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罗 莫特枫丹的回忆
“诗中有画,画中有诗”之诗与画关系,是构成中国山水诗画独有的审美现象,也是衡量文人画艺术成熟与否的标准之一。由苏东坡推出的这一理论学说,及这一理想式的艺术境象,在其发展过程中渐渐形成了一种共识,好像只有是以水墨语言表现的中国山水画风格,才可以完美地体现苏东坡这一理论学说。而这一学说,竟成为世人对东方艺术固有的一种感觉和印象。
其实,作为艺术审美的另一载体——欧洲风景画,也有同样对诗意的理解和追求。只是我们在为自己水墨画的独特性取得骄人成就而自鸣得意的时候,难免忽略了别人同样的努力这一客观事实——风景画也应表现出诗意的审美内涵。
欧洲风景画的诗意探索
17世纪,欧洲绘画开始从过去为宗教或贵族服务的工具当中解脱之后,逐渐转入到以抒发人性内心世界的表达层面为主。画家在与自然世界的对话当中,发掘风景画的表现奥妙,追寻一种新的表达语言,比如通过对风景画的探索去一一体现对诗意的表达。这时的风景画,才真正由以往只是简单地作为人物画背景或某一局部而独立为一个绘画载体。
借助对大自然景物的表现所形成的艺术语言,人们终于看到了除肖像画、静物画和宗教题材以外,一种能够直达艺术心灵、展现艺术手法多样性的绘画载体。而且与大量历史主题创作不同的是,在构思构图及技法方面,风景画自有它的一番表现天地,这如同东方的中国人物画与山水画关系,各具内涵而有所不同。
正如人们看到的,一幅优秀的人物画创作,只有在准确地表现出人物之传神关系之后,才能基本构成其生动感人的艺术画面。那么,风景画家在表达艺术神韵的时候,是从哪方面入手呢?显然,相比于人物造型规律,自然界某些形态可能更容易捕捉表达,不过,在艺术传情方面,更需要艺术家对每一幅风景画那一块块笔触的正确理解和把握,对诗意的一种深入浅出的勾勒和妙不可言的描绘。
虽然,19世纪法国印象派准确捕捉到光影与自然界的色彩关系,以其活泼鲜跳的笔触变化引人注目,改变长期以来陈旧灰暗得如死水一潭的调子,但是,仅靠其漂亮的色彩层次及热情欢快的画面,还是无法达到像柯罗那样富有诗情画意的风景画内涵,那是一种妙不可言的感觉。因为在这些画里,有一种能直逼人类内心情感的东西——如梦幻般的艺术情调——诗意的表现。通过这一布局表现,柯罗把一种朴素轻灵般的笔法,以色调柔和得就仿佛被一层银灰纱幕般笼罩着的画面,向我们展示了一种带有感伤色彩和浅浅入梦的诗情画意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