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习俗中的“鸡”元素


在中国传统文化里,鸡与“吉”谐音,是阳性的象征,人们认为太阳的升落与鸡有关,雄鸡一鸣,太阳驱散阴霾。我国古代民俗中,长期以来还有专门把发式做成鸡的形象顶在头上。传统文化中,凤凰也是以鸡为原型创造出来的,同样也是生命和阳性的象征。在传统绘画、刺绣、剪纸等艺术中,鸡与凤凰的形象常与牡丹相伴,如“金鸡踩牡丹”、“凤凰戏牡丹”等纹样,都表达了自然阴阳和谐的状态。

汉族民间有立春日佩戴“迎春公鸡”的习俗,流行于山西北部以及山东一些地区。

迎春公鸡又称春鸡,是立春前年青妇女们用碎布缝制的佩饰物,挂在孩子身上。春鸡用纸底花布裹棉花,形同菱角,一角尖端缀花椒仁作鸡眼,另一角缝几根花布条作鸡尾,春鸡钉在孩子的左衣袖上,有新春吉祥之意。一般在正月十六到庙会上将布鸡扔掉。未种牛痘的孩子所佩鸡要衔一串黄豆,几岁串几粒,称作“鸡吃痘”。

土家族称踢毽子为“踢鸡”。春节时男女青年一起踢“鸡”,一人将“鸡”踢起,众人都去争接,接到“鸡”的人,就可以用草去追打任何人。而青年男女往往用草去追打他们的意中人。这样,“踢鸡”又成了谈情说爱的媒介。

旧称夏历正月初一为鸡日,流行于湖北、湖南、浙江等地。是日,人们看天气阴晴占当年养鸡业是否兴旺,晴主育,阴主灾。此日戒杀鸡,忌打骂鸡,喂鸡也较平时精心,以求其繁衍兴旺。

汉族民间时兴在端午节佩鸡心袋,亦称“端午袋”,流行于浙江金华地区。五月初五,人们用红布制成小袋子,形似鸡心,内装茶叶、米和雄黄粉,挂在小儿胸前,以驱邪祈福。“鸡心”和“记性”谐音,民间以端午节小孩挂了鸡心袋,读书记性好,将来有出息。

古代汉族有“杀鸡”的岁时风俗,流行于浙江金华、武义等地。每年七月初七,当地民间必杀雄鸡,因为当夜牛郎、织女鹊桥相会,若无雄鸡报晓,便能永不分开。

河南一些地区在夏历十月一日要杀鸡吓鬼。传说是阎王爷放鬼,至来年清明节收鬼。民间以为鬼怕鸡血,鸡血避邪,故于十月一日杀鸡吓鬼,以为可使小鬼不敢入阳宅,俗语称:“十月一日,杀小鸡儿。”

旧时陕西扶风一带流行带布鸡的岁时风俗。每年正月二十日以后,民间作母亲的常用花布缝制小布鸡,给孩子戴在胳膊上,以为如此能使孩子一年不生病。

旧时河北、山东等地婚姻习俗中,以长命鸡为象征吉祥如意的聘物。临近新娶,男方备红公鸡一只,女方备肥母鸡一只,母鸡表示新娘为“吉人”。出嫁时,女方所备的鸡一定要由自己未成年的弟弟或其他男孩抱着,随花轿出发,并要在公鸡未啼鸣之前赶到男家,俗信公鸡还在睡觉,母鸡未睡,寓以气势压倒公鸡,及今后不受男人欺侮之意。男家将公鸡交给抱鸡人,把这两只鸡一起拴在桌腿上,并不时打公鸡,直到公鸡有气无力。民间以为这是妻子以后制服丈夫的象征。这两只鸡不得宰杀,故称长命鸡。

东南沿海一带流行“公鸡拜”的婚俗,这是用公鸡代替新郎与新娘拜堂的一种仪式。在海边或海岛上的渔民,男女两家择定婚期后,在成婚当天,如新郎出海捕鱼遇上风暴,不能如期赶上吉日良辰,男家便用公鸡行拜堂礼。由小姑或伴郎手提公鸡,按捺鸡头和新娘交拜。拜堂毕,在公鸡颈上悬一条红布,并将鸡关进洞房,以饭食喂养。待新郎出海归来后,才将公鸡放出,故当地民间有“阿姑代拜堂,公鸡陪洞房”之谚。

