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这幅油画在第一阶段结束时的情况。没有面部和手来使我作画的速度慢下来。我可以画得很快。Ingres(安格尔)作品的颈部和背部提醒并激发我去尝试使作品在每一个阶段看起来都象是完成了。
我使用黑貂和欧洲榛子鬃毛笔画。我混合使用一种磨损的貂毛笔。
我在12×9英寸亚麻布上,用深蓝和生赭制成的灰底子画这幅画,制成的底料比较稀,用90%松节油和10%核桃油或醇酸树脂媒介剂调和而成。我用碎布摩擦湿的画布表面直到产生我希望得到的调子。
我特别喜欢使用Gambling's asphaltum牌褐色画暗部,亮部则使用老的荷兰Cremnitz牌白色混合少量的生褐。我用少量的核桃或醇酸树脂媒介剂调色来作画使它更柔软和敏感,而且帮助更快地干燥。
我把画放在一边干燥2-3天然后再次开始着色。
2天画面的颜色就干了,不知道该在哪里开始画,因此我总是象以往那样地去做。我开始一项工作就是尽可能地减少损失。我使用画刀刮掉一些画面上的颜色和笔触。
我使用二支银色1003榛鬃笔,三支我在工艺品店买的很廉价的尼龙笔,一支4号丹尼尔·史密斯牌貂毛笔(Daniel Smith)和一支旧的4号丹尼尔·史密斯牌貂毛笔作为一个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