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禁忌中的数字禁忌


数字,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已经使用,不管是在学习上,还是在生活事业上,熟悉都是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存在。不过,关于数字,也存在着一些民间禁忌,或许是因为读音,或许是因为某些间接关联,都造成了人们对这些数字的不喜爱。

从“一”开始就有忌讳,原因很简单,“一”是单数。所以在给结婚或者祝寿人家赠送礼品的时候,一定要禁止送单数,以寄予好事成双的愿望。

而相反,有的民族还忌讳数字“二”,如给死者家或者病患者送礼表示慰问时,就忌双数。满族、朝鲜族忌双日子出殡,其用意很明了,不希望不幸或痛苦再次降临,坏事成双。

对“三”和“四”的忌讳也很普遍,因“三”与“散”谐音。

扬州人做寿也忌讳这个数,所谓男不做“三”,女不做“四”,指年龄的“三十”和“四十”。一层意思是“三十”和“四十”年岁不大,不应该做寿;另一层意思是“三”和“散”、“四”和“死”谐音,不吉利。

林明峪《台湾民间禁忌》“婚嫁篇”说到,台语“四”与“死”同音,“由四的语音联想到死之影响所及,迄今有的医院为顺应病家的心理忌讳,绝无第四栋楼或第四号病房;公共汽车没有四路,否则不就成了死路一条?大陆也有相类似的禁忌存在。以上所说显然是人们对死的惧怕,故凡“四”数都在禁忌之列。

“六”意味着顺顺利利,但湖北天、沔一带,人们竟以为“六”是不吉祥的,做菜(特别是吃鸡蛋)、送礼物等数目绝对不可能是“六”。当地人读“六”为“禄”音,因而“六”有“满禄”、即“死”的意思,所以人们百般避讳。

“九”与“久”谐音,含有长久之意,而畲族某些集居地却禁忌书写“九”字,遇“九”字一律都改写作“仸”。据说与畲族祖先为神犬的神话传说有关。“犬”与“九”形近,故忌之。“十八”是当今人们都认为很吉利的数字,它的谐音“要发”表达了人们希望发财致富的讨彩心理。但同样是“十八”这个数字,在畲族亦被列入禁忌,尤其是青年人的婚嫁喜庆之日,绝不能选在十八日举行,否则,将会像生前犯有罪孽的亡灵进入冥界一样遭受十八次磨难。

由此可知,数字禁忌的吉凶观念是因时、因地、因民族、因行业等因素而有所差异的,不能一概而论。

与年龄有关的数字禁忌

年龄表示生命的长短,因此计算年龄的数字也就与生命有了瓜葛。有些数字因各种原因被历史赋予了凶祸的含义,我国民间在叙说年龄时即避免使用它们,以防危及生命。

人们忌言“三十六、四十五、七十三、八十四”。人们以为“三十六、七十三、八十四”这些岁数是人的一大关口,究其原因,乃是出于对圣人和英雄人物的追念和崇拜。

“三十六”是三国时期破曹操百万大军于赤壁的东吴大将周瑜的享年;

“七十三”是被世代奉为“圣人”的孔子的享年;

“八十四”乃是儒家另一大圣孟子的享年。

因此人们认为这几个数字是人生的一大关口,连圣人都难以逃避的,一般人更不用提了,所以人们都很忌讳这几个年龄,俗语中有“七十三、八十四,不死也是眼窝刺”、“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请自己去”等等一些说法。

中原一带最普遍的岁数忌讳是四十五岁。据说这是与大清官包拯有关。

《北平风俗类征·语言》引《朔纪》云:“燕人讳言四十五岁,人或问之,不曰‘去年四十四岁’,美国基因育根效果则曰‘明年四十六岁’,不知何所谓也。”而《汴梁琐记》则有解释:“汴地民间流传,老包(拯)奉命往陈州放粮,中途遇盗,乔装忘八(江湖中下九流妓女的鳖脚),逃出险地,幸免于难,其时正值包拯四十五这一年岁,必属厄运,因而忌言四十五岁,多改称四十四或四十六岁,以避之。”

忌“六十六”。民间以为六十六岁是老年人的一个“坎儿”,俗谚云:“年纪六十六,阎王要吃肉”。东北一带老人六十六岁生日时,要由后辈给他包六十六个饺子(一般都尽量做得小些),如果能一次吃完,就预示这个“坎儿”能够平平安安地过去。河南一带,老人六十六岁生日时,闺女要送一块肉来,大概是为了还上阎王的债,客观上却是解了老人的馋,还了女儿的愿。

关于岁数的禁忌,各地还有一些特别的说法。

浙江湖州,凡年老寿终,恰遇八十一岁,不能说出这一数字,俗曰九九八十一,财数算尽,后代有穷败之意。台湾忌讳岁数逢九,以为九岁、十九岁、二十九岁……九十九岁等等为厄关,恐有病灾伤亡祸事发生。这是因为在古人的观念里,一三五七九为阳,二四六八为阴;九为阳数之极,物极必反,故是代表由盈而亏、由盛转衰的不吉数字。清人董含在《菁乡赘笔》里就说:“古人逢九,云是年必有灾殃。”所以民间忌讳岁数逢九。

忌讳的数字是因为人们认为它们对人有危险,不是孤独、离散、破财,就是临终死亡,都是大不吉利的。它们的影响力至今仍十分强大,当今各大商场衣物上的标价,非“六”即“八”,反映了人们发财和长寿的良好愿望,也是人对自身本能保护的表现。但是,这类禁忌同样没有科学道理,完全是人们“心造的幻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