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民歌


台山民歌

2011年入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分布区域

台山市各乡镇

基本内容

台山县地处祖国的南方沿海,隋代开始建县(当时台山属新会县),到明代宏治二十年(公元一四九九年)自立为县,台山人民经过五百多年的辛勤劳动,共同创造了丰富灿烂的文化,台山民歌是台山人民智慧的结晶,它象一面历史镜子,反映了台山历代人民的生产劳动和民俗风情习惯。台山地理环境分为台北片(丘陵地区)、东南片(围田地区、客家地区)、西北片(山区)、西南片(沿海平原区),还有几个海岛和盐区。因为环境不同,生产内容和生产方式不同,所以产生的民歌各类题材和品种也有所不同。沿海地区传唱的有“咸水歌”、“龙船歌”、“闹房歌”、“牧牛歌”;北部和东南地区有孟兰节、功果会、元宵灯会、中秋庆丰收的“禾楼歌”、“卖鸡调”、“架桥歌”、“赞酒礼”以及闹新婚时的“新娘歌”、“嫁女歌”和“木鱼”流行最广。上、下川岛普遍传唱“山歌”。客家人聚居的赤溪地区盛行“客家山歌”、“刘三妹调”。

主要特征

台山民歌由发展至今已有九百年多年的历史。在其发展、演变的过程中,形成了以下主要特征:

1、台山民歌从创作到广泛流传和加工,均以即兴的口头歌唱见长,世代沿用口头传播的方式传承,具有很强的即兴性。

2、台山民歌是以台山方言咏唱,演唱语言贴近老百姓,易唱易懂,唱起来很有亲切感,深受群众喜欢,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3、台山民歌虽由老百姓随感而唱,但同样讲究语言的句式美、韵律美和修辞美,且音韵悠扬、内容丰富、种类多样,是群众喜闻乐见的一种民间艺术。

4、经过文艺工作者的努力,将十多种民歌进行记谱整理,在形式上,由原来单声唱发展为对唱、合唱、二重唱、小演唱、民歌舞、民歌剧,并加强音乐伴奏,将台山民歌由民间即兴演唱发展成为一种舞台表演艺术形式,真正是雅俗共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