地方。

西周初,通化为肃慎之南界,宣王时,在“肃慎、燕、毫吾北土”的“北土”境内封韩侯,主领当地濊貊民族。通化为韩侯领地。韩侯失国后,被商朝王族箕子建立的“箕子朝鲜”所统治的侯国并入,箕子侯国为周王朝册封的诸侯国,通化为周的领地。

东周(公元前770—前256年)时,通化为燕国辽东郡属地,座落在二道江区“北面是悬崖峭壁,下临浑江,东为桦树河渡口,南是桦树河,西是龙山山脉,面积约5万平方米的桦树河口古城遗址”。据考古专家依据出土文物测定,系战国至两汉时期的建筑。以王八脖子遗址为代表的青铜文化,反映了这一时期通化地域的文化风貌。

秦(前221—前206年)初,通化属辽东郡,秦统一中国后,燕人卫满亡命长白山以西,广收燕、齐、赵国躲避战乱的流民,建立“卫氏朝鲜”,通化属其辖境。

武帝元封三年(前108年),在辽东地区设玄菟郡,统高句丽、上殷台、西盖马三县。通化为幽州刺史部玄菟郡上殷台县。今通化市江北治安山城古遗址和通化县的赤板松古城遗址,皆为这一时期的重要历史遗存。

汉元帝建昭二年(前37年),扶余贵族朱蒙(邹牟)率卒攻占玄菟郡高句丽县,更国号为高句丽。初期都城为纥升骨城(今辽宁省桓仁五女山城)。元始三年(3年),迁都国内,筑尉那岩城。浑江流域是高句丽民族及其早期文化的核心发祥地。

东汉光武帝建武八年(32年),高句丽遣使奉献,要求臣属玄菟郡,是汉王朝郡国,通化为其控制之地。灵帝中平六年(189年),辽东太守公孙康自立为辽东侯,领辽东、玄菟等五郡。献帝建安十四年(209年),公孙康击高句丽,破其城,通化为公孙氏政权控制之地。

三国时期,魏文帝黄初元年(220年),公孙康臣服于魏,历三世约50年,通化为其辖地。魏明帝景初二年(238年),司马懿率兵斩公孙渊,通化遂入魏之版图。魏齐王正始五年(244年),因高句丽数次骚乱,叛服无常,幽州刺史母丘俭率步骑军万人征讨。大战于梁口(今通化县江口村),母丘俭陷丸都山城,并刻石碑留念。现石碑存辽宁省博物馆,自此通化复魏之管辖。

晋武帝泰始十年(274年),置平州辖辽东、玄菟、带方诸郡,通化仍属玄菟郡。

永嘉之乱后,北方先后出现少数民族割据的地方政权,通化曾为前燕、后燕之地域。座落柳河县境内的罗通山城,据考古专家依据出土文物推测,大约于此时期建筑。东晋之后,高句丽臣属中原各王朝。集安禹山墓区3319号墓出土的一批文物是这一时期的例证。

北魏始光四年(425年),高句丽迁都平壤。此时居住在长白山北部的肃慎族逐渐强大,建立勿吉国。通化地区北部为勿吉属地,南部为高句丽属地。隋朝,通化隶属关系不变。

唐贞观十八年(644年),太宗以讨弑逆、拯汉民、复旧疆、防后忧为由,诏谕天下伐高句丽。公元668年,总章元年灭高句丽政权。唐于辽东故地及高句丽旧壤设安东都护府,通化为河北道安东都护府哥勿州都督府管辖。光天二年(713年),唐册封大祚荣为渤海郡王,自此更名为渤海国。通化属渤海国西京鸭绿府正州,正州治所即今通化市境内。

契丹天显元年(926年),契丹灭渤海,更名东丹国,通化属之。

辽开泰六年(1017年),通化为东京道辽阳府正州所辖。

金时,金太祖灭辽,通化属金之东京路婆速府管辖。

金天兴三年(1234年),蒙古军陷金,东北全境为之管辖。通化属沈阳路。

元中统二年(1261年),于辽东设“总管高丽、女真、汉军万户府”通化属之。通化县大都岭镇出土了元朝左卫阿速亲军千户所印。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置辽阳行省,通化属辽阳行省辽阳路婆娑府。

明永乐七年(1409年),又增设奴尔干都司,下设卫、所,此时女真人不断南徒,通化为女真人主要集居地区,通化属奴尔干都司建州卫。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建州卫都佥事努尔哈赤称汗,建立金(后金)政权,以赫图阿拉(今辽宁省新宾县老城)为都,通化地区为清王朝入关前的重要基地。

清顺治三年(1646年),清定都北京,在东北前后设置盛京、吉林、黑龙江将军,统帅官兵分地管辖,镇守边陲。顺治十四年(1657年),置奉天府,通化为奉天府管辖。

光绪三年(1877年)通化市设治,始称“通化”。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析置临江县、长白县、辑安县、柳河县。

民国二年(1913年),划归奉天东边道。民国二十年(1931年),为伪通化省省会。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属通化省。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析通化县通化街置通化市,属通化省。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为伪满洲国首都。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市、县分治,属安东省。

1949年,属辽东省。

1954年,设通化专区,专署驻通化市。原辽东省所属通化(驻通化市)、柳河、海龙、辉南(驻朝阳镇)、靖宇、抚松、长白、临江、辑安等9县划归通化专区。

1956年,原由省直辖的东丰县划归通化专区。辖10县。1958年原由省直辖的通化市划归通化专署领导。将东丰县划归四平专区。撤销长白县,设立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海龙县迁驻梅河口镇。通化专区辖1市、8县、1自治县。

1960年,撤销通化县,并入通化市;撤销临江县,改设浑江市(驻八道江镇)。通化专区辖2市、6县、1自治县。

1962年,恢复通化县(驻通化市)。通化专区辖2市、7县、1自治县。

1965年,辑安县改名为集安县(驻集安镇)。

1970年,通化专区改称通化地区,地区驻通化市。辖通化、浑江(驻八道江镇)2市及通化(驻通化市)、抚松、柳河、海龙(驻梅河口镇)、辉南(驻朝阳镇)、集安、靖宇等7县和长白朝鲜族自治县。

1971年,通化县迁驻快大茂镇。通化地区辖2市、7县、1自治县。

1985年,撤销通化地区,实行市管县体制。通化市升格为地级市,并将通化地区的通化、集安2县划归通化市管辖。浑江市升格为地级市,并将通化地区的抚松、靖宇2县和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划归浑江市管辖。撤销海龙县,设立梅河口市(地级),以原海龙县的行政区域为梅河口市的行政区域,并将通化地区的辉南、柳河2县划归梅河口市管辖。

1985年,梅河口市改为县级市,将辉南、柳河2县划归通化市管辖。

1986年9月8日,设立通化市东昌区、二道江区。

1988年3月16日,撤销集安县,设立集安市(县级)。以原集安县的行政区域为集安市的行政区域。

1988年4月4日,县级集安市归通化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