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骨葬”是南方百越人的古老葬俗之一。
捡骨葬起源
战国时期的《列子》及《隋书》等史籍,都记载了古代百越人居住地区的一些二次捡骨葬习俗。曾经流行于广大的中国南方地区,瓯越人、闽南人、广府人、客家族群等。现在中国南方的壮族、台湾、琉球、东南亚部份地区、马达加斯加马拉加什人仍使用这种特殊的葬礼方式。
二次捡骨葬
二次捡骨葬也称“拾骨葬”、“金罂葬”、洗骨葬”是中华民族的古老葬法。最早的记载见《墨子·节葬》,称“楚之南有啖人国者,其亲戚死,朽其肉而弃之,然后埋其骨”。所谓捡骨葬,就是人死后,先以棺木敛尸入土埋葬,待三五年尸体腐朽后,再捡骨重葬。
捡骨前,先准备好盛装骸骨的陶瓮(称金坛),瓮高约2尺、径1尺,上下两端略小,呈纺棰状,上有盖。捡骨要请人重新择宝地、择吉日,时间多在农历三月间,届时由死者的亲属和好友,再邀请村民中一位有经验的老人一同去捡骨。考古发现,仰韶文化半坡类型有多人就是二次葬。在古代文献中,也多有记载,战国时期的《列子》及《隋书》等史籍,都记载了古代荆楚地区的一些二次捡骨葬习俗。
可见,拾骨葬在古代曾普遍流行,待周礼兴起之后,提倡“入土为安”,将重新起葬视为大逆不道的行为,这种葬法在汉族中逐渐消失。但在少数民族中多有保留,广东、广西壮族、瑶族,云南苗族以及福建、浙江畲族,都有二次捡骨葬习俗。目前在这几个省份不分少数民族还是汉族,都保留着捡骨葬的习俗。此外客家人也盛行此方式,其原因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种说法是受少数民族影响,另一种说法是长期迁徙的需要。客家人经常迁居。为了不抛弃祖先的遗骨,因此在逃亡或移民时一定将遗骨带走。于是客家人就产生了洗骨改葬和信风水的遗俗。
二次捡骨葬基本操作形式是:先用棺木土葬死者,过了三年、五年或更长时间后,挖墓开棺,要请检骨师将先人骨骸取出,古代是先将遗骨擦拭干净,暴晒之后由下而上,依趾、足、腿、股、脊、胸、手、头的顺序装入名为「金罂」(也叫金坛)的陶罐中,盖上圆盖,再修永久性葬。埋葬在风水好的地方。
在四川,这又被称为检筋骨。应是受进入四川的客家人的影响。
现在捡骨葬不暴晒了,因为风水家认为先人的骨骸怕阳光,也就是骨骸不见太阳。客家人是汉族的一支,属中原汉人。由于战乱,大量中原汉人背井离乡,辗转迁徙到以宁化石壁为中心的闽赣结合地区。当时集中到宁化或石壁居住的客家人,来自8省50多个州县,这也说明他们到宁化之前是分散的,未形成特别的民系。
客家人从四面八方集中到宁化(石壁),主要原因有2条:一是自然条件,石壁是一个拥有200平方公里的平坦盆地,土地肥沃,提供了优越的生息条件。二是人为条件,宁化,特别是石壁,开发较早,这一地域在南宋之前无战乱,社会安定。唐末黄巢起义军自北而南,自江西、浙江进入福建、广东,而又北上江西,转了一大圈,并未进入宁化,宁化便成为“世外桃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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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拣骨的葬俗
郭真义
在中国人的传统心理里,挖祖坟是一种不共戴天的仇恨举动,而奇怪的是,客家人却有着自挖祖坟的习俗——拣骨再葬——即将逝者的尸骨挖出进行二次或多次改葬。
在通常所见的拣骨改葬的民俗现象中,许多是由于所谓风水的原因。因此,在光绪《嘉应州志》与《惠州府志》等地方史籍中都将此习俗的成因简单归纳为“惑于风水”,其实,这种看法是非常片面和难以成立的。有的学者将其归为受当地少数民族葬俗的影响,这同样无法令人认同。
现在人们认同的观点,是认为其与客家人不断迁徙的历史有关。客家人不断地南迁,离开原来的家园,他们深知回归故园的可能性很小,不忍将祖先遗弃于原来的家乡,于是掘开祖先的坟茔,拾起祖先的遗骸,装入陶罐中,使死者与生者同行,于是奇怪的拣骨改葬之俗得以形成。
自从入清以来,客家有识之士就对拣骨改葬之俗进行过大量的无情的批判,但此风却始终在民间盛行,可见,移风易俗真是知易行难。我们可以批判这一葬俗,但不能不了解其中的原因及其反映的文化心理。
将祖先的骨骸用陶罐盛着,埋藏在住家附近的山丘之上,一旦战乱发生,被迫逃离家园时,便背负着祖先的尸骨逃向陌生而未知的地方。这就是拣骨葬俗形成的原始情景。其中折射的是客家先民——一群把生者死者绑缚在一起的流亡民系——令人惊心动魄的危机感。这一危机感令后人心酸、动容。
惠东客家人中秋习俗:捡金和晒骨
广东的惠东客家人根据祖辈流传下来的习俗,捡金、晒骨头、挂纸、拜山等祭祖活动,都集中在每年的农历八月份。
绝大多数地方,都是三月清明节才祭拜祖先,而惠东客家人,很多都是到了八月才祭拜祖先的,称“捡金”或“晒骨头”,高潭一带、吉隆一带称这些祭祖活动为“春秋两祭”。
那么,为什么客家人的清明节不去拜山祭祖?
