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艺术与具象艺术



    从作品形象与自然对象的相似程度上去划分作品风格的概念。抽象艺术指艺术形象大幅度偏离或完全抛弃自然对象外观的艺术;具象艺术指艺术形象与自然对象基本相似或极为相似的艺术。抽象一词的本义是指人类对事物非本质因素的舍弃和对本质因素的抽取。应用在
美术研究领域,抽象艺术和具象艺术构成一对相关的概念。
  具象艺术作品中的艺术形象都具备可识别性。希腊的雕塑作品、近代的写实主义和现代的超级写实主义作品,因其形象与自然对象十分相似,被看作这类艺术的典型代表。具象艺术广泛地存在于人类美术活动中,从欧洲原始的岩洞壁画,到文艺复兴时代的宗教壁画;从印度的佛教艺术,到中国的画像砖石,都可以看到这类艺术作品,至今它仍是美术创作中重要的艺术风格。欧洲古代的模仿说,中国古代的应物象形说,L.达·芬奇等人的言论都是具象艺术有名的理论表述。
  抽象艺术中的形象与自然对象较少或完全没有相近之处。一些美术样式,如书法、建筑等,其样式的特征决定了它们在整体上是抽象的。一部分原始艺术作品和绝大部分工艺美术作品也属于抽象艺术。作为一种自觉的艺术思潮,抽象艺术运动兴起于20世纪初的欧美。大部分现代主义美术流派都受到了这一运动的影响,如抽象表现主义、立体主义、塔希主义、行动绘画等。
  现代抽象艺术大体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对自然对象的外观加以减约、提炼或重新组合;第二类完全舍弃自然对象,创作纯粹的形式构成,并因此被称为纯抽象。第一类抽象艺术又包含了两种倾向:①如P.塞尚、P.克利等艺术家往往以自己对事物的概念为依据,在创作中削砍对象外观中被认为是次要与偶然的形式因素,使艺术形象得以显示被认为是本质的原型。②另一些艺术家,如C.毕沙罗往往以个别、特殊的自然对象为依据,从其自然外观中抽取艺术形象的模式。第二类抽象艺术同样包含两种倾向:①一些艺术家的作品具有明显直接的情感表现性质,因此被称为浪漫的、有机的或热的抽象艺术,W.康定斯基、J.米罗的许多作品是这种创作倾向的代表。②如K.C.马列维奇、P.蒙德里安等艺术家在作品中展现的是一些冷静、规则的几何构成,它们不包含直接的情感表现意味,因此被称为古典的、几何的和冷的抽象艺术。现代抽象艺术运动在整体上是对欧洲模拟自然的传统的反叛,它对现当代美术发展产生了广泛影响。
  抽象艺术、具象艺术与艺术作品中的抽象因素、具象因素是两类不同的概念。后者建立在对形象、形象与自然对象之关系的细致解剖之上,任何酷似对象的形象也不可能不包含对对象一定程度上的偏离。因此,具象艺术之中也包含着或多或少的抽象因素;同样,许多抽象艺术作品中的形象,亦有与自然对象有着不同程度的联系,包含着具象因素,上述第一类现代抽象艺术便是例证。抽象艺术、具象艺术的概念是宏观的、直观的;抽象因素、具象因素的概念是微观的、分析的。对于这两类不同性质的概念的混淆,会导致抽象艺术、具象艺术概念的瓦解。
  若将抽象艺术与具象艺术这一对概念放在丰富多采的人类美术现象中,则可以看到,它们像是磁棒的两极,许许多多艺术作品位于纯粹的抽象艺术与酷似自然物的具象艺术之间。例如中国新石器时代部分彩陶的纹饰、许多非洲部落的原始木雕与面具、欧洲中世纪的一些宗教绘画以及部分中国的文人写意画。这类艺术作品或对特定对象加以大胆变形和装饰化处理,或将不同对象的局部特征进行适度的组合,将对象纳入抽象化的程式中使之偏离原来的外观,艺术形象所包含的抽象因素与具象因素相对合谐状态,使之难以简单地用这一对概念加以划分。中国艺术家"外师造化,中得心源"和"妙在似与不似之间"的言论,从创作过程与形象特征两个水平上描述了传统中国艺术家在这一问题上的态度。
  无论抽象艺术还是具象艺术,都是人类美术史上长久存在的艺术形式,是人类创造的精神财富。两类不同的艺术,能够表现人类不同的精神内容,创造出不同的形式感,给人以不同的审美享受。它们各自拥有不可替代的美学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