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国画中的“神似”与“形似”


  是通过形象来抓神情的。对物写生,不仅仅是对自然外形的描写,而是着重“以形写神”。写形是手段,写神是目的。绘画不能不要形而写神,但不能只重形而不重神。

  若论神似与形似,首先明白其自身的概念。“形神”本是中国的哲学术语,意指形体和精神。《庄子·知北游》曰:“精神生于道,形本生于精”。但“形”、 “神”表现在绘画中,形者,意为形状、外貌;神者,即画家思维双重转化的精神寄托。元代汤垕说:“画梅谓之写梅,画竹谓之写竹,画兰谓之写兰,盖花鸟之至清,以意写之,不求形似耳”。南齐谢赫在《六法论》中也阐述了这一观点:“应物象形”。南朝唯物主义哲学家范缜更是在他的《神灭论》中将形神做了细解: “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元代文人画家倪云林通过放飞思绪的反思和累积,较早地提出了:“逸笔草草,不求形似,以形写神,形神兼备”这一论述。实际上,这些观点都是通过形象的诉说来寓神似的慰藉。所以,在中国画中要求形愈简,神愈全。形简如筛糠见米,取糟存真;神全,则神入影迹,遗貌取神。

  齐白石曾提出“太似为媚俗,不似为欺世,贵在似与不似之间耳”。顾恺之《魏晋胜流画赞》中也有一段对形神的评述:“以形写神而空其实对,荃生之用乖,传神之趋失矣“。又说:“四体研蚩,本亡关于妙处,传神写照,正在阿堵中”。如果,我们从形的本质去探研,就会明白形本是为笔墨而服务的载体,她不是只要笔墨而不要形的削足适履。就神而论,也并非是拿思绪混沌的自然渗入,而是凝炼加工后的如何经营。中国人物画最讲传神。人虽有胖瘦之分,但以心境神情表而出之,不可只讲肥瘦,不顾喜怒哀乐,失之于画。于山水画,则如郭熙在《林泉高致集》中所言:“学画山水者,何以异此?盖身即山川而取之,则山水之意度见矣。真山水之川谷,远望之,以取其势;近看之,以取其质。真山水之云气,四时不同,春融怡、夏蓊郁、秋疏薄,冬暗淡……春山淡冶而如笑、夏山苍翠而如滴、秋山明净而如妆、冬山惨淡而如睡……山,近看如此,远数里看又如此。每远每异,所谓山形步步移也”。于花鸟画,亦讲四时百态、神情万状。观悉鸟的动势,察测性情之端倪,陶铸心性于众形,概念遗貌取神意达心灵感悟后的宣泄。

  对于中国画中“似与不似”的理解,笔者认为应该是既不属于描摹客观物象的再现,也不属于思绪展露的直接揉入。而是画家关注内心的真性情与自然万物的巧妙结合,进而演绎真形的熔铸。且不可误解为即像而非。

  当然,我们都知道,绘画是造型艺术。那么,就要求作者通过形象来表达意境。所谓的“形”并非自然界的本来面貌,它是通过作者自己的思想感情,用一定的技巧和笔墨语言来表现的。这也正应了郑板桥所说:“手中之竹,不是胸中之竹;胸中之竹,不是眼中之竹”的“借物以写胸中所有”之意。艺术是对自然物象的剪裁、加工、凝炼、夸张、变形的一种从“术境”到“道境”的升华。更是借助形象的塑造诉说“助人伦,劝教化”的视觉艺术。它伴随形的千姿百态,而表现绘画的媚俗研蚩。

  大凡古人都在不同程度的理论中提及“形似”与“神似”的见解。不管是正面的提及,还是反面的隐喻,都从不同角度阐述了“神似与形似”。所以在中国画中画家更多地是借物写情,注重“以形显神”、“传神写照”。将“形具而神生”的“神”从“形”中而生发出来的理论,在画坛中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