东乡族有吃鸡娃的婚俗,流行于今甘肃地区。结婚日,新郎和迎亲队伍来到女家,女家必以烤全羊和鸡娃盛情款待。“鸡娃”即鸡,吃鸡娃时有一定的规矩,将鸡分成十三部分,鸡尾最尊贵,只有最年长、最尊贵的客人才有资格享用。

台湾地区有一种特别的婚俗,叫引路鸡。女家事先选购一只健壮、即将下蛋的母鸡和一只刚会啼叫的公鸡。到姑娘出嫁这一天,父母要扯两条九尺长的红绳,一头绑住母鸡的脚,一头捆住公鸡的脚,然后抱进一个大的新饭篮中,由女傧相带到新郎家。进门后则改称“公婆鸡”或“夫妻鸡”,用意是预祝新婚夫妇和睦相处,恩爱到老。还有一种寓意是,鸡有五德(文、武、勇、仁、信),象征今后为人之妇须效法鸡德,而那九尺红绳则隐喻“长久”之意,当新娘入洞房后,媒人或姑嫂赶紧上前松绑,将“公婆鸡”放到婚床底下,如果“鸡公”先出来,人们呼喊:“头胎生男孩”。如果“鸡母”先出来,则呼喊;“先生阿姐再招弟”。

浙江一带流行“宰鸡”的婚姻风俗。新郎前去女家迎娶,女家在地上铺-块白布,让新郎在上面宰鸡,但不准将鸡血溅在布上,否则罚酒,滴几滴血则罚几杯酒。杀鸡时,女家故意相撞新郎,有经验的新郎则可应付自如。

一唱天下白

中国自古是农业大国,古代先民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清晨雄鸡报晓便是人们一天活动的序曲。古人云:鸡者稽也,能稽时也。在日晷和钟表发明之前,人们的作息安排相当程度上要依赖鸡鸣的提醒。《诗经》中有“风雨凄凄,鸡鸣喈喈”“风雨如晦,鸡鸣不已”“女曰鸡鸣,士曰昧旦”“鸡既鸣矣,朝既盈矣”之类的诗句,说明早在2500年前鸡就进入了人类生活的环节,并且进入诗歌而被人反复吟咏了。

古时传说东方有“汤谷”,太阳每天从这里升起。海中有一棵巨大的“扶桑”,高数千丈,粗数千人合抱。树上有一只白色的玉鸡,是为天鸡。太阳将升之时天鸡打鸣报晓,天下的凡鸡应声而啼,把太阳升起的消息传遍四面八方。毛泽东借唐李贺诗句云:“雄鸡一唱天下白”,写出了天鸡报晓的豪迈。正因为如此,人们把鸡视为太阳的护卫和使者,在实行太阳神崇拜时,也将一份崇敬分予雄鸡。

古人以鸡鸣为黑夜与黎明的分界线,城门关口的开启时间便以鸡鸣为准。战国时孟尝君在秦国被扣,企图在天亮之前逃出函谷关,但鸡未鸣,关不开。门下一宾客,鼓臂为鸡鸣,而群鸡和之,乃得出关。不过小说《半夜鸡叫》中的老地主周扒皮就不那么走运了,他学鸡叫想让伙计们早出工以加大剝削度,却遭到大家一通合力的痛打。

鸡鸣可以报晓,也可以励志,有志之士常以“闻鸡起舞”自励。《晋书﹒祖逖传》载:﹙祖逖﹚与刘琨俱为司州主簿,情好绸缪,共被同寝。中夜闻荒鸡鸣,蹴琨觉曰:“此非恶声也。”因起舞。给后人留下一段佳话。

画户祈福祥

相传盘古开天辟地之后,人头蛇身的女娲用泥创造万物。第一天她用泥捏出了鸡,随后几天她又捏出了狗、羊、猪、牛、马,第七天上才创造人类,第八天制造百谷。鸡产生在人类之前,似乎很合进化论的路数。由此每年正月初一被称为“鸡日”,初七被称为“人日”。于是“元日画鸡于户”,“七日贴人于帐”成为春节期间的习俗而并存。画鸡于户有祈福之意,据说可以招来鸡鸭满栏,六畜兴旺。正月初一既然是鸡的生日,这一天就严禁杀鸡。画鸡于门户之上据说还有辟邪的作用。4000年前尧王在位七十年,有鸾雏年年来朝,麒麟游于泽薮,鸱枭远避大漠。远方的“祗支国”进贡了一只重明鸟,眼睛像鸡,鸣声似凤,展翅一飞,能搏击虎豹熊罴,扫荡妖魔鬼怪。所以人们无不洒扫门户,盼望重明鸟落在自家门上。但是重明鸟不再来了,人们于是刻木或铸金作重明鸟形置于门户之上,威慑鬼魅魍魉。“画鸡于户”也可以说是重明鸟形象与鸡的生日的传说之合流。

