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魂,即古代礼书上所称的“复”,是中国传统丧葬礼仪中的初丧之俗。严格来说,治丧始于招魂之前的“属纩”。一般在病人垂死之际,家人将其移入正室,躺在正寝的床上(“寿终正寝”即源于此),静候其咽下最后一口气。在亲人初亡时,先要属纩。属为放置之意,纩是丝棉新絮。由于新絮很轻,稍有空气流动就会摇动,所以人们将其放在死者口鼻上,察验是否真的断气。一旦新絮不动,证明死亡属实,家人大哭,丧葬的各种礼俗由此而始。其中,招魂仪式首当其冲。虽然经过属纩检验,亲人死不复生,面对这个残酷的现实,家人一时难于接受,故属纩验生死,招魂盼其活。
古人有很深刻的灵魂信仰,他们认为人由魂魄组成,二者合则生,分则死。死者新亡,灵魂刚刚离开身体,如果向天召唤使其回来,或许还可以起死回生,返回人间,招魂应运而生。招魂,古礼称为“复”。复有返还之意,依古人解释“复,尽爱之道也,望反诸幽,求诸鬼神之道也。”即表示生者不忍心亲人离去,祈求鬼神开恩,让死者的灵魂重返人世。生离死别的痛苦和无奈在此得到充分体现。招魂丧俗起源很早,在先秦时代就已盛行。如在当时的古书《仪礼》中就记载有士招魂礼:招魂者头戴官帽,身穿朝服,从正屋东边的檐角登上屋顶,手里持着死者生前所穿衣服,一手执领,一手执腰,拉长声音,向北方呼喊死者名字,云:“某某,你回来呀!”招呼亡魂归来,连喊三遍。然后把服卷起从屋顶投下,下面有人接过衣服,将其盖到死者身上。
招魂以后,亲属要再次观察死者鼻孔前属纩新絮,摸其心脏脉搏,确认是否死亡。这种仪式表达生者对亡者的一种依依不舍之情,更多的是叫魂不来,只好面对亲友已亡的悲苦现实了。于是招魂礼之后,主人就可以正式办丧事了。如沐浴、饭含、入检、报丧、吊唁等。
从古至今,民间丧礼中也有招魂仪式,与上述的士招魂礼大同小异。死者尸体安排就绪,家人在门前挂起招魂幡(死者为男子,立在门左;女子立在门右),幡上缀有纸钱串,钱数与死者年龄相等。家属拿着死者衣服,站在屋顶上,面向代表幽冥世界的北方,挥动死者衣服,同时拉长声音高喊其名字,呼唤灵魂归来。招魂仪式一般在正室举行。客死他乡的人,则在临终所在地举行招魂仪式(但客死于私人家的例外),让死者魂魄合一,免当孤魂野鬼,当然也有生者对死者的挽留之意。
由于古人有深厚的灵魂信仰,所以在整个治丧过程中,除了招魂之外,还有拘魂、礼魂、送魂等相关的丧俗。中国地域广阔,人口繁盛,各种风俗,异彩纷呈,招魂仪式也不例外。如在渔民之中通行一种“潮魂”。一般渔民不幸葬身大海,往往无法找寻回尸体,他的家人就以稻草人代替尸体,穿上死者生前的衣服,在家里摆设灵堂。同时,在村外的海边,请道士为死者招魂。招魂通常选在夜间潮水初涨时进行,亲属要先在海边搭个帐篷,内有做法事的“蘸台”,供桌上摆放稻草人,身上贴着死者的生辰八字。在晚上涨潮之时,红烛高照,道士坐在蘸台上,敲动钟磬铙钹,嘴里念念有词。蘸台前后篝火雄燃,死者家属,披麻戴孝,提着有字的灯笼,髙呼死者名字:“某某来呀!某某来呀!”然后,由一个孩子或者亲属答应道:“来喽!来喽!” 一呼一应,直到潮水涨平,才由道士引魂回家。
到了第二天,亲属把稻草人放进棺材,送到山上去安葬。这种招魂仪式就叫做“潮魂”。
再如在中原和江南一带曾经通行以鸡招魂之俗。当地人认为公鸡有驱邪通天的神性(这种以鸡为避邪吉物的信仰在传统民俗中具有很大的普遍性),可以超度死者抵达极乐世界。一般在死者过世后,家人在棺木下放一只白公鸡,称为“引魂鸡”;或者在寿枕上绣“童子打灯,金鸡引路”的图饰,意思相同。唐代诗人李贺在《致酒行》写有“我有迷魂招不得,雄鸡一声天下白”的诗句,虽是夸张的譬喻,但很可能反映了当时以鸡招魂的风俗。
当然,在经济文化发展日益加快的现代文明社会,丧葬礼仪从简的习俗得到大力提倡,招魂在很多地方渐渐消亡。但这种丧俗曾经流行两千年之久,它表达了死者对生者的挽留和祝愿,缓解生离死别给亲人心理上带来的巨大压力,其历史功用不可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