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人人运动三年行动计划


 

 

(2003年至2005年)
(讨论稿)


  编者按:上海市在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中央8号文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方面进行了深入思考,作了大量工作,并对未来群众体育作了长期规划。《上海市民"人人运动"三年行动计划》是上海群众体育未来三年的工作重点,现予刊载。
  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保障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根据上海城市发展和全民健身发展要求,提出了"人人运动"的战略举措。为了切实推进"人人运动"的普及,制定"人人运动"三年行动计划。
  一、行动主题和口号
  (一)主题
  每人学会一项运动,每人喜爱一项运动,每人参与一项运动。
  (二)口号
  1.花钱去健身,省钱少看病!
  2.运动,让生活更美好!
  3.我运动,我健康!
  二、行动目标
  行动总目标是:上海市民人人喜爱一项运动,使锻炼成为终身习惯,让健身成为一种文明生活方式。市民人人拥有健康,上海建成健康城市。
  (一)行动目标一:倡导市民做到"六个一":
  1.加入一个体育组织(健身俱乐部、拳操队组);
  2.学会一项基本的运动锻炼项目;
  3.参加一次社区体育比赛活动(社区健身大会、全民健身节);
  4.现场观看一次体育比赛;
  5.每星期有一次以上体育锻炼;
  6.每年接受一次健康体质测试。
  (二)行动目标二:广泛开展人人运动普及示范活动,开展一人一项运动的示范单位达到1000个。
  (三)行动目标三:市民每周参加一次以上体育健身活动的人数达到60%。
  (四)行动目标四:人均体育活动面积达到1.5平方米。
  (五)行动目标五:市民体质达到全国中上水平。
  三、行动推进
  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推进机制是:政府倡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人人运动。
  各级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和社会团体,要针对市民体育锻炼的个体需求,分层、分群、分类地提供人人运动的基本服务。
  社区是人人运动的平台。社区要将人人运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纳入社区服务保障体系,与科普、教育、文化、卫生等工作有机结合,推进健康城市建设。社区体育组织、健康体质测试站和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应做好人人运动的监测、指导、服务。
  公共体育场馆是人人运动的主要场所。要充分发挥场地、辅导、竞赛的优势,为市民健身提供多种服务项目。
  家庭是人人运动的基本形式。每个家庭都有运动的义务和权利。成年人要率先垂范,带领家庭成员积极参与体育健身。青少年儿童要以科学文化知识为先导,倡导"小手牵大手,健康手拉手"。家庭健身要走向户外,走进阳光,进近绿地,适量运动,坚持经常。
  四、保障和激励
  (一)保障工作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和上海的全民健身法规、制度,履行各自职责,为人人运动提供组织、指导、活动、设施、信息等保障和服务工作,维护本单位员工参加体育健身的权益。
  区县街道、乡镇、村(居)委,应加强健身设施的规划、建设和开放管理,鼓励和引导社区内的体育设施、学校操场向市民开放。体育场所应当按照体育法规的规定,免费或优惠向市民开放。
  新闻媒体应积极宣传倡导人人运动,设置专栏、专版或专门时段,刊播运动广告,传播科学健身知识,报道先进典型经验,推广新颖健身活动。
  (二)激励措施
  市全民健身领导机构将设立"人人运动奖励基金",表彰在实施人人运动计划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区县全民健身领导机构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拨专门经费,用于奖励、资助开展人人运动。
  对于市民参加人人运动,将采取以下奖励、激励措施:
  1.对参与市民颁发由市长签名的"人人运动奖章"或证书;
  2.开展"人人运动"健康市民评选活动,并组织观摩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活动;
  3.在开展"人人运动"示范活动中,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团队,赠送运动器材和设施;
  4.对"人人运动"普及中成绩显著的辅导者,增加个人社会保障基金,或录制、出版个人专题片、书刊;
  5.对报名参加"人人运动"的市民,每月进行一次社会抽奖活动,对获奖者赠送体育比赛入场券或健身一卡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