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丧葬习俗,也同旧日婚礼一样,在漫长的岁月变迁中经历了沧桑巨变。
新中国成立前的旧广州,民间盛行土葬。年迈花甲之人在临终前,家里人便早早地预先为他们备好了棺木、山地和寿袍。老人去世以后,亲人将其遗体“调头”(头朝屋内,脚向屋门),并盖上红白被绸,家中孝子向亲属报丧,在家中设灵堂,通宵戴孝守灵,这种习俗叫“坐夜”。
治丧期间,哀者即在自家门口点上蜡烛,悬挂起写着死者寿数的灯笼(70岁以下用蓝字,以上用红字并加上“福”字),然后以酒菜接待前来哀悼吊唁的亲友,谓之“吃寿饭”。出殡当天,丧者的孝子贤孙们赤脚“担幡买水”,且一路沿途散发“纸钱”,亲朋好友们列成长长的队伍随行送葬。葬事归来要在家中跨“火盆”驱祛邪气。此后,便从丧者去世之日算起,每隔七日作一拜祭,直到“七七”。
人们一般多在“头七”、“三七”之日请和尚尼姑打斋念经,超度亡灵;“三七”或一年过后,孝子才脱去孝服。他们脱服时用柚叶水洗头,烧掉戴孝用的墨纱等,以示祛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