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江炭花舞”:梅山文化中独特的民俗舞蹈


七江炭花舞是梅山地区渔猎文化的活化石。唐宋时代,龙灯、狮子传入七江一带,夜里舞龙舞狮时,人们用炭灯照明开道。从此,炭灯与龙灯、狮子融为一体,衍变成新的炭花舞。七江炭花舞的内容有三类:一是对氏族图腾的膜拜和礼赞。二是表现民间传说故事。三是表现大自然中的美丽图案七江炭花舞是一种古朴优美、刚柔相济、以打击乐为伴奏的舞蹈。乐曲欢快热烈,气势奔放,听之如江涛澎湃,震撼人心。

七江炭花舞一般由九人舞龙,二人舞狮,二人舞炭灯。表演者身穿便衣,脚穿便鞋,表演时,炭灯用枞树膏或栗树皮作燃料,装入用铁丝编成的小网笼中,再用棕绳将铁丝笼系于竹杆上端。炭灯点燃后,甩动灯笼起舞,火星飞溅,宛若游龙夜空翻腾,使人眼花缭乱,奇美异常。舞蹈动作有“雪花盖顶”、“黄龙缠腰”、“双龙抢宝”、“8字回纹”、“扫地莲花”、“朝天三柱香”等。随着炭花飞舞,龙灯狮子在锣鼓的节拍中,翻腾跳跃,气氛热烈。在空坪场地和大路上均可演出,适宜夜晚表演。

七江炭花舞是梅山文化中独特的民俗舞蹈, 生动地体现着这一地区的文化传统。是渔猎时期诞生的舞蹈活化石,它承载着丰厚的历史积淀,表达着古梅山的传统民俗,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古梅山文化“活化石”

隆回炭花舞历史悠久,是由古梅山先祖夜间狩猎时照明用的火把发展而来。它是古梅山地区渔猎文化的“活化石”。据悉,早期的炭花舞是由两人配合表演,用枞树膏或栗树皮作燃料,装入用铁丝编成的小网笼中,再用棕绳将铁丝笼系于竹杆上端,点燃后,甩动灯笼翩翩起舞。

唐宋时代,龙类舞传入七江一带。人们在夜里舞龙时选用炭灯为舞龙灯的队伍开道。后来,通过无数艺人的不断加工提高、传播,后又结合了照鱼用的炭灯发展为表演性的“炭花舞”。舞龙灯时它为龙灯队伍开道报信,不舞龙灯时,它又是人们自娱自乐的一种文化活动形式。后来,渐渐成为梅山人婚丧嫁娶以及各种喜庆活动中必不可少的演出节目。

隆回炭花舞经历了梅山先祖时代的萌芽期、唐宋以后的孕育期、明中至民国时的成熟期,建国后的发展期等阶段。它表演的道具很简单,演员不多,不受表演场地限制,舞蹈动作刚柔相济,千变万化,观赏性很强。表演者两手握住竹竿或棍子下端,右手在上,左手在下,两手相距一尺左右。它一般由两人表演,服装多为便服。表演者采用质量最好的杂木木炭,用铁制的小笼子装满木炭,用长绳子将铁笼子拴在一根长竹竿或棍子上,然后将木炭点燃,表演者手握长竹竿或棍子将铁笼甩上空中,然后在空中舞出各种各样的花式,木炭便在空中火花四射,于是“雪花盖顶”、“黄龙缠腰”、“双龙抢宝”、“8字回纹”、“扫地莲花”、“朝天三炷香”、“奥运五环”等花式频频舞出,色彩绚丽,婀娜多姿,叹为观止。

璀璨的千年童话

隆回炭花舞是古梅山文化中独特的民俗舞蹈,是渔猎时期诞生的舞蹈“活化石”,它承载着丰厚的历史积淀,表达着古梅山的传统民俗,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美学价值和艺术价值。“舞动的魂魄里浸润着主人的张狂,尽情绽放吧,我们的前世今生,纷飞的色彩里珍藏着梅山文化的筚路蓝缕,我们有幸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员,我们的明天会更加灿烂。”观摩了炭花舞表演后的网友陈先生在《炭花魂魄》中如此惊叹。炭花舞动时,灯笼里的炭花火星飞溅,若游龙翻腾,如赤练疾驰,似飞碟临仙,像火轮飞滚,奇美异常,独具一格,因而有着独特的美学价值和观赏价值。表演者运用5米长的竹竿和灯笼,利用甩、抛、绕、抖、收、蹲等肢体动作,使舞蹈变化万千,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如果单看文字无法体会到炭花舞的神奇美丽,见过炭花舞的人都这样形容炭花舞,它是一个炫丽璀璨的千年童话。

据悉,炭花舞的传承全靠口授言传。随着时代的变迁和观念的改变,现已打破了父授子承这种普遍的传承方式。由于没有谱系记载,历史传承人已难以一一理清。目前,艺人年长者相继去世。在当地,尚能舞炭花者已寥寥无几,已健在的传承人只有76岁的胡光河和54岁的胡光旦。他们虽已把技艺传承给了儿女,但儿女均在外工作,子承父业的希望很渺茫。由于炭花舞非常讲究表演技巧,一般人都难以胜任,所以现在他们的徒弟还不多。随着现代文明和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人们忙着挣钱,年轻人又都向往都市社会的时尚生活,对流行舞蹈的热爱远远胜过炭花舞,因而对这古老的传统艺术渐渐失去了热情,致使隆回炭花舞的生存空间变得越来越小。

政府拨专项资金保护

为有效保护炭花舞,使其得到传承和发展。早在2006年,隆回县政府就划拨专项资金5万元,用于普查、保护炭花舞;从2007年起,县政府连续4年每年拨专款2万元,扶持保护这项民间艺术。隆回县政府为保护从业人员技术、技艺、还制定了有关保护政策,如授予老艺人荣誉称号,鼓励他们带徒传艺等。该县文化部门还全面开展炭花舞的普查工作,成立了炭花舞研究学会,建立了炭花舞科研课题,举办了炭花舞研讨会,组织老艺人演出,以此为炭花舞开拓新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