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婚嫁习俗


商州是虞司徒布“六礼”圣地,婚嫁循以“纳采、问名、纳吉、纳证、请明、呈叩”六个程序。随着历史的变迁,商州婚嫁也随之变化,一般经过提亲、定亲和结婚三个阶段。新中国成立后,贯彻《婚姻法》,实行婚姻自主,自由恋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陈规已被打破。除深山部分地方外,城市和农村大多数地方男女订亲虽有媒人,但多是男女先谈好后再请媒人,在男女双方家庭间起个联络作用。也有经媒人介绍,男女双方谈得拢则订婚的。

提亲

旧时提亲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男子相中某一女子,央求亲朋前去提亲,二是由媒人或亲朋牵线撮合。生辰八字相合是缔结婚姻的前题,门当户对是缔婚的基础。央媒之前,男家从侧面打听了解女子的属相、八字、品行,衡量两家基本情况,才央媒提亲。新中国成立后,贯彻《婚姻法》,男女自由恋爱,但缔婚仍多以提亲开始。

订亲

也叫定婚(本州古称作揖),即缔结婚约。定亲多在女家进行。旧时,择吉日,抬食摞,应亲男子及父母和至亲由媒人陪同前往女家。食摞内除装斗米、斗麦等礼品外,还有6至8个粗布(每布6丈),4个细布(府绸,线绸类每布8至10尺),4撮头绳(毛线,每把半两,扎辫用),手镯子1对,戒子2对,耳环2对,裹肚链子,牙签子等银制品(用红线缝于红布之上,放在食摞上面)。

届时,女家门前有一长老恭候迎接,应婚男子依次作揖后方准叩见岳父岳母。稍时,臊子面合盘端上,午饭为丰盛酒席,双方父母围坐一起边吃边谈家常,但避谈子女情况,定婚男女互不见面。席毕,男母或姑去女子房中送一些钱钞,意在女子接钱时从手掌纹络辩别拙巧程度。现今也兴订婚仪式,但程序和礼仪均较随便,无有抬食摞,送斗米、斗麦、布匹和银制品者。双方至亲会聚,除吃臊子面和午饭酒席外,男方赠送女方衣物钱财及少许饰品即可。

送迎

旧时,择吉日完婚,至少在前二十天,男方送庚贴至女家,内容是“定于某年某月某日完婚”,意在女方准备陪嫁。完婚前一天,男方送与订婚时同等礼品,另加猪肉6~10斤,黄酒一坛,女方以酒席相待。男子回家,女方送上数块红烧肉和馍饼若干,俗称送迎(也称送路)。现今,结婚日子多由双方商定或男方择日后请媒人告知女方同意,所送礼品多为完婚之日新娘穿戴之类和双方言定之物。

完婚前一天傍晚,男方由“全欢”人(指有儿有女的中年夫妇)带领把应给女方的礼物和结婚时所穿的衣服包裹起来,提上酒壶等呈祥之物至女家,女家备酒席招待后,带上满家鞋之类陪嫁返回。

迎亲

迎亲之日即完婚之时,村邻四舍都来帮忙,至亲好友必来祝贺。旧时新郎身披三色长袍、黑色马褂、大礼帽、黑布鞋,并横披由舅家赠送的红绸带,当父亲递过三杯酒(示长大成人,也有祝贺之意)后,在伴郎陪同下,率领两乘花轿和迎亲队伍在乐队的吹奏和鞭炮声中前往岳父家。新娘在伴娘的侍候下,穿上男方所送迎衣,等候迎亲。

新郎到岳父家,伴娘为其又披带大红绸带,吃过酒席,即由娘家至亲抱新娘入轿(女子出嫁不带沾娘家土)上路。回到家门,两三个手提开水,甘草的人,围轿转着并口念“甘草火,水马勺,毛头女子都走过”(示吉祥如意)。新娘入院行结婚仪式后由新郎用红绸带拉着入洞房,上炕“踩四方”(新郎脚踩炕的四角),新郎即揭去新媳妇盖头,始喝交杯酒。尔今,迎亲仪式不减,但繁锁程度大变,新郎带伴郎等一行坐车或步行到岳父家,迎亲仪式结束和新娘一起回家。

洞房

也称新房,炕(床)头上贴红条幅,旧时,新娘面依条幅而坐,炕上放有织布穗子(取“顺”谐音)、粮食斗、酒壶(取五谷丰登意)、熨头(意运气在头)。炕席下放核桃、栗子(意早生胖小子)、两根连根葱(意和睦、呈祥)。

伴娘在新郎出去后,由陪头端着梳妆匣侍候,给新娘梳头配饰,把新娘原梳的辫子挽成髻,示意已出嫁成婚。期间,新郎家中的女性至亲不时给新娘送上吃喝,并赠予小礼品,以示欢迎亲近。婚宴将结束时,新郎在老者陪同下,由月老先生喊话致谢,迎亲事才告大成。现时礼仪大改,已无盘头挽髻等举。

闹洞房

俗称耍媳妇。晚上闹洞房,除娘家人回避外,其余不分老幼亲疏均可参加,俗有“新媳妇房中没老少”之说。闹洞房开始,燃放鞭炮,示意准备。稍时,闹房人蜂拥而上,按头扯脚,迫使新人做一些难堪但却亲呢的动作,说一些俏俚之语。房内气氛热烈,笑声不绝。

送汤和回门

婚后第二天,娘家人带挂面、点心等四色礼和女儿四季衣服各一身,到亲家探望女儿,俗称“送汤”,其意是婚日女母没有赴宴,送汤追补,因此,饭菜愈加丰盛。陪同而至的娘家人,就是以后女儿、女婿应走的亲戚。席间,新媳妇作陪,并和母亲坐在首席。有道是“新媳妇坐上席一辈子就那一回”。

第三日,新娘兄弟上门请姐姐回娘家住上三天,谓之“熬十”也称“回门”,其意在夫妻生活不习惯,回娘家变换一下环境,并由母亲教导为妇之道。

回门前,姑嫂将擀好的面压在一起,中放麻筷等物,令新媳妇切三刀,意在测试新人的心窍,因而又称“试刀面”。其后,就是指(认)大小,即新媳妇从此日起分清婆家所有的辈数关系,其间长辈人都送与新娘钱物,事毕回门。现今虽有送汤、回门之举,但内容大减,只是一种仪式而已。

招婿

古今有之。一般是无儿之家,为继承家嗣,给女招婿上门,也有少数富裕者,嫌其独生子势力单薄,不足以支撑家业,为其女招婿。家庭贫寒,儿子较多者,才许其子上门入赘。招婿成婚时没有订亲、送汤、回门等程序,女婿家也不给彩礼。上门女婿财产继承权,一般在入赘时商定,婚后第一子多随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