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崖河流域的祭祀习俗主要是以祭祖先为主,兼之祭日常生产和生活中相关的诸神,如祭灶神、祭土地神、祭水神。
祭祖先主要是每家每户在大年“团年”之前,先用酒、莱、饭等食物“献饭”,请列祖列宗回家过年,晚上则于神龛前燃上香、烛,然后再把事先封好的“钱”―“包封”(用细火纸封上一种用粗火纸打成的形似一串串铜钱的冥纸币,再于封面上写上×××已故先辈的名讳及收用字样”),焚烧寄给亡故的先辈。团年前或后还要到已亡先辈的坟前焚香燃烛化钱,名曰“上坟”或“送亮”,意为“拜年”。
腊月二十四日是土家族的小年,是仅次于大年的节日。围绕这一节日,小年前后扫社宇、除扬尘。二十三日晚置办“刀头” (用于祭祀的猪肉)、酒菜于灶前祭祀“灶神菩萨”,以报“火食生养之思”。土家族还有一个祭祀习俗就是祭“水神”。
从农历正月初ˉ到正月十五这段日子的哪一天都可以祭拜,有的甚至到农历七月初七也行,这种祭叫“平常祭”。祭“水神”即是把事先准各好的“刀头”、酒菜端到水井边,再燃上香纸腊烛和鞭炮,对着水井叩头祭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