原因有二:一是客家人都是客居在岭南岭北的山地里,“韩江三角洲”靠山边的饶平、潮安、揭西、陆河等都是客家人居住的地方,“珠江三角洲”靠山边的县也不用说,就是珠江三角洲中心的中山市,其中的五桂山等地也有不少客家人居住的地方。客家人在山区居住,耕地极为有限,再加上要讲究风水,所以都将祖先葬于各个山头之上,离住家都有一段路程。而清明时节又是客家人春耕大忙季节,“春争时夏争日”,春耕生产农时绝不能因扫墓而耽误,所以时间上不容许客家人清明去扫墓。二是客家人生活较为贫困,不像潮汕人多为经商,“年到初七八,家家捋粥砵”;如果有孩子开学,学费不能赊欠的话,连下蛋的母鸡都得卖掉;清明春耕生产又得投资,因此此时扫墓,既无钱又无物,又如何面对列祖列宗们?所以从财物方面都不容许客家人清明去扫墓。
所以,粤东客家人扫墓祭祖,通常是:
一是春祭,指新坟不过二月社,上年坟和上年老墓新修地,在次年春分为开青祭拜,更多的是找风水先生择吉日进行。
二是秋祭,八月山门开,秋高又气爽,新菊飘香远,中秋团圆祥。客家人喜在中秋节前后进行扫墓祭祖,除寅日和破日外,都可上山为亲人墓扫地,敬思孝思,缅怀祖德,感恩思源,面向未来,福德祥祺,更加珍惜今天,奋进有为,家和万事兴,意义深远。
至于为什么要捡骨?就不得不说客家人的二次迁葬。
二次葬,即“二次捡骨葬”,亦称为“洗骨葬”或“捡骨葬”,惠东客家人通常称为“捡骨头”,死者入土安葬7年至8年,或是更久以后,请风水先生选择阴宅地点和吉日,重新起死者遗骸之残骨贮放于土陶制的“金盎”(骨坛)后再次安葬。是客家人最普遍采用的葬俗,在山区多挖洞穴墓,在平原地区多挖仰穴墓(也有些客家人不喜墓穴而改用阴城)。
二次葬是一种非常古老的葬俗,从现有的考古来看,华夏地区的人类从原始社会开始就已经开始了二次葬,我们熟知的半坡文明、仰韶文明中都有这样的考古证据。二次葬将骨头放入金盎中埋葬的形式,在学术中被称为“瓮棺葬”,中学历史教科书中曾经提到一个文物,叫“人面鱼纹盆”,这个盆是做什么用的呢?它可不是什么洗脸盆、洗菜盆,它是用在儿童瓮棺上的棺盖,通俗点说,这就”金盎“的盖子。
二次葬这种葬俗从远古开始,一直生生不息的被传承了下来,作为华夏文明最直接的继承者之一——客家人,则将这种葬俗保存得最为彻底,直到如今,在惠东的客家地区,给先人迁葬捡骨头是每一个家庭中极为隆重的大事。
捡骨头
将先人的遗骨保存得更为长久,以作纪念,这是人类最朴素的情感,所以,即便是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原始社会,人类在一旦在发明制陶技术之后,马上就将其用在了葬礼之中,不管是陪葬还是将遗骨保存在陶罐中,都表达出了对逝去亲人的思念及尊重。
而为什么二次葬这种葬俗在客家人中却保存得尤为完整而隆重呢,这跟客家人本身的形成有莫大关系,客家人原本世居中原,因战乱不断南迁,迁徙的过程中居无定所,出于血缘亲情,不忍心抛弃故人,便将其带到新住地二次埋葬。这种朴素的情感动机,是南迁的客家民系的祖先崇拜、心路历程以及风水观念在葬俗上最为深层的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