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深、港家庭体育的比较研究


  研究目的:本课题试图在了解穗、深、港三地家庭体育现状及其特征的基础上,通过比较其异同,探求家庭体育发展的动因,分析其发展趋势,提出实施对策。
  研究方法:文献法、问卷法、数理统计和比较分析的方法。
  研究结果:
1.穗、深、港三地家庭体育活动频度的比较:三地家庭体育活动的频度呈两头低中间高的趋势。三地之间的差异表现在:家庭成员每周在一起参加体育活动三次以上的是深圳居首,占深圳样本总数的7.5%,香港和广州分别占5.4%和4.5%。而在每周活动2~3次这一较高频度上则是香港居首,占香港样本总数的18.9%,深圳和广州分别占14.6%和10.6。
2.穗、深、港三地家庭体育活动内容的比较:三地家庭成员对体育活动内容的选择呈多元化,涉及到30个项目,且地域性特点较为明显。三地在体育活动项目选择上显著的共同点是羽毛球和游泳居被选择的前两位,不同之处有两点,一是保龄球能列入前十位的只有深圳,二是远足与攀山列入前十位的只有香港。
3.穗、深、港三地家庭体育活动空间的比较:三地在家庭内进行体育活动的均占有一定的比例,这与家庭居住面积的增长和各种健身器械的开发与利用不无关系,它给人们在家庭内的体育活动带来了方便。在房前屋后及公园广场内进行家庭体育活动的,广州和深圳仍占有压倒的多数。香港在公共体育设施内进行家庭体育活动的占22.35%,广州和深圳各占9.69%与8.93%。三地家庭体育活动空间特征具有三个共同点:一是对单位内体育设施的利用率较低;二是家庭体育活动的场所开始向体育经营场所发展(穗、深、港的比例分别是24.5%、26.6%和36.6%);三是家庭体育活动有向自然空间扩展的趋势。
4.穗、深、港三地家庭体育活动组织形式的比较:三地在家庭体育活动的组织形式上,均是以“常与其他亲属在一起”为最少,“常与兄弟姐妹一起”和“常与配偶一起”的占有较高比例(穗为37.33%和23.77%;深为23.99%和33.53%;港为37.47%和24.67%)。
5.穗、深、港三地家庭体育消费的比较:香港的家庭体育消费水平较高、深圳居中、广州较低。
6.穗、深、港三地家庭体育活动动机的比较:在三地家庭体育活动动机中居于首位的是“与家人团聚”。“增进健康”、“消遣娱乐”、“松驰精神”依次排在较前的位置。与以往调查个人参与体育的动机时的一些结果基本相吻合。“融洽关系”和“松驰精神”在香港的各项家庭体育活动的动机中居前两位,分别占23.56%和19.75%,而广州各占8.71%、13.38%,深圳各占4.4%、9.19%。此外,从宏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中观(群众体育的发展)、微观(生活水平与生活方式)三个背景层次探求了家庭体育发展的动因,并且分析了其发展趋势,提出了实施对策。

主要结论:
1.穗、深、港三地家庭体育活动的频度呈两头低中间高的趋势,表明体育已走进家庭,家庭体育正在兴起。
2.穗、深、港三地家庭成员对体育活动内容的选择是多元的,地域性特点明显。
3.穗、深、港三地在对家庭体育活动的空间选择上存在着较明显的差异。即穗深两地于房前屋后、公园广场内进行家庭体育活动的占压倒多数,而在公共体育设施内进行家庭体育活动的则是香港占有较大的优势。
4.穗、深、港三地家庭体育活动的组织形式是同代人在一起比例最高。
5.穗、深、港三地家庭体育活动的动机是多元的,已远远超出只追求健康的范畴。其中与家人团聚占据首位,反映出岭南地区家庭体育的一个鲜明特征——注重亲人团聚。
6.穗、深、港三地家庭体育的消费水平是香港较高、深圳居中、广州较低。家庭月人均收入与家庭体育消费成正比例关系。
7.从家庭内环境(微观层次)的角度来看,影响穗、深、港三地家庭体育活动开展的主要因素是:家庭经济收入、共同的闲暇时间和共同的兴趣爱好。


原作者:刘江南,周在平,刘永东,何冰,陈红梅,侯玉鹭,徐延,杜勤,何泽生,陈安妮
来 源:广州体育学院,广州510075 深圳体育发展中心 香港康体发展局