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扶绥婚嫁、丧葬习俗


婚嫁习俗

本县壮、汉男女的婚嫁解放前大多尊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般先由男方家长看上姑娘,托媒人提亲。如果女方家长同意,将姑娘年庚放在男家神龛香案上,三天之内无“破碗”等不详之兆,则认为“八字”好,可以结合。

新娘出嫁的前几天,必须痛苦几昼夜,唱“哭嫁歌”。但是,在壮人居住的村寨,亦有不少青年男女是通过“唱山歌”的方式结成姻缘的。这是壮乡特有的“谈恋爱”方式,解放前此风很盛,解放后逐渐少了。

扶绥瑶族青年男女联姻,先自由对山歌,在歌圩上互换头巾、雨伞或雨帽等,之后索取赎钱作为定婚凭证。而后男方告之父母,同意后,乃卜卦合命,如“无冲无克”,即托媒人到女家议婚。结婚迎亲之日,新郎就有“三关”拦路之俗:“过路关”,新郎要答对山歌才能通过。

“对歌关”,全村青年男女群集于新房外,与新娘对唱山歌,过关后新郎方可在家过夜(夫妻不同居),所以,新郎必须邀请高明歌手作伴,以便必要时代新郎作答。“封包关”,新郎新娘同返男家,离村时,须将事先准备好的“封包”(利事钱)分给她们才得过关。建国后,瑶族婚姻习俗基本同壮族。

丧葬习俗

扶绥县当地壮族丧葬习俗,一般是实行土葬。分二葬,一葬其程序是这样:一旦谁家死了人,则由一远亲长者用长竹竿向屋顶捅开一两块瓦片谓之“开天窗”,意思是让死者的灵魂得以升天,随后点燃三响大炮竹,目的是报丧,通知亲戚朋友都来帮助了了后事。若死者是妇女,则要通知外家亲人前来告别。

入殓,建死者沐浴更衣,穿鞋带帽,入棺前在棺材内垫木灰铺好席布匹或棉毯,棺材四角置钱,死者嘴里也含一枚钱,盖白布放纸人纸钱等东西,然后盖棺,覆盖棉毯于棺材安置中堂待殡。棺材两头用长凳搁起,棺材下面用油点作长明灯,棺材前置灵台写明死者姓名、阳寿;点香烛摆供台,棺材后还放置一条鸡。至亲要披麻戴孝,在棺材两侧守灵,守灵一般1-3天。守灵者吃斋不能吃荤,有亲友前来祭奠吊唁时要跪地叩头致谢,女的则要嚎啕大哭。为死者准备上路有纸屋(楼)、纸马、招魂幡。出葬时,披孝亲戚绕棺材一周,一长女或幼女挑担小瓦罐、小篮子内盛有酒肉水等食物的担子由两位远亲扶担先行,然后扶灵抬棺离开中堂置大院,礼请八大后生抬棺材,出殡时,若死者配偶还在则断梳或筷一分为二,一半掉弃门外意是从此阴阳隔开,隔断联系,出殡要放鞭炮、撒米纸钱一路到墓地,下葬时先有孝媳孝女去盖棺材的棉毯带回家,回家路上忌回头,入土放陪葬品、众人用手或锄铲培土筑坟。

没参加出殡的丧家要留两名长者把家中的厅堂打扫干净,把打扫拿出门外焚烧,出殡回来的亲友回到丧家要过火堆,洗放置一盆柚子叶或桃树叶的水,方能入屋用膳。

翌日孝子女还复坟、过后嫡亲每晚要集中中堂睡觉守制3-7天,以示孝心,带孝有的21天后除灵。

二葬是过3-5年后择吉日备冢,拾骨迁葬,以志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