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扶风县民间忌讳、民俗禁忌


1.在麦地、麦场不能信口谈“收获量”,恐“影响”产量。

2.妇女在娘家、亲戚家不能“坐月”(即生孩子),怕冲好运。

3.盖厨房,掘水井,安头门,均选择上方(即左方),意在避凶化吉。

4.蒸年馍、礼馍忌外人进屋,唯恐蒸馍颜色不白不亮。

5.孕妇忌食兔肉(传说食了生怪物,或所生婴儿是豁豁嘴)。

6.忌男子进入未满月妇女的卧室。因此,产妇门口挂麻和红布,有的还在窗口上贴鞋样,架铁铧、荆棘等作为标志。

7.正月初五、十一、十二、十五、十六、二十、二十五日及二月初二忌用针。

8.婚娶或婴儿满月时宴请宾客,忌打碎碗、碟、盆、杯等器具,视此为不吉利。

9.姑娘出嫁,送女客必须从大路来往,忌走捷路、叉路或半路离去。遇石头及其制品要用红布或红纸遮盖,以镇邪。

10.身死异地者,尸体或棺柩不能进入村内。

11.已出嫁的妇女不能在娘家过年,亦不能与女婿在娘家同宿一床。

12.兄与弟媳不能开玩笑、耍闹。

13.未曾入殓(即未放入棺材)的尸体挺放在床上时,猫与狗不能近前,有“猫、狗惊尸”之说。

此外,还有隔门不能倒水,晚上不得梳头、剃头,伐大树得贴“神随树走,伐树大吉”的红纸条,安门时要恭封“姜太公在此大吉大利”的神位等旧俗或迷信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