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嫁乞随乞,嫁叟随叟”的误读。意思是嫁给一个要饭的或者嫁给一个糟老头儿都要和他过一辈子。由于“乞”音和“鸡”相近,“叟”音和“狗”相近,加之方言的多样性,且古时百姓识字者寥寥,不知“乞”、“叟”为何意,听文人说嫁乞随乞,嫁叟随叟,百姓命贱就以为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这话正合统治者心意,于是,不少地方有定亲的女子还没出嫁男人死了,虽未过门,也必须嫁过去,没男人就抱着一只公鸡拜堂,这种戕害女子的不道德行为是中华文化中的糟粕,应称之为“畸形文化”。
《卖油郎独占花魁》有“嫁乞随乞,家叟随叟”一语,如若“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从此演变而来,其时正是儒家文化走向畸形的时代,于今已有五百多年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