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古老民间风俗 穿灯脚


漳浦县沿海的佛昙、赤湖、前亭、杜浔、湖西等地,流传着一种古朴的民间习俗—元宵“穿灯脚”(或俗你“穿灯花“)。每年正月,家家户户张灯结彩,男女老少喜庆元宵,凡村中新娶进门的新娘子,或当年生了男孩的小媳妇必须穿红着绿,在婆婆或上年纪的老妇人的陪同下,从大祖祠堂中的“灯棚”下走过,以求子祈福,迎祥纳吉。其间或口中必念念有词,或手中必举吉祥之物,脚步有规有矩,衣着头饰。灯棚式样,均因村而异,反映了不同的地区、宗族、历史等原因,蕴藏了各自的内涵。为此,本文选择了较具代表性的几个村社进行了调查,以浅析这个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民间岁时习俗。

1、佛昙镇东坂村的“穿灯脚”

东坂村位于漳浦县东北面,东面临海,水产养殖是这个村子的传统的经济来源村民大部份姓戴。据村中的石碑记载,在明弘治年间(1488一1505年),其祖先就从漳浦的井尾半岛上迁徒至此定居,流传至今已近二十代。现有村民二干余人,祠堂为清中叶修建,二进三开间,颇具规模。每年新年伊始,村中就召集能工巧匠,在祠堂之中扎一盏二米多高彩灯,灯呈八角形,层层依次收拢,如灯塔一般,四周绕以小灯,摆放于祠堂正堂中间,备以穿灯之用。

这一天,有资格穿灯的新嫁娘和她们的婆婆,以及没有婆婆的新嫁娘邀请陪伴的老妇人,均着意梳扮,为媳妇者头插大红花,身着红围裙,老妇人则头插“石榴春”花,身着黑围裙,闽南人称“红水(美)黑大扮(方)”,美且大方、端庄。因为新嫁娘第一次在村中热闹场所公开露面,供人评头品足。同时,又要在老辈人的陪伴下,谒拜祖宗(宗祠),这一装束最为合理。最引人注目的是,新嫁娘每人手中必须持一根带叶片有并束上红纸的甘蔗,这象征着美好的日子似甘蔗,一节更比一节甜。新生男孩的媳妇则抱上自己的儿子。

元宵之夜,晚饭一过,穿灯脚的队伍便三五成群地来到村中“保生大帝”庙前,在庙前庙后互相召唤,汇成人群,走向大祖祠堂,倘有陪伴妻子前来看热闹的男人,此时,应从正门进入,站在正堂前;女人则从祠堂的右侧边门进入,沿着墙根绕到摆着祖先牌位的“祖公龛”前,尔后回身从“八角亭”灯前走过。灯棚高且灯火明亮,新嫁娘在此时此地才真正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挤在灯下的小男孩小青年争相哄叫,或抛上点燃的鞭炮,或高声喊着“新娘新当当,裤底破一空(洞)”,直至新娘们来不及招呼婆婆,从左侧的边门逃出,去寻找早巳在边门外等候迎接的男人。之后,男/、便各自送妻子回冢,取出用竹筒棉纱做的“点仔灯”高举着,绕出村外,山头田野,尽欢而去。

2、赤湖镇内的“穿灯脚”

赤湖镇与佛昙镇接壤,元代在此建了小城,明正德间民间又扩建成大城。东南面为大海,交通发达,人口众多,以陈姓为最。明末清初,尤其是清乾隆问大批赤湖人迁徙台湾谋生,常年互有来往,现存镇中的陈姓祠堂,就是清中期移居台湾的陈姓人回来修建的。

