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习俗:饮食规矩


洛阳民间有诸多饮食礼仪规矩,至今仍为人们普遍遵守。

平时家中盛饭时,先给长辈盛饭,然后按辈分依次盛用。给长辈端饭时要双手捧上,一只手视为不恭。全家聚餐时,最长者坐上席,先由老人动筷,老人续饭时由晚辈代盛。也有专门为老人做饭并端到老人住处,以免孩子“争食”。家中盛饭时不准把筷子插在饭中,有“丧幡”之忌,也不准用筷子敲击碗盆,有“穷叮当”之嫌。

俗称“酒不言,饭不语”,吃饭时不能多说话。家中平时招待客人,先请客人动筷,妇女和孩子不能人席。为客人斟酒要满,倒茶要半。若客人用饭时筷子不慎落地,主人即打圆场道“快乐”(筷落之谐音)。若打碎了食具,则称“岁岁平安”(岁谐碎音),为长辈敬酒要站立双手端起,向同辈端酒时用右手端起,左手贴于杯边,以示尊重。平常到他人处做客,要先向长辈让莱,饮酒碰杯时用自已的杯沿碰长辈杯子中间,以示敬重。

平时女性不可端着饭碗出门,也不允许倚门就食。农村男人有与邻里于村头、空地上用餐的习惯,各人端着稀饭、腌菜,拿着饼或窝头,蹲成一圈,边吃边唠,形成了乡村特定的“饭场儿,农村俗称“挤堆儿”。

洛阳有吃泡馍的习惯,但正月初一禁吃泡馍,认为“浓浓唧唧吃一顿,离家远行受雨淋”。破五“送穷日”则要吃面条,俗语“初一元宝盖,破五榆钱串”,祈盼生财得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