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不然,人们之所以对版画产生这样的看法是因为版画还在绘画的范畴内,是附属于绘画的复数延展,而雕塑、影像、摄影或观念艺术尽管在创作或传播方式上同样具有间接性和复数性,绘画却无法替代。
如果说前者是为绘画的版画,后者则是以“版画”方式进行艺术创造。为绘画的版画尽管有其版种的语言特征,但还是在大绘画的审美或价值标准范畴内,一如绘画大观园中的奇葩,而以“版画”方式创造的艺术则独立于绘画,并以其特殊的艺术质感和技术方式展现了另一种美学形态,很难以绘画的圭臬衡量其艺术价值。如此不难解开人们对版画所持“偏见”扣结。
纵观版画,不难发现两类倾向,一类是绘画的叙事复述,一类则是原创表达。我将前者定义为再现性版画,后者定义为表现性版画。再现性版画集中体现在对一般绘画性的依存与复述,以绘画评价标准和审美惯性为参照,以绘画直接性效果再现为目标,如传统性版画或绘画复制。在此类版画作品中,制版材料、媒体运用及印刷方式的选择主要围绕是否利于画面形象的塑造而展开,而版画特有的间接性媒介语言则处于次要地位。与之相反,表现性版画不以一般性绘画要求为蓝本,它强调版画本身的媒介质感,以及艺术家个体特殊制版印刷技艺所产生的独特语汇。它通过媒介的物质特性及特有的印痕传达艺术信息。画面形象的塑造或情绪的表述服从版画材料与印痕的自由选择与表现。这两类版画尽管共用一种技术路径,但目标却南辕北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