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手册(幼儿部分)3-评定标准




第三部分 评定标准


  一、评定方法与标准
  采用单项评分和综合评级进行评定。
  单项评分包括身高标准体重评分(表3-4)和其他单项指标评分(表5-11),采用5分制。
  综合评级是根据受试者各单项得分之和确定,共分四个等级:一级(优秀)、二级(良好)、三级(合格)、四级(不合格)。任意一项指标无分者,不进行综合评级(表2)。

表2 综合评级标准

等级 得分
一级(优秀) >31分
二级(良好) 28-31分
三级(合格) 20-27分
四级(不合格) <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