我们所调查的就是赤湖镇的陈姓人。此外,其它宗族姓氏亦各有活动,各有大同小异的习俗。活动期间,互不干涉。

赤湖陈姓人的“穿灯脚”,是从正月十三日开始的,所扎的灯,称之为“灯翁”,分为二座,灯架均为2.5米/4米,适合能放置在祠堂正堂的次间为度,悬挂1.5米高。背面靠在次间和耳房之间的墙上,两角挨着明间和次间之间的柱上,左右各一座,前呈台阶状,分五六级向上收拢。因当地的纸扎传统工艺甚高,故能极尽精巧,均为人物。第一层为“状元及第”的官宦打扮的人物,以上几层则是“辕门斩子“、“三战吕布”等戏剧故事人物,中心扎二座高山,系赤湖附近的二座“灶山”、“孔雀山”大山。灶山为其先祖父的葬地;孔雀山为其先祖母的葬地,两座灯迄之间的四根柱子分别写着赤湖八景的名称:东面金龟背印、沙栖织绢;西面尖峰文笔、狮象把径:南面南山空壳、葫芦把谷;北面凤山朝阳、灯火夜光。

正月十五之夜,新嫁娘们和新添丁的小媳妇们则身穿新衣,同样以自家婆婆或姆婆、婶婆等陪伴,手持甘蔗从东门入,低头穿过右边的灯翁,向西绕过“祖公龛”,再往左侧的灯棚下由里向外穿过,从西门而出。同样,在这过程中,男人们也只能集中在祠堂的明间中站着助兴,四周绕着红线,以防越过雷池半步。之后,十四、十五日夜,这一活动仍可继续进行。十五之夜,元宵节活动也同时举行,祠堂中的二面大鼓,由年轻小伙子轮翻敲击,直至半夜。这时祠堂门前广场上树起两杆“焰火”(俗称双篙焰火),结成芝麻籽状,自上至下连续燃放不熄。

此外,百姓喜闻乐见的“社戏”(地方戏)、花灯、迎神均同时举行,热闹非凡。这一喜庆气氛一直延至下半夜。第二天,由负责这一年闹“灯翁”的“翁头家,。挑着从灯棚上解下来的各种不同的灯翁,挨家挨户分送给参加穿灯脚的人家,同时收取这一活动的费用。人们便围着这一挑吉祥之物,新生男儿的将分到“状元及第”之类的彩扎,新婚的则分到灯花,而运气不好的,得到的可能仅仅是扎丑角之类的灯翁了。此刻的“翁头家”身份倍增。

3、湖西诒安城内的“穿灯脚”

诒安城位于湖西畲族乡西侧,与上述的东坂村、赤湖镇恰好呈三角形,全村均在一座城里,城建于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系曾任广西按察使、湖南布政使、太常寺卿等职的乡缙黄性震捐建,历代聚族而居。全城平面呈锁形,正门向东,沿中轴线中建有大宗祠堂、小宗祠堂。大宗祠堂祀福建黄姓始祖黄鸿熙;小宗祠堂祀诒安城的始祖黄性震。城里的黄氏族人“穿灯脚”,就在这两座祠堂进行;而城外的黄姓人,则只到大宗,不到小宗祠堂。诒安城的灯棚,反映此地的特点。灯架呈长方形,长5米,宽3米。恰吊放于祠堂的明间之中,棚四角扎的是四个城门,尽可能与诒安城的四个城门相似,四面扎“陈三五娘”、“郭子仪拜寿”、“梁山伯与祝英台”等戏剧故事,沿四城门下面摆吊着各式各样的小灯,以上为集体出资扎成。

有出丁(生男儿)及新婚的要各自送一“灯翁”。这种灯翁一尺长,作盘状,上扎戏剧故事一组,在穿灯脚之前送到灯棚四周摆定,谓之上灯棚。灯棚吊在正堂,在前堂的明间正脊下,还要高挂一盏龟灯,龟灯做龟状,下吊一小灯。十三日夜,穿灯脚者身扎红裙,头插麦苗,手持一根带叶的甘庶,从正门步入大厅,穿过龟灯之下,绕过走廊,走向正堂,当经过灯棚下时,陪伴的老人便念上几句吉祥征兆的话,并做一个摘花给新娘、小媳妇插于头上的手势动作;尔后从左边绕过“祖公龛”,再从灯棚下穿灯而过,依旧从正门走出,前往小宗祠堂,重复以上的活动。至半夜子时之后,又重新汇集起来,等候活动结束卸棚时刻一到,争抢象征着美好幸福的灯翁,以图吉利。