旧时富贵人家不满足于“画鸡于户”,还要“画以悬堂”。并且喜欢画大鸡于石上,元旦那天张挂出来。“石”与“室”音近,画石上大鸡取“室上大吉”之意。大鸡立于石上的纹图,也就成了民间流行的吉祥图案。不过“画鸡于户”也罢,“石上大鸡”也罢,所画之鸡必为雄鸡。母鸡虽对人类贡献更大,在神学领域内却屡遭性别歧视。

抛开迷信的因素,艺术家在绘画、雕塑中也更乐于表现雄鸡的英姿。中国电影最高奖为金鸡奖,各个奖项的奖杯也都按雄鸡之形设计,并不分最佳主配角的男女、获奖的演职人员属什么性别,可见母鸡在美学领域内也是性别歧视的受害者。

俨然有五德

雄鸡外观确实威武漂亮,因而《韩诗外传》称鸡有文武勇仁信五德:“头戴冠者,文也;足搏距者,武也;敌在前敢斗者,勇也;见食相呼者,仁也;守夜不失时者,信也。”俨然一位文武双全而又讲信义的君子。

雄鸡好斗,常被当作英雄勇武的象征。孔子的弟子子路刚烈勇猛,常以鸡为冠,彰显其个性。现在人们也常常用“好斗的小公鸡”来形容竞技体育中获胜欲望强烈的年轻选手。

斗鸡之戏颇具观赏性,世界各地都有,中国更是源远流长,周宣王(前823-前782)时就请专人调教斗鸡。据《列子》记载,纪渻子为周宣王养斗鸡。十日而问之,鸡可斗乎?曰:未也,方虚骄而恃气。十日又问之,曰:未也,犹疾视而盛气。十日又问之,曰:几矣,望之如木鸡,其德全矣,异鸡无敢应者也。这个故事为后人留下了成语“呆若木鸡”,不过词义已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汉高祖刘邦的老爹好斗鸡走狗之戏,为此刘邦还把老家沛县的有关从业人员迁到都城,给老爷子解闷儿。汉长安宫中也有斗鸡台,可见当时斗鸡之盛行。风流天子唐玄宗更是斗鸡的狂热爱好者,在藩邸时就乐民间清明节的斗鸡戏,即位后在宫中专门建造了鸡坊,养优良品种的鸡千余只,选六军小儿五百人驯养这些鸡。小孩贾昌因驯鸡有方,甚得唐玄宗的恩宠。

婚庆独擅场

鸡头上有冠,“冠”与“官”音同,于是鸡又被人们发掘出另一种吉祥意义。将雄鸡与鸡冠花画在一起,便是一幅“官上加官图”,以祝升迁、腾达。画一只雄鸡与五只鸡雏相戏于窠,以“窠”谐“科”,谓之“五子登科”。暗喻科举考试中金榜题名,自是吉祥。对于需要应对各种考试的现代人,仍不失为一种良好的祝愿。黄帝时,人们以凤为鸡,鸡混同于凤,地位可谓高矣。秦时陈仓(今陕西省宝鸡市)有人见到两只鸡化为童子,据说得雄者王,得雌者霸。秦穆公(前659-前621)得雌者,遂霸西戎。到唐代,陈仓更名“宝鸡”沿用至今,这只母鸡的吉祥意义可谓深远之极。

鸡因为与人类太近,逐渐失去神话色彩,远不如远古时代那么神气,但在民间习俗特别是婚俗中仍然扮演重要角色。旧时民间婚嫁,男方因出远门或因病不能出席婚礼,新娘子便抱一只大公鸡叩拜天地,一只鸡可以代表新郎,其婚姻的合法性便不容置疑。这大概是旧语“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最直观的诠释。

有关鸡的成语、俗语和典故举不胜举,大大丰富了汉语言的表现力。三国时期的曹操以“鸡肋”为军中口令,给后人留下一典故,至今人们对价值不高但又不好捨弃的事物,感觉还是用“鸡肋”形容最为精当。比曹操稍晚的酒徒刘伶却给“鸡肋”留下另一个典故,他与别人发生冲突,当人家要揍他时,他却心平气和地说:“鸡肋不足以安尊拳。”大家一笑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