诒安城的迎神活动也是在这一夜举行的,这些有“穿灯脚”资格的新嫁娘、小媳妇们,均需举着“点仔火”(用竹筒装布灌花生油做成)。等待男人们“抬翁”来到家门前时,点燃预先准备好的火堆,让“抬翁”的队伍跳过火堆之际,以最快的速度抢得一点火种,引回家中的灶间存放,以祈生活如火旺盛。

4、前亭田中央村的“穿灯脚”

田中央王氏祠堂一般是初七开祖厝门,当日,各社角派出代表,主桌以全生猪羊,各社则奉猪头,王姓族人每户各作一碗祭品,集中在一起,至十点左右,十八个翁头家穿上蓝色长衫,其中一位主祭二位站于桌头两侧,鼓声起,献祭、读祭文,烧香,跪拜。祭毕,祭品或可卖给族人,中午开一桌,宴请邻村宗亲。

此外,每年二月十五,八月十五也是祭祖的日子。

每年正月十五有穿灯脚的风俗。年初,理事会即准备穿灯脚的相关工作,作灯棚,灯棚以篾条彩纸扎成,实际上是大型的八角宫灯,中间写着“联登科甲”,上层展开到约3米宽,角上悬吊着红萝卜、榕叶等以象征吉利长青,分二层排列着高25厘米的彩扎人物,彩扎灯花人物的数量,系根据每年生男丁及新婚人数和理事会头家人数相加,理事会事先到对象家里收取活动费用。

正月十五日中午约十二点,鞭炮鼓声响起,祠堂前照壁下的木偶戏也开始唱起来。穿灯脚正式开始,此时,当年新生的男孙均穿着传统的团花锦袍,戴着帽围,外面披上方格布裙,由祖父或父亲抱着(方格裙围也称包袱,是新娘娶进门时外家带来的)。前面由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扛着二根象征生活幸福甘甜的甘蔗引路,又有一名长辈扛着圆形的,直径50-100厘米的大鞭炮随后,先在祠堂前西侧的五公庙前集中,然后进入祠堂,从门厅左侧绕到左庑廊,从正堂左侧绕到明间的祖宗神龛前,向祖宗鞠躬行礼,由族中的长者为男孩换上一枝榕枝,榕龙谐音,表示“生龙活虎”。最后从祠堂右侧退出,鞭炮则集中于门外燃放。

随后,当年新婚的新娘也应要在亲属或女长辈的陪同下,到祠堂参拜祖宗,亲属长辈的人数一般在八人,十二人,不少于六人。一名扛甘蔗的男童走的前头,当婆婆的随后,婆婆双手捧着一个米筛,米筛中间放着一个净炉,净炉用里装着点燃的香木屑以去邪,新娘着红衣红裙,手执红雨伞,同辈女人着红裙,长辈女人穿黑裙,头上均插富贵春花,并插竹青,在鼓声中沿左庑廊进入正堂,绕过灯花棚,在祖宗神龛前鞠躬,然后除去头上的插青,弃于神龛前,经右庑廊从大门走出。

顺序一般是新生男孩先穿,新娘后穿,但因到祠堂的时间有先有后,后面的顺序就打乱了,传统经过祖先神龛前应该鞠躬行礼,并到太常寺卿王应显神全前行礼,但也有人将行礼省略了,唯从灯棚下走过没有改变。到晚上十二点后,活动基本结束,便于祠堂前将灯棚烧掉,灯棚上的彩雕人物分到各参与穿灯脚的对象,理事会手里,图个一年平安顺利。

“穿灯脚”风俗在漳浦分布甚广,基本上是全县性的活动。东坂村戴姓人明弘治间定居于此,这一风俗可能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而诒安城人自称此俗始于黄性震,是可信的,灯棚上做诒安城状,便是一个旁证。《漳浦县志》中也有这样的记载;“元夕自初十日放灯至十六夜乃已,神祠家庙或用鳌山运傀儡,张灯烛剪彩为花,备极工巧……张灯如雨盖,名曰闹伞,阊左好事者,为鱼龙百戏……”,应与此俗有关,元宵之夜闹花灯,是全国性的岁时活动,而各地均有不同的习俗,漳浦的“穿灯脚”,有自己独特的地方,但基本上是在这一全国性活动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习俗条件而衍变成的,县志所载的鳌山,见于全国各地,而灯棚、灯翁,应是漳浦自己的特殊风格,其中诒安城前堂的电灯、赤湖、诒安城灯棚上的各种人物彩扎,一如县志上所载“运傀儡”、“为鱼龙百戏”,同属传统的鳌山形式。

据一般认为,漳浦县原属少数民族聚居地,唐总章二年,唐将军陈政,陈元光父子率中原68姓三干多子弟入闽平定战乱,开屯筑堡建州置县,68姓河南籍将士便定居在这里,并带来了中原的文化传统,但这一习俗是否来源于中原的文化传统,尚有待进一步研究。

传统文化的迁徙不可能全盘托出,外采传统文化也不可能被一成不变地接收,否则在新的环境中将无法生存,更谈不上延续,即使是相距仅12公里的赤湖与诒安城,同一种习俗就在不同的环境,不同的文化氛围中,发展不同的形式,彩扎是赤湖人的传统民间工艺,而这一传统便淋漓尽致地表现在灯翁上;反过来,彩扎工艺也赖穿灯脚的活动获得生存和发展。相对而言,诒安城的灯棚就显得简单了。然而诒安城自有使他们引为自豪的;是有当过一品官的祖先,以及构筑工程宏大,保存三百多年完好如初的诒安城,别无选择,诒安城成了灯棚上必须重点表现的题材。东坂人祖辈与海打交通,在茫茫大海中,唤起他们希望之光的常常是多见于沿海作为船标用的高塔,塔使他们想到家,想到团圆和所有的幸福。因而他们的灯棚选择塔的形式。诒安城中有大小二座宗祠,城中均为黄姓人,他们必须穿过二座祠堂的二座灯棚,城外的黄姓人则只须穿大宗祠堂的灯棚;赤湖为杂姓地,各姓只认自己的祖宗,互不干涉。此外,穿灯脚的服饰,各种规定动作、语言、行进的路线等,都有严格的讲究,也各有区别。对三个村镇的调查,有两点共似引起我们注意,那就是穿灯脚者的身份,必定得新嫁娘和当年生育男儿的媳妇;灯棚都一概设置在祖祠中。可见,这是“穿灯脚”习俗的根本目的。

“穿灯脚”的主要角色是女人;而男人,仅充当一个看客,连陪伴的权力也没有,或者可以认为是没有必要。农村结婚通常择定佳期于年底,婚后至新岁时间不长,且旧时妇人极少外出,故基本上不为村里人所知所识,利用元宵节这一普天同庆共欢的时辰招摇过街,一展风采,实在是一个理想的选择。当然,设置这千活动的初衷不会仅限于此,灯棚既然设置在祠堂的正堂中:“芽灯脚”同时都有经过或绕过祖公龛这一项目,且必须由大辈的女人陪同,可见其根本目的是要把新过门的媳妇介绍给祖先,得到祖先的认同,至于当年生育了男丁,有资格穿灯脚的媳妇,显然也是借此机会向祖先证明她做为这一家族的成员是可胜任的,井顺便把这个家族的新成员——新生男儿介绍给祖先,以告慰列祖列宗:赤湖灯翁上扎上始祖的葬地灶山、孔雀山,已经透露了“穿灯脚”的主题。

作为女人,本来是没有资格走进宗祠大门的,但是又很有必要将这家族的新成员引见给祖宗;既是普天同庆,元宵之夜,看看花灯应是可通融的。但作为女人,同男人一样,通宵达旦在外面游玩,难免有些闪失。于是,通情达理的祖先们,就把灯棚结在那宗祠之上,解决了这几层关系。让女人从边门进去,为预防东张西望,坏了妇道,得低着头穿灯,让婆婆陪着,从祖公龛前经过,让先人们也能看到。至于诒安城里的女人,公然从正门进出,则应“归咎”于某一代子孙的疏忽或改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